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章 剑指吕宋
可吕宋铸钱监在手,带来的不仅是这些好处,还有合法的铸币权,吕宋从先前一年几十万贯,到如今一年几百万贯的铸币量,甚至超过了大唐其它三十多个铸钱监的总铸币量。
不仅让吕宋境内货币流通量充足,稳定经济发展,同时还让秦家对倭国、林邑以及辽东、渤海、林邑等地输出货币,靠着这巨大的铸币量,秦家的金融业务也遍及海东和南海诸国,存储放贷、汇兑票号,可以说都是靠着秦家掌握的这铸币的优势,才能在这些业务上如鱼得水。
秦家经营的金融业务,所赚到的钱是铸币收益的几十倍。
更何况,秦家因为掌握着铸币权,能够把自家挖到的铁通过胆泉,大量置换成铜,再铸成钱流通,这是一个很完美的循环,如果秦家失去了铸币权,那么以后产出的铜铁金银这些,就不能直接拉来铸钱,而是得按常规,交完矿课后,再专卖给朝廷。
那样的话,到时不仅挖矿、铸钱产生的高附加值没有了,甚至连这些矿产的定价权都将失去,只能卖给朝廷的情况下,价格自然是朝廷说了算。
不说朝廷会不会打压价格,就说如果按朝廷向来的铜官价一斤一百六,那也会损失巨大的,要知道秦家把自家挖的或炼的铜拿来铸钱,这其中的附加值可是非常高的。
“朝廷当不只是想收回铸币权吧,是不是对于开矿也要出新规定?是不是哪天就要官山海?”
秦朝自商鞅时起推行齐国的官山海政策,搞盐铁官营,后来始皇帝一统天下,实行官营民采,征收税利。
西汉初曾经放松过盐铁政策,但汉武帝打击匈奴为了钱财以充军用,通过盐铁会议,再次确定盐铁专卖制度。
魏晋南北朝到隋朝时,局势动荡,制度多变。隋朝时,全力发展铜矿开采业,并把铜矿的开采权收归国家,采用瑶役制度,使用民力开采铜矿,主要是为了控制铸钱的资源。
唐立国后,武德朝开放盐铁禁令,允许民商开采经营,到贞观时,开始征收矿税,朝廷大体上还是允许百姓开采金银铜铁诸矿,到了后期又实行民采官收的政策。
允许百姓堪探开采矿产,但需取得执照,要按产量纳矿课,对于重要的矿铁,还实行官方采买的政策,就跟盐一样,允许私人制盐,但制出的盐只能卖到官仓。
秦家因为拥有铸币之权,所有先前获得了特许,所开采的铁矿铜矿等冶炼后,上交两成的矿课,剩下的就可以供给吕宋铸钱监铸钱了。
“臣派人打听了,朝廷三司之铁案、工部之虞案、户部的金部司,如今都分管矿冶,依然允许和鼓励民间探矿和报矿,甚至给予报矿人优先的承买权,但也把一些地区划入了禁区。”
如秦琅猜测的一样,朝廷明显是看吕宋矿冶产业和铸币产业太厉害,所以现在举刀了。
允许民间继续堪探、开采、冶炼,但是所得的金银铜铁等这些,先交矿场的承买钱,然后根据产量还要纳矿课,矿课百分之二十,很高。
更狠的一招是以后跟采盐一样,所有开采所得的金银铜铁以及硝、硫磺等诸多矿产,在纳完矿课后,剩下的矿产,一律都得全部专卖给朝廷有司,价格也有统一标准,比如说铜料一斤一百六十钱。
朝廷还规定,禁止私铸钱币,取消之前的授权。
吕宋铸钱监将转为朝廷官营,朝廷拔钱收购吕宋铸钱监,所有的工坊、钱炉、产业工人,他们都愿意全盘接收。
同时,朝廷又针对如今很繁荣的金融业出了新规,如所有经营存储放贷汇兑业务的银行、钱庄、金银铺、票号等,一律都要在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存入准备金。
而且这个存款准备金比率高的吓人,居然是三成,更要命的是朝廷规定,准备金必须以金银币实缴,不要铜钱和宝泉,更不要各家自已发行的票据。
同时对于大唐境内从事金融业务,尤其是发行票据的各个商号,加强监管,比如只能发行面额一贯、五贯、十贯、五十贯、百贯五等。并且把原来各种的银票、庄票、钱票、兑票等统一为钞票,且必须是见票即兑无须凭据的那种。
各家发行的本家钞票,须向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存入百分之三十的准备金,并且,各家的钞票,必须由朝廷的印钞厂印刷,禁止私印。各家的钞票印好后,再加上各家的专有防伪印章等。
按朝廷的这个新规,以后吕宋官营的吕宋银行,以及秦家经营的四海钱庄、太平钱庄、武安票号等,再从事相关业务,也必须得按朝廷的这套规矩来。
以后就不能再发行各式各样的银票庄票了,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得上缴百分之三十的准备金,存在朝廷的开元钱庄里,而且这笔钱只有最低的利息。
这相当于朝廷公然薅各家的羊毛了。
虽然这也确实有积极的一面,比如结束如今越来越混乱的金融行业的局面,现在市面上的大大小小的各种银行钱庄到处都是,发行的各种票据也多,虽然这些票据都是打着凭据票证的明义发行的,但其实不可避免的都会超发,这是赚钱的重要门道。
可超发就会有最后难以兑现的风险,毕竟发展到如今,搞这行业的已经不再是只凭自己的钱了,而是通过吸收百姓存款再去放利赚钱,再加上超发放贷套利,虽说利润很高,但坏账呆账总会有,一旦管理不善,也会有很大风险,对于朝廷来说,这就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民间商业行为了。
通过存款准备金,控制放贷比例,再通过钞票准备金,能避免滥发超发。
本质上都是在降低风险。
其实秦家和吕宋手中的几大钱庄银行,这些年内部也一直是在这样做的,始终把风险控制的较低,原来秦琅控制下的各家银行钱庄,都会有这样的准备金,但都是存入骑士院下的银监科。
现在,朝廷要把这钱拿走,存他那去。
秦琅既得担心这钱会不会有风险,比如被贪污挪用,或是被朝廷自己拿去放贷等,二来朝廷要求的准备金,都是真金白银,只要金银币,连铜钱都不要。
这么金真金白银的准备金上缴到朝廷的开元钱庄,那么在兑付方面自然就能力下降了。
当然,坏处还不仅这些。
朝廷一面挥舞监管大棒,对民营的这些钱庄银行高喊正规化,另一边却利用自己的优势,加强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贞观钱庄以及皇家内帑经营的几家银行、钱庄票号等。
转运司甚至已经准备正式推出全国性的钞票发行,其提出的第一批正式大唐宝钞,首届发行量一千二百五十六万三千四百贯,备本钱三百六十万贯,以白银为钞本,准备金相当于是百分之二十八。
比民营的低两厘。
在秦琅看来,重要的不是那两厘,而是这个量很大。
这种宝钞已经不同于最初的那些银票钱庄了,毕竟银票庄票开始之初,是没有超发这一说的,客人存入一贯钱,商家就开出一贯钱的票据,到时凭票承兑现,扣除手续费,一般的手续费是百分之三。实际视取现的远近等,还有些调整。
到了后来,慢慢的会超发一些,规模越大,越发量也就越多些。
但现在朝廷的第一批全新正式的宝钞,直接就发行一千二百多万贯,本钱才三百六十万,实际超发了近九百万贯钱。
虽然九百多万也不过是约朝廷一年茶税的收入,盐税一年都三千万起了,但毕竟这是凭空超发了九百万贯啊,这后面是没有半枚铜钱的。
虽然转运司也说,宝钞一届三年,到时回收旧钞,发行新钞,但秦琅相信,这个口子一开,以后肯定越发越多,这就意味着凭空变出来的钱越来越多。
这种印钞法,虽然大大增大货币流通量,减缓钱荒问题,可这种办法不比于采金挖铜铸钱,毕竟实际金银开采量不可能增长太多,不会带来太大的通胀问题,但直接印钞这种手段,还是风险很大的。
秦琅是最早印钞发票的,但却从没有乱来,始终在控制着规模,哪怕他在吕宋自成一国,也没半点胡来,所以吕宋这些年的总体物价都还不错。
虽然吕宋除了粮食外的物价,相当于广交扬等大港城,比内地一般州县物价高不少,可吕宋毕竟是个海外新殖民地,好多商品都还是靠外运,而吕宋因为有不少拳头支柱产业,使的官府以及百姓、商人手中都挺有钱,物价上涨也是正常的。何况这物价上涨,也有秦琅有意调节,因为这样才不会过于剪刀差剪吕宋本地农民等的韭菜。
适当的提高物价,其实是有益的。
物价过低,一方面说明钱重钱荒,二就是容易伤害底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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