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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国庆爆肝第八更!求月票)


  林淼听说过,心烦的时候需要读经,但一直没搞清楚,到底是经史子集的经,还是讲经说法的经。有时候他还会好奇,是否有哪本经,是位于以上两种经的交集内的。

  只是这些迷思后来一直都没解开。

  因为想到的时候没时间,有时间的时候,通常也不怎么心烦。

  而今天突然在心烦时想起这个问题,同时又有时间的情况下,他又遭遇了其他困难——家里没网。不过就算有网也没用,九五年的中文互联网,还是片不毛之地啊……

  林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安置林国玲一家的困扰。

  给钱,没用,绝对是个无底洞。

  给安排工作,似乎也没用,林国玲都已经扔掉了干了十年的工作,而且本身除了打针、配药基本上别的什么活儿都不会干,还能指望她干别的什么?

  林淼思来想去半个钟头,感觉不能直接对林国玲下手。

  于是又果断换个角度,先去想想林国玲的老公丁山,和她的儿子丁凯。

  林国玲的丈夫丁山,职业是厨子,手艺可谓极好,去五星级酒店就算当不上厨师长,至少也是个绝对主力选手,唯一的毛病就是嗜酒,后来硬是喝到肝癌,绝对是酒精考验下不畏生死的战士。而说起这位厨子姑父当年把林国玲娶回家的过程,也可谓是颇具传奇性。在林淼目前仅知的几段长辈的婚姻中,其可供吐槽度,应该仅次于江洋泡上张幼薇。

  话说当年林国玲年方十八,顶了林淼爷爷的缺,被分进了医院当赤脚护士——就是没经过任何培训就直接上岗的那种。那年林国玲风华正好,长得娇小可人,穿上护士服走在医院里,干活笨笨哒,说话也笨笨哒,煞是惹那些未婚男青年的喜爱。

  其中就有那么一位比较靠谱的男青年,当时三十不到,已经提了副科,某天打医院治病时,见到林国玲当场惊为天人,半个月后就提着礼物登门拜访林淼家的老太太。老太太见到有金龟婿上门,自然喜不自胜。再然后就天晓得那中间发生了什么,林国玲居然脑子一抽,扔下金龟婿不要,和丁山私定了终身。等老太太发现苗头不对,已然为时太晚,林国玲肚子都大了。在那几个月后,林淼的表哥丁凯便呱呱落地,林国玲和丁山奉子成婚,而那位杰出男青年,则在求爱失败的巨大痛苦和煎熬中,不日又提了正科……

  “妈蛋,其实是我姑父救了那个杰出男青年对不对?要是那时候我姑妈真的嫁过去,那位的仕途说不定直接就毁了啊……”林淼想到一半,连安置方案的影子都还没有,就先忍不住吐起槽来。真的憋不了啊,林国玲的一生,槽点实在太多了,用三日一小槽、五日一大槽形容都嫌不够,差不多真的是能做到每日一槽,而且槽槽精彩,槽槽相扣,一槽更比一槽大。

  “姑父这也算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说起来也是个无名英雄啊,下回见面得致敬一下。”林淼吐槽吐得收不住,又念了好几句后,才强迫自己停下来。

  那么对这样一个无名英雄,朕到底该怎么给他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呢?而且话说回来,丁山这些年,又到底是怎么做到时时刻刻保证林国玲这枚定时炸弹不爆炸的?

  还是说其实中间炸过,只是没被炸死而已?

  林淼想得有点深入,把被子一卷,露出一条小细腿散热,慢慢地,继续挖掘脑海最深处的记忆。说起来,貌似听老林提过一嘴,林国玲和丁山结婚后,两人貌似还在江北镇开过一间挺大的餐馆,规模几乎就直逼酒店了。餐馆生意不错,但开了三年后,林国玲突然又不知道作什么大死,拿了酒店账上的钱与跟人搞放贷,结果一放不回……

  对了!就是那回林国玲短暂从医院出来创业失败,然后又灰溜溜再跑回去当护士,因为不满意收入太低,这才被她那群社会朋友给说动,搞起了开赌桌的副业。

  阿西吧,所以要不是林国玲作死,丁山现在应该早就是个酒店老板了啊……

  妈蛋,难道我妈真说对了,林国玲真的是扫把星降世?

  林淼揉了揉脑门,先把林国玲暂时从脑子里赶出去……

  丁山的话,除了酗酒之外,总体而言做人应该是靠谱的。而且印象中老林对丁山一直怀有某种抵触情绪,以林淼对老林的了解,凡事老林看不爽的人,那都是有真本事的……

  所以只要能在事业这块上,把林国玲和丁山拆开来,不让林国玲有任何插手丁山工作的机会,也不让林国玲有任何把持她家收入源头的机会,那么就算真的哪天炸弹炸了,应该也还有抢救一下的机会,也不至于把她整个家都毁了。

  这样的话……

  “我家眼皮子底下,好像就有个很合适的地方,可以让姑父安顿下来,我家以后吃饭也能省点钱……”林淼默默先把某个念头记在心里。

  最困难的最后一道大题,三问已经解开了第一问。

  “再然后是丁凯……”林淼心里念着。

  都说外甥像舅,丁凯和老林性格脾气都极其相投,做人做事,风格也像到极点。和老林一样,丁凯本性不坏,骨子里并没有害人的心思,但又经常做些连累别人破财的蠢事——可这里的问题恰恰是,老林有时候选择性断别人财路,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留活路,身后也总有人给他当靠山撑腰,就算做坏事,也是合法合理的做坏事。

  然而丁凯不一样,丁凯的恶作剧完全是无目的的,纯粹为了好玩。

  再者就是,比起丁凯纯粹的不学无术,老林好歹也曾经是个学霸——虽然后来长时间不读书就慢慢荒废了,不过至少写个垃圾报告还是没问题的。而丁凯,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跟林国玲跑去西北后,更是不可能再读什么书。这回回来,再让他返校,可能性也不大。心思早就散了,硬把他塞进学校去也是混日子。

  而且搞不好,还会有更麻烦的事情会发生……

  因为如果不是这回他们一家回来得早,按照历史原本的轨迹,后年这个时候,丁凯应该就要当爹了。那一年,表哥十八岁,表嫂十七岁。两颗并不懵懂的心没有走到一起,但身体却连在了一起,还生根发芽开花,最终结出了果子……

  前世的表嫂,其实是个挺聪明的女人。

  只可惜丁凯除了一个城市户口,什么都没能给她。

  就连儿子,几乎也是表嫂独自一人抚养长大。

  再后来林淼那个辈分上不知该怎么称作表外甥还是表侄子的孩子,基本又延续了他亲爹的轨迹,在林国玲的溺爱下,初中不好好读,中专混个破文凭,然后,就没什么然后了……

  丁凯也是个超级问题少年啊。

  读书是不可能回去读书的,只有每天在街面上瞎混才能维持得了生活的样子。可要真让他去跟江洋混,这狗日的个子不高却体壮如牛,初中时就能一腿蹬断学校碗口粗树苗的货,这要进了拆迁队,恐怕江洋至少还要再多准备两条买命钱,他和张幼薇的人生就全毁了。

  不行!坚决不能让林国玲一家和江洋沾上任何关系!

  林淼咬了牙,又磨了两下。

  书也不能读,混又不能混,不好好看着,搞不好什么时候还要睡大小姑娘的肚子……

  尼玛哦,老子就算养三条哈士奇在家里,都不至于操这么大的心啊……

  林淼感觉今天注定要失眠了。

  他辗转反侧翻了个身,逼迫自己继续找办法。

  思虑半晌,忽地,他终于眼睛一亮。

  话说不知又听谁提过一嘴,曾经东瓯市体校的摔跤教练找过丁凯,说丁凯的先天体格很适合练摔跤。但是不知林国玲那时不知又被哪个没见识又犯红眼病的亲戚朋友一酸,说什么孩子练体育太苦,将来也不一定有出息,于是就信了对方的邪。那市体校的教练前前后后上门求了好多次,最后见林国玲实在态度坚决,才无奈放弃了招丁凯入队。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好像就是前世九五、九六年这段时间——

  林国玲嫌丁凯在西北游手好闲,自己也有点蠢蠢欲动待不住,中间大概偷偷摸摸回来住了小半年,还把都已经十六岁的丁凯,安排进了一所初中,想丁凯好歹读点书,拿个初中文凭。不料丁凯一进学校,就接连干出拳打幼儿园、脚踢敬老院的壮举,把学校闹得鸡飞狗跳不说,还毁了三四十棵学校刚种下的树苗。想必那个体校教练,就是这样才看中丁凯的吧……

  所以林国玲这次回东瓯市,也不是完全因为老林出名的缘故。

  是她自己本身就想回来。

  不管老林红没红,都只是赶上了而已。

  难怪以前小时候,总觉得和丁凯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那回林国玲偷偷回来,她自己应该是住在乡下老太太家里,而丁凯,好像是在天机巷住了足足有两三个月的时间。

  估计那次丁凯进初中读书,也是老林给安排的吧。

  奶奶的,老林还真是对自家人还真是好得没话说啊……

  林淼心里叨叨着。

  第二题,也貌似有了解法。

  当运动员挺好的。有人能看着丁凯,过剩的精力也都能消耗掉,也不用让他读书为难他,而且关于睡小姑娘的问题——专业队里全是男的,就算捡肥皂也捡不出孩子来……

  完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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