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江湖之远
一抹紫色如同一颗从天而降的紫色天雷,蓦然从大雪坪之巅坠落在渡口,无数登山游客都悚然大惊。
出关出楼的轩辕青锋站在渡口上,望向一艘青州水师辖下的黄龙战舰,这艘巍峨楼船的船头站着一名披甲校尉,船上剑戟森森,散发出异于本地青州甲士的气焰,随着楼船的靠近,眼力稍好的岸上江湖人都看到一杆旗帜,写着一个如何都料想不到的字,徐!在认清这杆在王朝西北猎猎作响的王旗后,那些甲士腰间对于中原地带相对陌生的佩刀,称呼也就呼之欲出,凉刀!轩辕青锋眯起那双狭长眸子,心情远比她的恬淡神情要复杂许多。她毫不在意那船头所立的北凉校尉,洪骠,曾是徽山仅在黄放佛之后的次席客卿,虽是江湖武夫,却因为精于兵法韬略尤其是骑战,后来追随那人前往北凉,不惜背负两姓家奴的骂名,希冀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只是进入北凉军伍后一直名声不显,轩辕青锋原本以为洪骠会就此消沉,不想一封密信送达大雪坪,信上说,在武林大会开始之前,将由幽州新任骁骑都尉洪骠领着一百精锐,护送九十余只大箱子赠礼缺月楼,恭贺她轩辕青锋荣登武林盟主之位,信上还用了“一统江湖”这么调侃意味十足的四个字。
轩辕青锋冷笑着喃喃自语:“明明人之将死,也没见你说话有多好听。”
楼船之上,大箱之中,是清凉山听潮阁这座武库的珍藏秘笈,而且全是第一流的珍本孤本。
轩辕青锋望着眼前的滚滚江水,大江东去不复还,你是要千金散尽不复返吗?想当年大难当头,对上人猫韩生宣,我为了徽山家业和父亲遗愿,离你而去。那时候你不过是武榜十人眼中的蝼蚁,依然没有躲没有退。怎么,如今成了天下第一人,而且坐拥北凉三十万铁骑,不过是对上一个北莽,就开始为自己安排身后事了?
闭关修习天道大成的轩辕青锋没来由生出一股怒气。
在心底,她其实一直将他当做自己的追逐目标,他们两人,几乎跟离阳北莽两座所有武评高手都不一样,他们练武时间都太短了,天赋也称不上百年难遇,只是靠着一次次搏命赚取而得的机缘,才得以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江湖顶点。她轩辕青锋在大雪坪高手几乎死绝后,为了力挽狂澜,自甘堕落,坠入魔道,几乎自毁性命,然后在北凉与他做买卖,汲取了那枚玉玺的气运,稳固境界,与王仙芝一战后,借王仙芝通神之力斩去己身之情,断去一切尘缘因果,凶险万分地渡过了“自己关”,返璞归真,比那佛子道胎剑胚还要高出一筹,最终又因为他的出窍远游杀天人,跟离阳赵室有莫大牵连的赵黄巢在身死道消之前,逃出一条残缺黑虹,窜入牯牛降大雪坪,将一生所学所识灌输给她,让她轩辕青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自信可以与拓跋菩萨邓太阿也可倾力一战,不过是胜算略小而已,但是她尚未三十岁,她的境界更是气势如虹一日千里。什么北莽武神什么桃花剑神,迟早有一天会被她踩在脚下,成为陆地天人轩辕青锋的垫脚石。
她坚信,新的江湖百年,不过就是她和他的事。
结果,他一举掏空了武库家底,只留给她一个面北背影。
我拦江,是为了跟你两清。你赠书,是为了跟我两清?
不知为何,只在徽山这边,大雨骤至,满山泥泞。
也不知为何,轩辕青锋并没有流露出一丝气机,去抵挡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但是在雨滴沾身的瞬间,她的身影一闪而逝,下一瞬她已经走在一条登山小径上,任由大雨泼在身上。
紫衣浸湿,拖泥带水。
————
黄龙楼船即将靠岸,洪骠抬头看了眼牯牛降那块巨石,嘴角翘起,自己这算不算衣锦还乡了?在离阳王朝这边别说都尉,就是杂号将军和掌兵校尉也多如牛毛,可谁敢轻视北凉当下的一员都尉,并且是有实打实**老牌校尉名号之一的骁骑都尉?这个称号,前辈骑军大将徐璞背负过,现任骑军统帅袁左宗担任过,甚至连蜀王陈芝豹也做过一段时间。洪骠身材敦厚壮士,光看长相,就像一个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年村夫,在徽山黄放佛一直压他一头,而他自己也从没有把大雪坪当做可以养老的地方,洪骠在北凉内盯着一个人,幽州将军皇甫秤,这个江湖出身靠卖家求荣上位的封疆大吏,简直就是给洪骠铺出了一条他完全可以亦步亦趋的阳关大道。放言徽山,除了轩辕青锋不敢小觑,黄放佛这条帮人看门护院的家犬已经不在他眼中,洪骠很难不心情舒畅,不过即便如此,洪骠还是得小心翼翼看身边一位年轻女子的脸色行事,鱼龙帮帮主刘妮蓉,她的身手和家世不值一提,但洪骠自然听说过她跟北凉王千丝万缕的关系,说实话,一路行来,洪骠实在想不通以徐凤年的挑剔眼光,为何会偏偏相中这么个姿色普通的江湖女子,那陈芝豹入蜀之后,好歹扶持了个胭脂评上名叫谢谢的美人,搁置这么个只花瓶在身边眼前,最不济还能赏心悦目。那么北凉王又是图个什么?对此洪骠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真是如北凉江湖人所言,是在调戏江湖?
旁观者洪骠不懂,局中人刘妮蓉更不懂,她和鱼龙帮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就像一场秋日的春梦,不合时宜。
刘妮蓉抬头遥望着那座徽山,山巅那边,仅见山上高楼的出挑翘檐,先前那紫衣女子如一颗紫雷降世,好大的派头,这般气概雄奇尤胜男儿的女子,刘妮蓉打心眼佩服,她觉得那个靠自己登上武林盟主宝座的轩辕青锋,若能跟那人一起游历江湖,才算登对。刘妮蓉没来由想起当年的那场出塞之行,这些年午夜梦回,不知为何,忘记了那些跌宕起伏的厮杀,却唯独清晰记得那小小关城里的井水,那人蹲在井口与水贩子讨价还价的滑稽场景。
刘妮蓉收回视线,看着滚滚东逝的浑浊江面,偶尔有几尾游鱼跃出江面,一闪而逝,落回大江,不知是它们是返乡还是离乡。
楼船靠岸之际,大船缓缓撞在渡口,身形微微摇晃的刘妮蓉喃喃自语道:“你要是离开庙堂不当北凉王,只做个江湖人,该有多惬意?”
————
当年春秋硝烟四起,却也没有烧到这么个不起眼的镇子,它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虽是江南,也无太多膏腴良田。听走南闯北的几个生意人说,广陵江以北那边又遭灾了,可对于小镇子上偏居一隅的百姓而言,做井底之蛙就挺好,天空永远只有井口那么大,平安是福,知足常乐。今天的小镇,秋雨绵绵,从一栋酒楼门口看去,不断有脚步匆忙的行人撑伞走过那座青石板小桥,生意冷清,不需要伺候客人,酒楼的店小二就得闲地坐在门口,等着那位心仪女子走近,她说今天会跟着朋友一同到酒楼隔壁的胭脂铺子拣拣选选,因为她的朋友马上就要出嫁了,嫁了一个好人家,是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店小二叹了口气,心底有些苦涩,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呐,她自是不在乎那些荣华富贵的,否则也不会瞧上眼他这么个落魄瘸子,可一个好歹还剩下点担当的男人,总还是想着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子过上好日子,她虽不是镇上的大家闺秀,却是远近闻名的良人,家户殷实,衣食无忧,她性子又好,那一手女红更是百里挑一,都说谁娶了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她偏偏就看上了自己,为此她的好几个一起长大的玩伴都气恼得差些要与她绝交,为她打抱不平之余,少不得一些阴阳怪气的言辞,比如什么遇人不淑和猪油蒙心了,都是当着他和她的面直接说出口的,那时候,她望向他,纤细小手怯生生拧着衣角,那双眸子里满是歉意,好在他脸皮厚,还能强忍着笑,可心中何尝不是满怀愧疚?
他被人拍了一下肩头,转头一看,那个还算关系熟络的家伙一屁股坐在自己身边,憨憨笑脸问道:“温大哥,想啥呢?”
他跟这小子算是同命相怜,不过这小子处境还要难堪些,去年才与娘亲搬来镇上,一本书摊开认不出十个字,哪怕打架也就不顶用,成天被那群最欺生的街上地痞当乐子耍弄,惨到好不容易买了双新靴子都要被人一脚一脚踩得破破烂烂,文不成武不就的,好在她娘亲还有些积蓄,置办了一间布铺子,日子还能熬,熬着就能活,就是活得不舒坦而已。他跟这家伙住得近,大概是唯一不去火上浇油的当地人,久而久之,两人就成了所谓的朋友,他只知道这小子姓王,爹出了一趟远门还未归来。
他笑了笑,看着雨滴顺着屋檐串成线,问道:“竹子,听说过一句话吗?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
那人愣了愣,摇头笑道:“温大哥,瞧不出啊,还是个学问人?啥意思,有讲头吗?”
姓温的店伙计哈哈笑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没听懂,当时也没好意思问他,只装着听明白了,早知道应该问问他的。”
绰号竹子的年轻小伙子疑惑道:“温大哥,你还有读书的哥们?”
店小二揉了揉下巴,笑眯眯道:“他可不是什么狗屁读书人,他就是打不过我,才瞎显摆这些玩意儿。”
小伙子乐了,“那这人可真不咋的,连温大哥都打不过,又不是读书人,岂不是跟我一路货色?”
店小二白了他一眼,却还没有说话。
竹子是个管不住嘴的年轻人,很怕混江湖的人,怕那些人身上的匪气和江湖气,但是又很憧憬江湖,整天就喜欢混迹大小酒肆茶楼,听那些自称江湖人的家伙胡吹,这会儿就跟姓温的店小二说那桩真真正正称得上百年一遇武林盛事,说他才知道徽山有个喜欢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武功绝顶,号令群雄,广邀天下好汉去她家参加武林大会。竹子说得唾沫四溅,就没注意身边的温大哥在那儿要么不停翻白眼,要么满脸恍惚笑意。
竹子说得口干舌燥,他也不是个讲究人,弯腰伸手掬了一捧雨水,喝了一口,故作豪迈道:“好酒!”
店小二微笑打趣道:“还给你喝出江湖的味道了?”
竹子转头盯着这个人,一本正经问道:“温大哥,你是咋的拐骗到刘姑娘的?要不你教教我,回头我也好找个媳妇。”
店小二一脸高深意味,说道:“靠相貌。”
竹子呸了一口。
他看竹子不信,笑道:“你还真别不信,我当年和那兄弟在外逛荡,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就是靠脸混饭吃的,我啊,什么都比他强,就是这张脸,输了他。当年跟他争谁做大哥谁做小弟,从年龄比到
身手再比到家当,若不是输了相貌这一场,我就能当上大哥了。”
竹子嘴角抽搐,终于还是心善,没去挖苦温大哥跟他的兄弟。
接下来两人一时无言,就这么听着雨水滴滴答答落在石板路上。
竹子突然小声说道:“温大哥,跟你说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
店小二拆台道:“爱说不说。”
竹子犹豫了一下,“年初搬到镇上那会儿,听一位江湖高手说那天下有数的高手,其中有个人跟我爹同名同姓。”
店小二被逗乐了,“竹子,行啊,你爹是武帝城王仙芝那老怪物?”
竹子怒了,大声道:“放屁,是当年那位天下第十一!”
店小二突然沉默下去,许久之后才轻声道:“原来是王明寅啊。”
竹子神情黯然,自言自语道:“不过我知道的,我爹其实就是个只有几斤气力的庄稼汉子,这也没什么,不是那死在襄樊城外的天下第十一更好,我和娘都能等着他有一天回家。”
店小二叹了口气,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头。
竹子突然站起身,指着小桥,嬉笑道:“温大哥,不耽误你了,我先走。”
姓温的店小二顺着竹子的手指,看到有女子撑伞过桥,姗姗而来。
他站起身,笑容灿烂。
初见她时,是返乡时在镇上集市的那场萍水相逢,那时候她的朋友都在笑话他这个瘸子,言语不善,把他当做了揩油的登徒子,只有她不一样。
以前,小年说他是见一个女子喜欢一个,对谁都一见钟情,他自己原本以为遇上那回家之前的女子之时,会是最后一个一见钟情的女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之后,他就不再对谁一见倾心了,可是遇上小镇上的她后,他觉得如果这辈子都能跟她过日子的话,平平淡淡,就已经比什么都强。
他小跑出去,她刚走下桥。
小镇小有小的好,没那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刻板礼数,而她也不怕这些,倾斜了一下油纸伞,脸色微红着,替他挡雨。
他在她这儿,从不油嘴滑舌,而且事实上回家以后,他就再不像从前那样口无遮拦,老实本分,平平凡凡,大概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地方。
搁在以往,才见着一个女子,他就敢当面调戏一句“姑娘,哥哥我帮你把生米煮成熟饭吧”,若是女子不理睬,他还会说“姑娘你能遇见我是修了三辈子的福,不嫁给我,肯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若
是女子恼羞成怒,他还有无数后手。
可是他如今不一样了,那时候,见着水灵女子,都是满脑子想着滚被窝,现在站在她身边,却连牵手的胆量也没有。
江湖里,有他。
江湖外,有她。
老天爷不欠他温华什么了。
她低下头,鼓起勇气说道:“我爹帮我说了一门亲事,我没答应。”
他挠了挠头,没说话。
她抿着嘴。
他突然笑道:“要不,咱们以后生个儿子吧?”
她微微张大嘴巴,一脸错愕。
他长呼出一口气,不像是在开玩笑,说道:“当年跟我一个兄弟订了一门娃娃亲,谁生了女儿谁吃亏。当然,要是咱们生了个女儿,也很好。”
她撇过头,涨红了脸,但似乎点了点头。
他无意中低下头,看见她不撑伞的那只手又习惯性拧着衣角,他一咬牙,终于壮起胆子又握住她的手。
她轻轻抽了抽手,然后就由着他握住。
温华咧嘴笑着。
不握剑了。
握着她的手,这样的江湖,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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