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 长恨歌
葡萄的原产地是在西亚一带,而这里自从张骞出塞之后,就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
早在汉朝的时候,葡萄酒就成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品,被大规模的运送往中原大地。
无论是波斯还是大宛,都有规模非常大的种植与酿造的体系。
从汉以来,最重要的两种农作物传入,就是葡萄与苜蓿。
马喜欢吃苜蓿,而且还能肥地。
葡萄能够酿酒,而且还是难得的甜食水果。
吃甜食能让人感觉到幸福,这是甜食畅销的原因所在。
而古代因为科技的落后,获取甜食就成了一项很困难的事情。
最主要的甜食来源就是蜂蜜。至于甘蔗,虽然传入的时间很早,不过因为气候原因只能在南方种植。
所以当葡萄传入的时候,北方人是非常乐于接受。
而葡萄酒,除了丝绸之路带过来的,还有北方人大规模自己种植酿造的。
所以店家赠送了一壶葡萄酒,真心不是多么值钱的赔礼。
当然了,心意还是不错的。
王霄吃着烧鹅,啃着羊腿,喝着葡萄酒。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一口接一口居然真的吃光了。
一只鹅好几斤,这还不算什么。可那烤羊好几十斤啊,就算是去了骨头和内脏那也很是不少。
王霄居然真的都给吃光了,这肚皮也太夸张了。
虽然花费不菲,不过王霄却是吃的很满意。
老鹅是真正的家养鹅,羊更是吃草的羊。原生态的食材,配上家传的手艺,值得夸赞。
虽然花费不菲,钱袋里的铜板几乎为之一空,不过王霄对此并不在乎。长安城内的城狐社鼠们数不胜数,想要钱随时可以去找他们化缘。
接近傍晚的时候,王霄再次来到了花萼楼畔。
这座恢弘的建筑,里里外外都被无穷无尽的牡丹花所包围。
而在四周的街道上,则是挤满了贵妃的粉丝。无数人仰头张望,期待着自己偶像出现的那一刻。
不断涌向花萼楼的人群之中,几匹快马呼啸而来。
站在廊下的王霄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些都是外国人。
相貌上或许不好说,可服饰上的些许不同,对于历经无数的王霄来说,是真正瞒不过他的眼睛。
这群人之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骚包骑白马的那个大高个。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不一定是唐僧。有可能是曾经在太平洋上打过仗的扶桑人。
这个大高个是扶桑人,全名阿倍朝臣仲麻吕,入唐后改名晁衡。
他是扶桑第八批遣唐使留学生之一,十九岁就来到大唐,与王维李白等人都是好友。
因为仰慕中原文化,这一辈子都未曾回到扶桑去。
当然,妖猫传的世界与真实历史有不小的差别,至少现在的晁衡看着还算年轻。
王霄回忆着晁衡的资料的时候,四周响起了轰然的欢呼声响。
作为大唐名片的杨贵妃,终于是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中。
“...不会是江湖高手吧?”王霄看着站在秋千上,沿着花萼楼一旁灞水河面来回晃悠的杨贵妃,心中想着这种高度这种摆动的幅度,正常人早就吓的尖叫了。
好在他眼尖的很,很快就看出来长裙覆盖之下,秋千的踩板上是有卡槽的,双脚踩进去捆的非常牢固。
有了这个发现,他再仔细观察就发现,腰股之处有不起眼的丝线阻挡以做安全之用。
王霄相信这绝对不是编剧的安排,而是他进入这方世界之后,世界自然形成的合理性。
无数的世界有无数的可能,存在他就是合理的。
再多的解释王霄也解释不来,再问下去就是量子力学。
身穿白衣的杨贵妃,脚踩凤凰展翅的秋千,在灞水上荡啊荡的。勾的岸上的人眼都直了。
在这个缺乏娱乐项目的时代里,这种级别的国际级巨星这么一出场,其轰动性比起后世的那些天王巨星们加起来还要震撼。
王霄默默的看着晃来晃去的杨贵妃,默默的打量着她。
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可依旧是肤白如雪。尤其是抹裙上的那一抹白腻,更是看的王霄连她的脸都给忽略了。
“环肥燕瘦,环肥燕瘦。”
王霄嘴里嘀咕着“终于是知道,为什么是环肥了。”
“真肥啊。”
夕阳的阳光映照下,一身白裙的杨贵妃,随着秋千临空而起,几欲腾空而去。
灞水两岸至少数万人,都被这飘飘欲仙的一幕所吸引,鸦雀无声的说不出话来。
王霄环顾四周,心中涌出一个念头。
‘李隆基,不会是估计推杨玉环出来做全民偶像,好安抚人心的吧?’
今天是杨贵妃的生日,在这硕大的花萼楼里会进行一场盛大的宴会。
王霄的身份,肯定是不够格进去。
之前他是准备找个机会进去,又或者是干脆搞定个谁借用身份混进去。
不过看到晁衡之后,王霄就知道自己的门票有着落了。
“晁秘书。”
杨贵妃停下秋千回到花萼楼之后,灞水两岸的众人开始自由活动,等待着晚上的盛大节目。
晁衡这边准备找个地方吃东西垫垫肚子,却是被王霄闪身拦在了面前。
之所以喊他晁秘书,那是因为晁衡早年参加科举考中了举人,出仕大唐。现在已经是做到了秘书监的高位。
唐时称呼官吏,如果关系亲近可以称字。如果关系一般或者初次见面,那就是称呼姓加官职爵位等等。
见面就喊大人什么的,想想就是乐的不行。
晁衡拱手回礼“敢问阁下...”
王霄微笑着说“在下姓王名霄,长安城中一俗人尔。”
“原来是王郎,敢问有何贵干。”
晁衡很有礼貌,丝毫没有在意王霄身上的平民服饰。
“在下久闻晁秘书诗文大才,今日意外相见,特意讨教一二。”
晁衡的爱好,从他的朋友们身上就能看出来。
他的朋友是李白,王维,储光羲,赵晔,包佶等人。都是这个时代的著名诗人。
李白还曾经为晁衡写过‘哭晁卿衡’的著名诗篇。
而晁衡逃难归来得知此事,则是写下了‘望乡’作为回应。
历史上仰慕杨贵妃,终身不娶的晁衡,最爱的就是作诗。
“这个...”晁衡也喜欢提拔诗词界的新人,只是他晚上还要参加杨贵妃的宴会。
“晁秘书。”王霄微笑着说“现在距离贵妃生日宴,还有些时间。不如与在下去附近酒楼小酌几杯,切磋一番诗词如何?”
晁衡想了想,最后还是同意了“好吧。”
反正他也是要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的。毕竟到了宴会的时候,大家都是在喝酒唱歌跳舞玩闹。根本就没时间正规的吃东西。
两人来到灞水岸边的一家酒楼,凭借晁衡的面子要来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王霄阅历丰富,说话又好听。没大会的功夫,就让晁衡疑心尽去。
等到酒菜上来,两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开始转向正题。
什么是正题?正题就是作诗。
“某倾慕贵妃娘娘绝世之姿,日月辗转之下夜不能寐,终做诗半首,想请晁秘书斧正。”
几杯酒下肚,王霄开始抛洒诱饵。
晁衡毫不犹豫的咬钩,放下酒杯拱手“愿闻其详。”
至于王霄说的倾慕杨贵妃什么的,这个时代的男人都钦慕她,晁衡也是。
大唐风气开放,不至于说喜欢皇帝的贵妃就犯了多大的罪过似的。
相反,这是有面子,受欢迎的证明。
王霄作势想了想,请叹口气。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好!!”
晁衡一声怒吼,惊的四周客人们慌乱不已,还有丢酒杯掉筷子的。
无视了四周众人古怪的目光,晁衡用力连着喊了几声好。那激动的神色,就仿佛内心有团火焰,即将喷薄而出似的。
在没有什么太多娱乐的大唐,全民偶像女的就是杨贵妃,而男的则是各方精英诗人。
诗词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最爱,能写出一首好诗词,立马就能名扬天下。
这个时代的大诗人,比起后世的流行巨星更加有牌面,更加受欢迎。
而能不能成为好诗人,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作品。
作为王维李白等人的好友,晁衡对于诗词的理解绝对是顶级的。
听王霄念了这几句开头,已经是激动的不能自己。
“王郎,敢问可有取字?”
“在下字子厚。”
晁衡起身拱手“某字巨卿,你我二人以后以字相称如何?”
王霄微笑点头,这事成了。
“子厚。”
晁衡激动的说“你这诗做的极好,尤其是这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传世佳作啊。”
称赞了几句,他迫不及待的追问“后面的呢?”
王霄面露为难之色“某虽仰慕贵妃娘娘,可却是从来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一二。后面的,自然也是还没写出来。”
长恨歌的后面那些,当然不是现在能拿出来的。
“子厚无须担心。”
晁衡当即大包大揽“今夜贵妃娘娘在花萼楼设宴,我带你去。”
王霄微笑点头“那就麻烦巨卿兄了。”
这事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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