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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突厥人


“公子,你慢些”,身后孔方的声音传来,可是宇文禅的动作并不曾减慢。

  既然不能下山见人,那么只能自娱自乐了。

  夏初的时候,孔颖达的家眷上山居住,驾着好几辆马车,宇文禅自然也就有马可骑了。

  在江都软禁的日子里,他已经学会了骑马,可是当时只能在行宫狭小的空间里缓步前行,稍有放开了速度,便会被宇文化及派来看守的士兵拦住,他实在是难以感受到纵马驰骋的快乐。

  可是眼下不一样了,高寒辽阔的终南山上人迹罕至,还有大段大段的起伏坡道供他纵情加速驰骋,宇文禅不停地挥舞着马鞭,刺激着身下骏马的神经,使它不停地全力前行。孔颖达总是将自己的几匹马当做宝贝,不舍得让它们快速奔驰,可是架不住家里有个小贼总是想偷偷骑马出去潇洒一番。

  在终南山巨大的原始森林中,宇文禅策马飞奔,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只有自己一般自由,当然,除了身后那个拖油瓶。

  之前在山上闲逛的时候,宇文禅愿意让孔方跟在身后,因为自己老是记不住路,而且山上还有诸多野物,一旦遇到危险身边多个人就多一分力量。

  可是今天宇文禅的心情极佳,夏日的毒辣阳光完全被高深的林木挡住,本该炙热的气温也被海拔层层削减,骑马穿行在几千米高的一片小小树林中,他油然生出一种豪迈感,去他的,就算碰上吊睛白额母大虫,小爷也敢跟它斗一斗!

  于是,宇文禅不再收敛力气,而是双脚收紧,狠狠一夹马肚子,再一挥鞭,马儿应声嘶鸣,随即一阵加速,冲进了一片林子里,身后孔方的声音也越来越远,直到完全听不见。

  “公子,老爷说最近有突厥人在附近流窜,不要走远了啊!”这是孔方的最后一句话,但是宇文禅并不曾听见。

  不得不承认,穿越过来一年多的时间,他在终南山上这段时光才是最快乐的,之前的日子,无论是在江都行宫还是在魏县,都是不自由的,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那样的生活跟坐牢等待审判没啥区别,而后谋划出逃时的高压情绪和在窦建德军营里的惊天反转,都是非常刺激情绪的事情。

  在终南山醒过来之后,宇文禅度过了一段非常轻松的时光,无论是和袁天罡三人共处的时光还是在孔颖达手下读书的日子,他都像是后世美满家庭里读幼儿园或者小学的孩子一样,外界的压力由父母承担,学业负担不重,每天只需要安心学习然后享受美好时光便可,甚至连身体都是极端健康的。

  虽然不时还会因为南阳公主放弃自己的事情而感到郁闷,但是相对于此时天下万民受到的战火纷扰来说,宇文禅的生活已经堪比天堂了。

  不自由也是相对的,他只是不能下山,还是可以随意走动的,比如今天就一个人骑马出来了,甚至还甩掉了孔方。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宇文禅对着树林大喝一声,发泄心中的郁结情绪,顿时感到压力全部宣泄出来,浑身充斥着无尽的活力。这片树林非常茂密,根本找不到路,他不得不下马步行,径直向前探索着,遇到一些荆棘挡道的时候还要自己用马刀劈出一条道来。

  终于,宇文禅走到一处相对平坦的位置,这里的树木相对稀疏一些,阳光穿过头顶的树叶,断断续续地照在地上。他放开了马儿,轻轻坐在地上,随后又躺下,双手背在后脑作枕,舒服地眯上了眼睛。

  也许是睡得太舒服了,许久未曾做梦的宇文禅做了一个梦,他梦到窦建德想要强行娶南阳公主,突厥和萧皇后为了大局也帮助促成此事,南阳公主不从,随后窦建德便杀死她身边的涟漪示威。

  “不要”,宇文禅呼喊出声,随后猛然惊醒。他正在心里感叹着原来是个梦的时候,他的脖子边上,竟然真的有一把刀!

  “不要动,汉人”,拿着刀的是个圆脸汉子,边上挂着一圈长长的络腮胡,蹲在宇文禅身边,一脸凶相地盯着他。宇文禅从梦中骤然惊醒就见到这场景,身子一个寒颤,本有些迷糊的脑子瞬间清醒,差点准备行法式军礼了。

  不过他还是冷静下来,自己睡着的时候他们大可以杀了自己,既然没有直接动手,那么就说明他们不会轻易杀人。“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他发问。

  “少啰嗦,长安在哪个方向?”是那汉子身后传来的声音,宇文禅腰部稍稍发力直起上半身,随着他的动作,那汉子的刀一直跟随在他脖子边上。

  随后,他才看见汉子身后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一群大约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与那拿刀的汉子差不多的高大魁梧身形,皆是一脸络腮胡,皮肤黝黑,身下骑着红棕色骏马,而说话的是他们簇拥着的一个年轻人。

  他大约二十多岁的的样子,身材颇高,皮肤相对白上一些,高昂着头骑在马上,嘴角挂着短短的青色胡须,为他平添了几分气质。宇文禅心底想着,这青年恐怕是这群人里地位最高的。他们的汉语都有些蹩脚,宇文禅在互联网上也算是见识过全国各地的方言,还没有哪个地方的方言像是他们这样奇怪的,这是一种并非外地人,而是外国人的味道。

  不过眼下小命在他们手里,不管他们是外地人还是外国人,就算是外星人宇文禅都只能乖乖听话。于是,他向着他们点点头,表示配合,“我知道,长安在那个方向”,他随手指出了长安的方向,这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也没有必要欺骗他们,还不如直说。

  宇文禅心底有一种预感,这些人大概率是隋唐时期北方的老对手——突厥人。

  “好,你,带我们过去”,为首的那人轻轻挥舞着手上的马鞭,颐指气使地说着。

  一个汉子将他一把拉起来,押着他到了马儿边上,一群人各自上马,宇文禅骑马走在最前面,他们紧紧地跟在后面,其中两人一左一右包围着他。

  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去长安,居然是被迫当带路党的时候吗,宇文禅心底不无悲哀地想着。

  从终南山到长安,不过四五十里路程,刚开始的山路只能缓缓而行,从辰时到午时,便已经将近山脚,没了山间树木的阻挡,远远能够望见长安城的城墙。

  宇文禅一路小心翼翼地带着路,最初拿刀威胁他的那个汉子和另一个人骑马将他包围住,没有机会走脱。一路上,他们之间的小声交流都是些宇文禅听不懂的话。如今,已经见到长安城了,宇文禅开口,“各位好汉,前面就是长安了,我可以离开了吗?”他们一共有十多个人,看起来都是强于常人的,宇文禅并没有信心能够在这帮凶人手下逃走。

  “呵呵,汉人,你说我们为什么会在你面前说突厥话?”他们似乎像是被宇文禅的话逗笑了,青年人一脸玩味地盯着他问道。

  果然是突厥人!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宇文禅心底还是咯噔一下,难道自己居然要今天命绝于此了么。

  “你们十几个突厥人也敢深入大唐京城来吗,不怕被大唐军队剿灭吗?”周围的突厥人是放松了对他的包围,宇文禅驾着马稍稍退了几步随时准备跑路,反身喝问道。

  “你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快跑吧”,这时候,他身边放松了包围的汉子发话了,虽然嘴上说着要他快跑,可是从他漠然的眼神中看出了不对劲,这群疯子居然要在长安城外玩狩猎游戏?

  被迫带这种路的时候他心中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不能坐以待毙,一定要找机会逃,就算不能逃,也得多杀几个才能够本。最危急的关头就应当奋力一搏。

  可是这些人明显带着羞辱的意味,他们将宇文禅作为了猎物,想要等他跑出一段距离再来追杀他,游牧民族骨子里的狩猎基因。

  “若我今日不死,必定要你们感受这世间最残酷的刑法”,既然他们已经是一副放自己跑的成竹在胸的样子了,宇文禅反而也不着急了,他要记住这些人的样子,一个个地记清楚,尤其是为首的那个年轻人,大概是突厥贵族吧。

  “你可敢留下姓名?”他直直盯着那他,眼神中透露出困兽般猩红的色彩,仿佛下一秒就要择人而噬,极其骇人。

  事已至此,看来要找个机会拿下这个看起来身份尊贵的家伙才有机会活下来了。

  逃是绝不可取的,跟突厥人比马术,宇文禅自问自己没有那般傻。

  此时,宇文禅和这些突厥人都没有注意到,就在这片林子里,其实还有另外一群人,正盯着他们。

  “初雪,那边什么情况?”

  “主子,那些男子看起来像是突厥人,围了个我朝的少年,看起来是要杀了他,需要我带人去帮帮吗?”被叫做主子的那人饶有兴致地远望着宇文禅,嘴角微微抬起,“看看再说”。

  “咄苾,阿史那·咄苾,记住我的名字吧,你死之后,我会送很多汉人下去陪你。”那突厥人的眼神从玩味变成了震惊,随后又变成了轻蔑,整个大草原上,除了汗兄和那个女人,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眼神看自己。

  虽然咄苾很年轻,可他却已经在大草原上用马刀砍出了赫赫威名,许多不服从突厥的小部族都被他屠杀殆尽,他是真正的勇士,是长生天派来领导突厥的,自信如他,才敢只带着十几个人就深入到汉族腹地来。

  可是,眼前这个随手可杀的汉人少年,临死之际,居然敢于直视自己,还想问他的名字?

  咄苾很好奇,他问自己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死掉之后在墓碑上写“阿史那·咄苾所杀”吗?真是可笑。可是,下一秒,咄苾就笑不出来了,这笼子里的玩物不仅不逃,反而是轻声催促着马儿向他的方向而来。

  只见宇文禅抽出马刀,轻轻抬起,凌厉的眼神直指咄苾,“阿史那·咄苾,我知道你,大隋旧臣启民可汗第三子,反贼咄吉的弟弟。你也算是出身高贵了,可敢与我一战!”

  得益于这将近一年来的适应和学习,宇文禅对于大隋的主要对手,突厥和高句丽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启民可汗,是大隋最强势而突厥最弱势时候的突厥汗王,被迫向大隋称臣,还娶了隋文帝的女儿义成公主,也就是写信给窦建德要求族灭宇文家族的那位。启民可汗死后,其长子始毕可汗咄吉继位,按照突厥旧例娶了继母义成公主,如今这位义成公主正是突厥汗王的可贺敦,草原的话事人之一。

  至于眼前的咄苾,则是启民可汗的第三子!

  周围的突厥汉子们都被宇文禅的行为震惊到了,他们时常作为突厥汉国袭击隋朝北方边境的先锋,此次跟随三爷孤军来到长安。一路上带路的汉人都被他们放走之后追上杀死,可以说自从他们侵扰大隋边境开始,他们永远是进攻方,永远是玩家和猎人心态。

  然而,眼前这个年轻的猎物,居然敢于回身向猎人亮剑挑战,与他们长期的惯性思维产生了巨大的偏差,他们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跟你比我们才像是懦弱的只敢以多打少的汉人吧。

  这简直是倒反天罡,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不得不承认,宇文禅选对了方法,突厥是一个极其崇拜强者的文明,大隋强盛时,他们便称臣纳贡请求和亲,隋炀帝乱政时,他们便南下掠夺,袭扰边境,与小日子实在是有些像。

  突厥人的尊重,都是打出来的,即使是身份高贵的咄苾,也是因为自己在草原上不断地战斗和屠杀才树立了如今的威信,若是他再成长一些,他甚至能挑战其兄长始毕可汗的位置了。

  望着周围属下们的眼光,咄苾知道他们对于这个猎物产生了些许尊重了,草原人永远看重勇士。“汉人,你是个值得尊重的汉子,你配得上死在我手里。”咄苾眼神有了些变化,他抽出随身的佩刀,翻身下马,宇文禅也下马。

  随后咄苾向两边使了眼色,他的随从们形成一个大圈将他和宇文禅包围在其中。

  进入大圈的时候,宇文禅听见身边那两个突厥汉子在小声交谈着,不时还看向咄苾。

  “你们该不是输不起吧,提前密谋着怎么杀我了么,呵呵”,宇文禅直接采取攻心战术。

  “再退十步”,咄苾冲着刚刚说悄悄话的突厥人大喝道,他有绝对的自信。

  圈,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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