第一千五百四十章 歌曲储备比你多十年
一周后。
“秋雅,你还好吗?这几天……”
教学楼天台,袁华两手踹兜,穿着小白鞋低头走到秋雅身后,脸上是看得见的懊恼。
秋雅手弄长发在那儿摇头。
“放心吧,我要一个人毁灭之前,必须先让其膨胀,我已经安排人去收拾他了,你再坚持几天,忍一忍,不过还好,他把精力都放在了写小说上,没有继续骚扰你。”
袁华走到可以看到大海的地方,面向远方,目视白云,这一刻仿佛找回了自信。
“还有那个夏洛,我也会让他离你远远的。”
秋雅握拳的小手放在唇边,微微点头,轻轻答应。。
“喂喂~”
这时正对面的大喇叭响了,里面传来夏洛的声音。
“喂喂,秋雅同学在吗?我是三年级二班的夏洛,我专门为你创作了一首歌曲,趁着午休时间,送给你,我的女神。”
袁华脸上的自信瞬间消失,面带愤怒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而秋雅,一脸惊恐。
相比夏洛, 她觉得林跃还好,这几天来那个人专注于写作, 把她完全抛在一边, 说来也怪, 短短一周时间,就她知道的内容, 算算的话也有二三十万字了。
这是什么概念?
平均一天三四万!
一般人在不考虑构思和书写工整的情况下,一个小时写2000字已经是极限,他呢?那是写字吗?简直就是抽风, 关键是吧……字迹并不潦草,方方正正,还挺好看的。
一天这样,两天这样, 三天后还这样,她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丝兴趣,想看看小说内容, 可是换来的是什么, 一个“滚”字,这让她很受伤,也很气愤, 更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他把她弄到身边, 就是为了当个吉祥物?还是说, 为了保护她不被夏洛侵犯?
他明明鬼精鬼精的,连她心里在想什么都知道,会好心地帮一个处处算计他的人?
如果是真爱的话, 她相信可以,但是摸身体事件结束后,她从上到下, 从里到外,都看不到那个人对她有一点爱慕之心。
反观夏洛, 那小动作就多了,日常挤眉弄眼抛飞吻,偶尔还来个邂逅,再就是故意跟她排到一个卫生组, 抢着搬凳子擦玻璃扫垃圾, 那真是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然后就是现在了, 居然要给她唱什么歌。
他能唱什么歌?
叮~
旋律响起。
“曾梦想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DILILI……”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DILILI……”
“有难过也有精彩。”
“……”
秋雅往前走了一步,看着广播站的方向,她没有想到夏洛这么有才,这首歌还蛮好听的。
“秋雅,这个夏洛……太过分了。”
袁华本想继续吐槽,转头一看心上人的表情,蔫儿了。
她好像……好像很欣赏这首歌。
其实不只是她,整个学校里的人都听入迷了。
教学楼前唠嗑的学生停下来,珍惜时间埋头苦读的好学生眯起眼睛。
连办公室里剥鸡蛋的王雨也停下来,偏头看着广播站,本以为他班的二傻子又在犯蠢,结果意外地好听。
许巍的成名曲嘛,当然抓人。
夏洛很得意。
这就是他的倚仗,这个年代许巍没火,朴树没火,他要火了!
从广播站小妹崇拜的目光就能知道这首歌对他们的冲击有多大。
嘭~
就在他得意洋洋,认为秋雅一定会被这首歌打动的时候,广播站的门打开,马冬梅满面怒容,将小妹手里的话筒一夺:“夏洛,上次换位的事我已经忍你一次了,今天又发骚,你皮痒了是不是?当‘媳妇儿’这俩字儿白叫的啊。”
“马冬梅,你……你误会……哎,你别搬凳子,你……你放……”
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时候,又有一道男声加入进来。
“要打出去打,别在这里打,损坏了公物算谁的?”
“林……林跃,你来干什么?”
“我看你唱的挺欢乐的,我也来凑凑热闹。”
“别闹了,就你那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哎,马冬梅,你放手,你让我把话说完,哎……啊……”
响亮的耳光声唬得操场上的学生一哆嗦。
大春从厕所出来,一面系着裤腰带,一面跟对门走出来的女同学指着大喇叭说道:“夏洛,我们班的。马冬梅,我们班的,还有林跃,也我们班的。”
没人搭理他,俩女孩儿跑得飞快。
办公室里,王雨往窗户前面靠了靠,把剩下的半块鸡蛋塞进嘴里,小声嘟哝道:“怎么三傻子也去凑热闹,他也写歌?这俩人打擂台呢?”
在他心目中,大春是三年级二班大傻子,夏洛是三年级二班二傻子,林跃是新晋的三傻子。其中大春是真傻,夏洛是疯子,林跃是偏执狂。
很快他就没多余的心思想这些了,因为广播站里的人开场了。
“徘徊着的在路上的。”
“你要走吗via via。”
“谜一样的沉默着的”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
如果说夏洛的歌一开口就是巅峰,随后归于平凡,那么林跃唱的这首歌就是始于平凡,渐起风云,和弦一波一波冲击心田,最后一举推向高潮。
王雨使劲咽下卡在嗓子眼儿的鸡蛋黄,喃喃说道:“我还以为班里的三傻子只会写小说呢。”
秋雅迷茫了,看看袁华,又看看广播站的方向,心里的小鹿在扑通扑通雀跃着,夏洛的歌很好听,林跃的歌也不错,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他们有这样的优点呢?
前者会写歌还能理解,毕竟夏洛有一把吉他,每当过年过节开庆祝班会他都会唱两嗓子,尽管不咋地,好歹也算入门不是,林跃是怎么回事?以前从没表现出音乐天赋,突然就爆发了?
书中有黄金屋,书中有颜如玉她能理解,难不成书中真有能贯通任督二脉的奇遇?给这家伙撞上了?
“牛逼,太牛逼了。”
“三年级二班牛逼。”
楼下响起的“牛逼”中断她的胡思乱想,往下探了探身仔细一瞧,超有班级荣誉感的大傻子把校服舞成了混天绫在广场上蹿下跳,惊起同学无数。
另一边,马冬梅已经不再打夏洛。
“你别说,林跃这歌儿唱得真不错。”
夏洛揉着被她掐过的地方,苦着脸说道:“我唱的也不错啊。”
马冬梅一瞪眼:“让你再嘚瑟。”
“别……别动粗,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夏洛咂摸一下这句歌词的味儿,总觉得有点熟悉,可是搜刮出脑海所有存货,也没有关于这首歌的印象。
不会吧?真是这小子自己写的?
想来想去,他只能一脸沮丧地接受现实------三年级二班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实力派歌手,跟他不一样,他的歌是抄的,而林跃嘛,是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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