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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老王写书了


  “书上架后,成绩怎么样?”

  “还可以吧。”

  “谦虚了,成绩应该很不错吧?你的书人气蛮高的。”

  两人又随意聊了几句,上选修的老师就走了进来。

  讲近代国产电影赏析的,是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讲师,身材苗条,戴了一副眼镜,颜值不算高,但气质很好,性格也很温和。

  她先讲了一下,国内电影的起源与发展,其中就提到了李哲在看港娱时,出镜率最高的一个名字邵逸夫,还有他的哥哥邵仁枚。

  讲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课,就开始放电影。

  而放的电影,恰巧就是刚才周子瑜提过的《神女》。

  《神女》上映于1934年,主演是阮玲玉。

  剧情大概讲的是,旧社会一个母亲为了养活儿子沦为暗娼之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

  阮玲玉是国内最早的电影明星之一,也是个悲情人物,纠缠于两个男人之中,最后自杀了。

  她死后,沪市30万人沿途为她送行。

  《神女》这部电影李哲看不太进去,剧情太沉闷了,还是黑白片,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周子瑜,发现她倒是看的很认真。

  “子瑜,这部片子你不是看过吗?”

  周子瑜看了他一眼,“是看过了,不过《神女》这种老片子值得反复品味,每多看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没想到你还挺文艺的。”

  “没有了,我就是个普通人。我也看言情小说,偶像剧什么的。”

  电影放到一半,课就到时间了,老师说了一句下周接着看,就宣布下课了。

  李哲和周子瑜一起下楼,走出了教学楼。

  “子瑜,你去哪?”

  “我回宿舍,你呢?”

  “我也回宿舍。”

  “那一起走吧?”

  “好。”

  一路两人也没有多说话,等走到女生宿舍附近周子瑜就和李哲分别了。

  眼看着周子瑜远去的背影,李哲觉得自己应该是想多了,可能真只是概率极低的巧合罢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武道无涯》的成绩也是一天天在增长,一个多星期过去,首订已经增长到了近8千,平均订阅也到了6千多。

  在上选修课的时候,李哲还是分别和沈歆一、周子瑜坐在一块,不过都没有太多的交流,就是简单聊几句日常,下课后就分别或是一起结伴回宿舍。

  周末的时候,李哲会开车去公司看看,简单了解一下公司的情况。

  赵佳和余中峰又招了五六个技术人员,目前公司的正式员工已经达到了21个人。

  赵佳还招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前台叫宋可儿,长得很漂亮,就毕业于洪城师范附近的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李哲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还被她教训了。

  他直接往公司里走,就被宋可儿拦住了。

  “你谁啊,直接就往里闯?”

  李哲一见她就猜到是赵佳新招的前台。

  “我是你们老板,你是……”

  “切,你要是老板,我还是老板娘呢!”她直接来了一句。

  “你到底是谁,来我们公司什么事?”

  李哲被她整笑了,“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好啊,你还占我便宜!”

  ……

  李哲也不跟她掰扯,打电话直接把赵佳叫了出来。

  赵佳出来后,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很不好看。“李总,对不起啊,这小姑娘面试时挺机灵的,没想到这么不懂事。”她今年也不过二十二,就管宋可儿叫小姑娘了。

  “李总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赵姐说您很年轻,但我怎么也没想到您这么年轻。”宋可儿也知道自己闯祸,把老板得罪了,有点手足无措,连忙道歉说。

  李哲一身运动装打扮,看着就像个普通学生。

  “算了,你教育一下就得了!”李哲这句话是对赵佳说的,他也不会真跟一个小姑娘计较。

  而且,他要不说这句话的话,赵佳真可能会把这个小姑娘给开了。

  别看赵佳在李哲面前言听计从的,她在员工们面前还是威信的,毕竟李哲很少来公司,作为总裁助理她算半个管理者。

  李哲对这个宋可儿的第一印象就是,有点二,还有就是不愧是空乘院校毕业的,身材就是好,大长腿不比刘凯月差了。

  另外,老王,王之恒真开始写小说了!

  这还是贺志刚发现后告诉李哲的。

  对于这个消息,李哲是既不意外又有点意外,他其实猜到了王之恒动了写书的念头。

  毕竟这小子自视甚高,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比他差。

  让李哲意外的是,王之恒的小说只写了一个星期,才3万字就签约了。

  想当初,他第一次写书,写了一个月到了十万字,申请签约还被拒了,幸亏编辑觉得他还有点潜力,才给他发了站短让他修改。

  没想到王之恒这小子,还挺有天赋!

  不过,李哲在简单看了一下王之恒的写小说后,顿时就明白他为什么能那么快签约了。

  书名叫《魔兽剑圣在异界》。

  就这书名,要不是李哲知道土豆姓李,真差点误会了宿舍里还藏了一位大神。

  王之恒真有点小聪明,他小说的创意和剧情,完全是按照正火了的小说扒下来的。

  目前起点正流行异界穿越文,什么修理工在异界、古武高手在异界、兽医在异界……反正国内各行各业的人才都在往异界跑。

  王之恒很喜欢玩DOTA,就写了一本主角带着DOTA中剑圣技能,穿越到异界的小说。

  而情节完全是按照一本较火的异界穿越文抄下来的,主角在网吧玩着DOTA就穿越了,到了异界立刻就发现了外挂,DOTA中的剑圣技能。

  在魔兽森林里打了几个低级魔兽,练了练技能,就收了第一个宠物大地之熊,紧接着就遇到了一个佣兵团,佣兵团还有一个美女团长。

  李哲一看到大地之熊,和美女团长,就无语了,现在十本异界穿越文,有九本是这个套路。

  但这种快节奏,简单明了的开篇方式,确实是对起点编辑的胃口,可谓异界穿越文的黄金三章了,也难怪王之恒这小子签约这么快。

  不过,受他影响魔兽剑圣穿越这个创意,先让王之恒占了,那土豆怎么办?难道直接写《斗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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