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战鼓起
王霄是从古北口出的长城。
站在关隘上看着巍峨绵延的长城,他的心里却是想着,这么长的长城单纯依靠防守,几乎就等于处处防不住。
草原上的牧民们南下的时候,依靠着强大的机动力可以集中力量打一点。而以步卒为主的守军想要增援都非常困难。
历朝历代与草原人的血战之中,唯有强汉盛唐能把草原打的喊爸爸,原因则是在于他们大规模动用骑兵。
单纯以步卒为主力与草原部落决战还能打赢的,只有祖龙麾下的大秦强军。
“怎么才能让草原人喜欢上唱歌跳舞呢?”
王霄为此,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大宋想要大规模发展骑兵不现实,因为需要大量的马匹与马场。大宋缺的就是这玩意。
西夏叛乱,夺走了最后的马场。而关内的地盘用来种粮食都不够用,谁会改成草场去养马。
不是没人懂这些,只是在巨大的利益牵扯下没得选择罢了。
组建强汉盛唐那样的庞大骑兵队伍,动辄需要几十上百万的马匹。有这么多钱,用来在三瓦两舍里厮混岂不是更好。
马匹是一种娇贵的动物,真正堪用的也不过是十来年的样子。这就需要持续不断的大规模投入。
以大宋文臣的德性来说,这种只有投入看不到回报,而且还是为那些武夫们添砖加瓦的事情,你把他们全家都卖到三瓦两舍里去,他们也不干。
“燕王,探马回报说,金人兵马已入北安州。”
祝彪的禀报让王霄从思索中回过神来。
“他们是准备据城死守?”
祝彪的神色有些古怪“没多少人入城,大部都是在城外安营扎寨。”
王霄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
呃,一不小心把三国世界的习惯带了过来。脸上又恢复平静之色的王霄点了点头“这是瞧不起我们呐。”
此时的金兵正处于士气的最巅峰状态,哪怕是之后南下汴梁城的时候都没有现在的战斗力强。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早就已经抢饱了。
身上挂满了大包小包的强盗,是不会有多少战斗力的。
“燕王,咱们挑选精兵奔袭他们怎么样?”
当年奔袭曾头市那一战,可谓是经典至极。数万毫无防备的梁山贼寇被打的几乎一战尽没。
祝彪他们也是常常吹嘘缅怀,有机会就想再来这么一次。
古北口这里距离北安州不算远,挑选精锐一个下午外加一晚上的强行军,的确是可以在凌晨时分发起突袭。
不过王霄思考一番之后,还是拒绝了。
原因当然是因为常年与辽国打仗的金兵,与那些乌合之众的梁山贼寇不可同日而语。
完颜昌也是打老了仗的宿将了,哪怕再骄狂,基本的戒备还是有的。
别到时候偷鸡不成,反倒是搭进去一批精锐。
当然,这些原因不能直接说。那样的话就是涨他人的威风,灭自己的士气。
所以王霄是这么说的“咱们是潢潢之师,打这些蛮夷用不着这么算计。直接杀过去碾平他们就是。”
身边众将都是练连点头,商业吹捧了一番王霄大气。
三天之后,王霄带着人在北安州城下与完颜昌的兵马对峙。
实际上两天前王霄就到了,只是为了等待后续兵马又多待了一天。就这还有后续的一两万人甚至才出古北口。
这个时代的交通条件,不可能让你的几万大军说到哪儿就到哪儿。
那都是沿着道路摆出一字长蛇阵,层层滚动的行军。更别说还有大量的随军民夫拖累速度。
虽然真正开战的时候或许也就是半天一天就决出胜负,可实际上前期准备工作却是以月,甚至是年作为单位。
主动开战的是完颜昌,并非是王霄。
完颜昌战阵经验丰富。
王霄这边前军抵达的时候他没打,是因为感觉人手不够自己打的。
他也没选择等到王霄全军抵达再打,因为那样人就太多了。
完颜昌选择的时机是王霄的兵马来了大半,没能凝聚全力。
这个时候打垮了这些人,就可以乘势追杀扫荡后面路上的溃兵,甚至一路冲下古北口打开南下的大门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就是所谓的战场经验了。
至于王霄这边的人多什么的,完颜昌一点都不在意。
在他看来王霄麾下的兵马撑死就与他手底下的那些炮灰杂胡们差不多,甚至还有可能比不上。
先用杂胡缠住南兵,跟着派出四个猛安的精锐金兵一鼓而下,这一战半天就能结束。
“那些金兵,的确是精锐。”
王霄看着远方列阵而待的数千金兵,默默的点了点头。
金人是半游牧,半渔猎的。他们有骑兵,不过不全是骑兵。
攻打辽国缴获了海量的战利品,尤其是铁器极多。
辽国号称镔铁之国,铁器水准并不比大宋差。而且产出很多。
大约两千人的金国骑兵都是一人双马,横刀马枪弓箭齐全,人批铁甲马挂面帘。
这已经可以算作是重骑兵了。
剩下的那些金兵,大都是手持骨朵,巨斧,铁锤这样的重兵器。身披双层甚至三层重甲,远远的看过去就像是钢铁长城一样。
因为生存环境恶劣,金兵的兵丁都是高大强壮,体格魁梧之辈。
配上全套铁器,还有合适的指挥以及完善的军事制度。再加上悍勇敢战的士气,难怪是能灭辽平宋。
至于那些数量众多的杂胡,王霄直接选择了无视。
这些只为吃口饭而上战场的炮灰,没人会去在乎。
战鼓隆隆,牛角号声响起。
一些骑马的金兵在炮灰队伍之中来回奔驰,大声呵斥驱赶着他们向着王霄这边压过来。
差不多两万来人,像是波浪一样滚滚而来,的确是很有气势。
四周众将的目光都看向了王霄。
王霄摸了摸下巴,铁手套拉的有点疼。
“甲兵不动,弩兵不动,骑兵不动。”最终王霄只派出了八九千的刀盾兵与部分弓手上前抵御那些杂胡炮灰。
炮灰被人瞧不上是有原因的。
他们的士气不高,或者说干脆就是没有。而且只能打顺风仗,一旦受挫,逃跑就是第一选择。
炮灰在战场上的作用,除了消耗箭矢之外,就只剩下了牵制。
王霄的后队还没到,此时上战场的只有三万出头。
远方的完颜昌看到炮灰们缠住了南兵近一半的兵马,对此表示满意。
至于剩下的那一万多南兵,完颜昌并没有放在眼里。
在他看来,自己麾下本族勇士们,一个冲锋就能打垮他们。
认为炮灰们已经完成使命的完颜昌,亲自带着数千本族金兵向着对面矗立大旗的本阵杀过去。
数万人参与的大会战,战场非常宽广。
之前距离过远,而且还没有望远镜。完颜昌并不清楚王霄本阵的情况。
等到他亲自带兵轰轰隆隆杀过来的时候,这才看清楚了自己需要直面的是什么样的一支兵马。
‘嘶~~~’
看清楚了对面的形式,打了多年仗的完颜昌感觉有些牙疼。
对面的兵马人人披甲,还不是皮革的那种,是真正的铁甲重甲。
最前方是大约千余铁塔似的甲士,他们身后是手持重弩的弩手,两侧则是规模庞大的骑兵。
一万多人安静列阵,哪怕不远处的炮灰们喊杀声震天,这里依旧是风吹旌旗的猎猎声响涌动。
完颜昌看了看就明白,这是一支强军。
战场上能做到阵型不乱,军士不哗的都是强军。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由不得他选择。
要么上前,要么撤退。
上前还有可能破敌,撤退的话炮灰们肯定崩溃。到时候那么多的骑兵追杀过来,必然是一场大败。
完颜昌深吸口气,将希望放在了麾下四千多战无不胜的本族精锐身上。
希冀着对面都是银样蜡枪头,一接触就被打垮的那种。
牛角号声再起,两千多身披多重甲胄的金兵缓缓上前,向着王霄的大旗压了过去。
身披几十斤重的铠甲,还能在战场上健步如飞从这里跑到那里的猛男,现实之中是不存在的。
真正打起来,都是缓步行走来保存体力。唯有在最后一段不过数十米距离发起冲锋的时候才会真正的跑起来。
披重铠,持重盾的金兵并不在意弓弩,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身上的厚实铁甲能有效的保护他们。
以往与辽人打仗的时候,辽人的弓箭几乎没有威胁可言。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遇上神臂弓!
神臂弓名字是弓,实际上是强弩。
采用特殊设计的重弩拥有无与伦比的杀伤力。距离越近,破甲能力越强。
三百步的时候,就有心急的人转头看向王霄。
王霄摆摆手,没有多说什么。
之后两百步,一百步,甚至五十步的时候王霄都没有下达命令。众将们甚至都有些骚动起来。
王霄舍得花钱,大宋花费巨大人力物力打造维护的神臂弓,被他弄来了四千余副,此刻都在这里了。
他也看出来那些金兵都是穿重甲持重盾,距离远了根本就破不了防。
既然如此,那就干脆放到能射穿的距离。
两千出头的金兵重甲兵来到了三十步的距离,一个猛安千夫长怒喝一声,顿时蜂拥而上准备冲破甲阵杀入那些毫无防备的弓弩手阵中。打开了通道,后面的骑兵跟进扫荡冲击,这一战就拿下了。
当他们开始冲阵的时候,抬起手的王霄重重向下一挥!
“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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