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好泼才,竟然暗箭伤人【求订阅】
“杀啊——”林冲挺枪大叫,身后骑兵战马嘶吼人人,士气如龙。他们当中两成人身着铁甲,冲锋在最前,余下尽是皮甲。非是梁山军中没有足够多的铁甲,乃是梁山泊里没有足够多的骏马。
因为那第一等的骏马都被留作具甲铁骑使用。数量是有不少,却不给铁骑兵使用。那铁甲骑兵比之具甲铁骑不仅是战马没有马甲罢了,马铠都轻了不少,重要性是生生的落后了一截。只能在常规骑兵中担当主心骨。一般的马铠,一领铁甲比皮甲重出十多斤去。就是这十几斤的重量,让铁骑兵的防护力上升了一大截,也让他们的重要性变得仅次于具甲铁骑。
梁山泊第二等的良马才来做铁骑兵的坐骑,其数量比之第一等骏马还要少很多。盖因当初高俅拨调给呼延灼的三千匹良马,在中原来说真的是最顶尖的战马了。现下梁山泊再做了此区分,适合做具甲铁骑战马的马匹还是比例甚大。陆谦舍不得用它们来给铁骑兵们骑乘,因为适合铁骑兵骑乘的战马,梁山泊还是有其他渠道获得的。但想大批量获取第一等良马却是可望而不可求。而最下的第三等战马,才是皮甲骑兵的坐骑。
林冲现下引着一千骑兵来,他选择出击的时机甚合适的,就是那进攻之中的骑兵阵列拉的太长太细了。
豹子头到底不是专业的骑将。
但他现在也是梁山泊上最适合担当这个职务的人了。骑兵,迅捷高效的进攻也与他的性格十分搭配。瞅准了机会,就是致命一击。
现在,林冲就看到了机会。或许那个机会只是他个人认为的机会,但军将在战场上不就是如此的么?现下豹子头的脑子里只剩下进攻,进攻,再进攻!
一连串的胜利叫梁山军士气高涨,方杰干净利索的连胜两阵,更叫将士们战意昂扬。且宋军一直以来在战场上的糟糕表现,也让梁山军个个鄙视的很。如此一来,他们心中岂还有一个惧字?
两军人马今天打得注意无甚两样,都是两翼齐飞,包抄对方的中军,在后军的增援下彻底击溃他们的军阵。是以,双方的骑兵就都在这样儿决策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骑兵速度快,冲击力大,就仿佛是一柄犀利的尖刀,不管最后的胜负如何,只要把这柄尖刀耍的好,那是都能在对方身上留几个血窟窿的。陆谦不准备去想这种后果,所以他要林冲能在关键时刻来临之前,先把宋军手中的尖刀斩断。
王世宣打望着百步外清晰可见的梁山军,这些人装备绝佳,比起官军来也不差分毫。但他们的人数太少了。自家马军即使一分为二,留在右翼的骑兵也近乎是对方两倍。是的,这么多骑兵再来了一次一分为二,他手中现下的兵力是不如梁山军众多,但他背后就有援兵啊。
一个很简单,很长用的战术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前军对敌,后军蓄力,待到敌骑疲惫,后军跟进,自能轻易击破敌军。
当年在西北与西夏蛮子,还有河湟羌人争锋的时候,自家多少场胜利和失败都是映在这个老旧的战法上。王世宣亦是西军走出来的人物,是那童贯夹囊中的一员勇将。
“杀!杀!杀——”
伴随着拱圣军副都指挥使王世宣的呼杀,震天的喊杀声立刻从官军阵中响起。
一大一小两股铁流对撞在一起。瞬间就是火星撞地球的激烈。
“杀——”
“杀——”
战鼓震天,号角激昂。
豹子头一骑当先,瞬间撞入宋骑群中,烈烈招展的将旗打在全军的最前面。
宋军中军里,何灌身子猛地一僵,他的眼睛正看着右翼的骑兵交战,本以为该是官军占上风。因为梁山骑兵是刚刚组建的队伍。
当日陆谦带着骑兵来范县城下跟他打招呼,打脸是打脸,却也漏了底儿。只要是拼杀就会有死伤,梁山军也不例外。只是他们的损失无疑很少罢了。打扫战场的宋军只从死人堆里捡回了四个受伤落马的梁山军士卒。
那其中有人咬紧牙关,一个字不说;也有人是生死关头软了骨头,竹筒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说道出。
梁山泊的骑兵来源复杂,不仅量少,且训练不足。那当中有不少人都是官军方面投降去的人。那夜前去的一营马军就是梁山泊马队的拳头力量,马军二营比起一营来差得远了。让何灌听了这般话后,信心振奋了不少。
只回过头来狠狠削了拱圣军的那两员指挥使一顿。认为是将熊熊一窝的典范。那对方可是贼酋亲自领队啊。
可是现在看,却似乎是自己冤枉了那俩指挥使。王世宣出身西军,为一骁勇之将,面对西夏蛮
子的铁鹞子都浑然不惧,岂会惧怕一窝草寇贼骑?但他所督率的小千人骑兵依旧被打的节节败退。
“噗嗤——”雪亮的枪刃从一个宋军军官的胸膛戳入,林冲恍如在挥动一根稻草一样,甩着枪头上的尸体砸向了另一名扑来的宋骑。
很像是在打保龄球。不仅砸趴下了那宋骑,连他的战马也被直接砸趴在了地上。
有着林冲开道,宋军马军又如何不被打的节节败退?特别是王世宣与林冲交锋二十多合后,被豹子头一枪扎在了肩窝,险些掉下马后。宋军马队颓势就更明显了。
何灌面色严肃,官军马队就这般不堪一击么?那是一边气急败坏,一边感到无法置信。后方观阵的陆谦却一脸是笑。
梁山军的骑兵虽然整体素质还欠火候,但要看是跟谁来比了。
比起金兵铁骑,自然不如;比起契丹、西夏骑兵,恐怕也够呛。可怼起宋军骑兵来,还是一波东京城里的老爷兵,那当是无甚压力的。
作为一军之胆,这一阵上林冲完成的是那样的淋漓尽致。他匹马单枪,始终冲锋在全军的最前面,一路上就犹如一个疾旋的电钻钻头,在阻挡来的宋骑队列中撕开了一个个的缺口。
没有人能挡得住他的攻势,骑兵不行,基层军官不行,中层军官也不行,就是王世宣本人还照样不行。一个个扑向他的军中悍勇之士,就恍如扑入火堆中的飞蛾,亦或似扔进了狗嘴里的肉包子——有去无回。
“报太尉,王将军请求援兵。”
王世宣已经要右翼的后队马军涌上前支援了,他还想着宋军左翼的马队。
何灌为之沉吟。左翼是没梁山贼骑,但不正是如此,方更好发挥马军的优势,扰乱敌军吗?
立在何灌身后的一个亲卫老兵忽然开口:“太尉,休管那拨草寇贼骑如何的厉害,只要斩掉了他们的头首,自然就群龙无首,不成什么气候了。”却是看出何灌不愿意调度左翼的骑兵,遂即开口道出了另一个解决办法。
豹子头林冲是很了得,在这人眼中,梁山军之所以能打的右翼马军节节败退,全在于林冲武艺高强,屡屡冲锋陷阵,其锐难挡。可要是将林冲铲除了,梁山贼骑也就被打回原形了。
这就是一个身份一般的近卫,看他穿着,绝不是甚了不得的军官。
在何灌的身后,还有不少如老兵一样的近卫,他们一直在用一种淡然的神情,看望着战阵上发生的一切。
何灌是个极聪明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回头看向老兵们一眼,半响皱着眉头说道:“且住,还不到那般时候。”这些老兵却是何灌先前在西北征战时候,收拢的效死之士。总共才小二百人。时间最长者,跟随他左右已经有二十载也。即便他人被调入了东京城,这等心腹之士,也是一个不少的悉数待在身边,安顿周全。此乃他何灌这半生戎马生涯的底蕴。
当今诸多朝廷诸太尉,如他这般一阵阵厮杀来的是极少的。其他如宿元景、高俅等人,那是想要央求都得不到的。也当然,何灌手心里的这点效死之士,与种家、姚家、刘家、折家这些西军将门世家的敢死之士是不能比的,便就是童贯那个阉货的常捷军中,乐意为之效死之士,也远超何灌这点心腹。
轻易地,何灌不会也不忍将他们丢出去的。
“王世宣受了重创,那马军各营军将胆子都快要被吓破了。”后者担忧再晚,就来不及了。
“何须劳太尉心腹出手,小将愿引三五善射之人,去灭了他——”何灌后面,一个身穿铁甲,披着玄色战袍的军将转出身来。
“刘平叔……”何灌眉头皱了一下。眼前之人亦出身西军将门世家,父亲刘延庆为西军大将。刘氏世为将家,刘延庆雄豪有勇,数从西伐,立下战功,积官至相州观察使、龙神卫都指挥使、鄜延路总管。刘平叔乃是其嫡三子,以荫补入官为三班奉职,累升领防御使,现年二十有六。
按照道理,何灌是该对刘平叔另眼相看的,都是出身西军,重要估计点香火之情吧?可事实上何灌的确是对刘平叔“另眼相看”,他甚是不耐烦刘平叔。谁让他老爹刘延庆与高俅好的能穿一条裤子呢?
那高俅人待在东京,遥领西军之职,能连连得到功劳,原因在何人身上?那便是刘延庆了。
高俅之人发迹之后,对刘延庆父子亦可谓是感恩戴德,照顾有加。
刘平叔,他亦叫刘光世,平叔是其表字。如果不是这回讨平梁山之役,二十六岁的刘光世已经被高俅推到郎延路兵马都监的位置上,回西北在他老爹手下积累功劳了。
何灌当即便准了刘光世所请。反正得失于他无损,那刘家三子身后带来十几个刘家老卒,就是事有不及,也能护着他活着回来。且刘光世本人也颇具勇力。
这边得到何灌应允,刘家三郎立即一声发啸,打马奔出了中军阵列。身后十数骑老兵,拍马追上,很快就将之夹在中心。
这一小撮人确实要胜过东京马军颇多。乱军当中胜似闲庭信步,要清楚,现在宋军右翼的后队骑兵也已经涌上,甚至于王世宣还叫人回报何灌,要他将左翼的马军抽调回来,以做支援。而王世宣自己,身负重伤依旧强忍不退,指挥马军厮杀,可谓是尽心竭力了。
不少宋军马兵都脸带着惶恐,这一拨人却甚是镇定。
且骑术也尤为的精湛。刘光世没仗着身份让纵马疾驰中的宋骑避让,而是见缝插针一样,带着十几骑直接嵌了进去,游走在骑兵缝隙之中。但是这一手,非是真正精通马术的就要玩不转。
“当——”枪尖撞上一支骨朵上,又是一个前来送死的宋骑勇士。
王世宣眼看自己的提议不被何灌认可,对付林冲,只能甩出重赏,“能刺林冲于马下者,晋一等,赏钱百贯。”而重金之下,自有勇夫。
古人言:十人者曰豪,百人者曰杰,千人者曰俊,万人者曰英。这归属王世宣直接统领的宋骑好歹一千多人呢,只要肯下本钱,自然有泼舍出性命来换的。
林冲枪尖顺着力道向后一回缩,劲力随之传入了林冲胳膊上。却只见他将右臂轻微的一转动,再一摆动,衣甲遮盖下看不见的手臂筋骨肌肉猛然一涨,一股强力陡然弹出。
“簌!”长矛再次以更快的速度向对手扎下。
“铛。”一声金铁交响,乌黑的铁骨朵生生当下了林冲的这一枪。
然他能挡下一枪、两枪、三枪……,他还能挡下第四枪、第五枪么?
洪流一泄,千里汪洋。巨大的力量完全超出了这人可承受的限制,铁骨朵再也难抵挡。长矛磕飞了骨朵,划过一道炙光洞穿了那人的身躯。后者眼睛里蕴含着莫大的求生欲,却半点用处也没。
而恰恰就在如此时候。“嗖——”一支拇指粗细的雕翎箭带着破空的啸声钉在林冲的胸甲上,撞得他胸口都为之一闷。箭簇磕上甲衣,发出“当啷”的一声锐响,没有被弹开,而是没进了一指深扎在铠甲上。叫豹子头感觉到胸口一阵刺痛。
这一箭选择的时机真心是好,正在林冲斩了一人,心情大畅放松了警惕时候。
林冲顺着来箭方向朝前一看,就见重重叠叠的宋骑影儿里,一二十来岁小将,手持一张半人高的大弓,又一支箭已搭上了弓弦。
刘光世心中暗骂自己急切了。毕竟这是豹子头啊,是高太尉的大仇敌,杀了这人,必然会叫高太尉承他一个大人情。
那一箭时机甚好,但人影遮掩,角度不大。他应该再等待时机。因为就林冲这般人物,身上铠甲非比寻常,一箭射在胸甲上,很难重创了他。只是他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弓力刚猛,想来能一箭重创豹子头,那里料到他射出去的箭矢就挂在林冲的胸前甲衣上,豹子头却半点伤害没有,反手就把箭矢拔下,根本没有一点用嘛。
刘光世暗自后悔,打蛇不死,反而叫其有了警觉。现在最好的选择是掉头就走,因为他的身影已经被林冲察觉了。可刘光世不甘心啊,他再次拉弓搭箭,这一次他要射林冲门面。
“好胆。竟然暗箭伤人,汝这腌臜泼才,给俺死来——”林冲却是勃然大怒。横枪策马,直奔他杀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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