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梧桐
他温柔的手心贴在她的额头上,试探着温度,微微皱眉道“舟车劳顿,你怕是有些着凉了,等会我去煮碗药给你喝,休息几日便可。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那双眼,是与世隔绝的清冷与拒绝,偏偏在对着她时,有了一丝生气与亲近。
柒小五只觉得长梧的眼睛,比晚上的星星还好看,她笑着说“我叫柒舞,今年四岁了”
长梧看了眼太清,后者朝他点了点头,说道“舞与武同音,这孩子出生时身上煞气杀气皆重,命数又诡。这名字太硬,怕是不合适!”。无鱼在旁边悄声问“那要给小五改名吗?”
太清低头问她“有什么想叫的名字吗?”
柒小五对此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其实她觉得叫什么都无所谓,想了一下,突然惊喜的看着面前人。长梧?这名字听起来就有文化,念在口中,便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文雅之风。
“你来取!”她直直的盯着他的眼睛,目光在空中相撞,仿佛将彼此印在了心中,柒小五说,“徒弟的姓名应该由师父来取!”。那个时候,柒小五的眼中只有长梧,从今往后,她的世界里也只有他。
太清的平和让柒小五舍不得,但这些都抵不上长梧的亲近,在见到长梧的第一眼,柒小五便认定了他。
那只是一种感觉,具体如何说不出来,但柒小五就是喜欢,毫无理由的喜欢。长梧的怀抱很温暖,比爹娘,比太清,比无鱼都还温柔。柒小五看见他笑,不自觉的也跟着笑,听着他说“诗经有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意思是,梧桐树能引凤凰栖息,为师有一梧字,便唤你为桐如何?”
柒桐!
小女孩高兴的点头“师父为梧,徒弟为桐,我记住了”。只是她说这话时,太清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复杂,可惜她当时年纪太小,不懂其中深意。更不知梧桐树除了那一首好听的诗句外,还有一个传说。
传说梧桐树,梧为雄树,桐乃雌树,梧桐同长同老,同生同死,是爱情忠贞的象征。只可惜师父当年取名时,怕是只想到了引凤朝鸣,却不知道梧桐二字还有这层含义。
之后,告别太清无鱼,柒小五被长梧独自带到山上,这座山处于圊玥国境附近,地处偏僻,周围几座大山都是荒无人烟,只有野兔野猪相伴。
柒小五的身子骨一向不错,只是和长梧相见不到半天,便发起了高烧。山上房屋距离镇子要走两个时辰,便是用轻功,来来回回最少也得半个时辰,请大夫肯定是来不及了,好在长梧会些医术,辛辛苦苦照顾她一夜之后,这才有了好转。
才一见面,她就折腾他一宿,导致长梧眼底厚厚的黑眼圈更加严重。这似乎也在暗示往后的日子,这神仙一般清冷高傲之人,却为了他这一徒弟,操碎了心。
柒小五十分喜欢她的新师父,不仅因为长梧长得好看,更因为他近乎全才,相处下来,她发现没有师父不懂的事,大至天下形式,行兵布阵,小至风雅玩乐,厨房炒菜,他什么都会,什么都能做,简直无所不能。
柒小五被要求文武全才,因此这辈子第一次好好坐下来背书,虽然别家小孩刚刚懂事些,就开始背诵三字经,而她长这么大,才第一次发现有这么一个东西。
天气晴朗,岁月静好,小小女童坐在竹椅上,晃动着小脑袋,大声念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什么不叫,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桐儿,别调皮!那个字读苟”长梧含笑,一手捧着书,一手执着黑棋,坐在一边,轻轻挑眉。
柒小五手捧三字经,头猛地靠近字面,认真的盯了片刻,问道“师父你觉得会叫的狗,和不会叫的狗,吃起来会是一个味道吗?”
长梧落子的动作一顿,抬头瞧了她一眼,唇角一勾,笑道“为师觉得味道应该是差不多的。”
山中时光总是飞快流逝,转眼又过四年,柒小五正值八岁。八岁的柒小五俨然已是这深山中的猴大王,不知为何起,她的身后总会跟着一群野猴子。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常好,可谓是形影不离,什么事都爱黏在一起。例如猴子们在树上跳,她就在地上跑,摘野果的时候,猴子们在树上摘,柒小五就在地上接。掏鸟蛋的时候,猴子们到处找鸟窝,她负责拿棍子去捅,大有发展成心灵之友的趋势。
长年累月,在一人一群猴的糟蹋下,长梧隐居的深山,再也不见任何鸟类的身影。柒小五至此少了些乐趣,便把主意打到了隔壁山上,听说隔壁山中有只老虎,也不知长成啥样。
晨曦刚至,柒小五带着一群猴小弟浩浩荡荡的朝隔壁山跑去。直到傍晚,天色渐暗,做好了晚餐的长梧眼见饭点已到,可柒小五还没有回来。正在他准备动身出去找人时,只见屋外尽头,小小女童骑在虎背上 身后跟了一群野猴子,慢慢朝他走来。
长梧哭笑不得的看着毫发无损的小女童,远远便朝他兴奋招手,高兴的喊着“师父!咱们晚上吃些什么啊!”
柒小五坐在的大白虎的背上,而白虎的模样已是惨不忍睹,不是这里青紫,便是那儿红肿。偏偏还得受这丫头的压榨,一路扶着她到家。自那以后,他们家门口就多了一只看门的老虎,取名为小白。
自古有句话说得特别好,多行不义必自毙。大概是因为最近坏事做多了,所以现在柒小五终于遭到了报应。
话说那一日天气正好,柒小五靠在小白身上晒太阳,身边分别围绕着猴一、猴二、猴三……(以下省略)。这座山已经许久不见鸟类,久到柒小五几乎都忘记了,世界上还有这种动物。所以当头顶上忽然飞过一只鸽子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而那只鸽子在她脑门顶上大便时,柒小五还以为是下雨了。
随手一擦,事后才发现不对劲。这‘雨’怎么有点臭,还有些黏答答的!待她睁眼一看,鸽子早已飞远,徒留她一手鸟粪,和一群哄笑的猴子。从那以后,柒小五每次看见天上有鸽子飞过,就一定会把它打下来红烧吃。
偶尔一些鸽子腿上还会绑着奇怪的书信,内容更是奇怪,不明所以。只是她通常不感兴趣,看过就忘了,偶尔还会把能用的纸留下来,如厕的时候可以用。
话归正题,自从柒小五脑门被鸟粪糊了后,运气直线下降,随便出个门,都能掉陷阱里,把右手给摔断了。
先不说那个陷阱其实是她年前做来抓兔子的,结果兔子没有抓到,反而自己掉了进去。
就说后来有一夜,柒小五起来如厕,结果神智迷糊的撞在梧桐树上,又把头给磕破了门口的梧桐树,是她四岁时种下的,【梧桐】是长梧和柒桐的缘分。柒小五努力忍住怒火,才终于没有在一气之下,把树砍来当柴火烧。
手断了,脸破了!这些也就算了,就算她不出门,只是从卧室走到饭堂,都能把自己的脚扭了,柒小五觉得今年可能是她的本命年。
这下扭得有些严重,脚踝肿得不能下地,她足足躺了一个星期才痊愈。长梧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便问她“最近怎么不去掏鸟蛋了?”。
柒小五为难的用左手挠着脑袋,说“鸟都不来这里筑巢了”
长捂又问“那……你怎么不去抓兔子?”
柒小五回答;“因为方圆十里的兔子都抓完了”
“抓其他动物不行?”
“可是最近荤的吃腻了,我想学着师傅吃素”
长梧顿时明了,不再询问柒小五时运差的原因。长捂深知,柒小五天生杀气、煞气皆重,这辈子注定被死亡包围,离不开杀戮。这也是长梧一直放手,随她胡闹的原因,如果按一般女孩的养法,只怕她早已大祸临头。
柒小五学他吃素,这是长梧没有想到的,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她的性子也比儿时安静了一些。不再去残害其他小动物。可这样一来,她的杀戮满足不了,之后只怕不仅仅是断手扭脚这么简单。
长捂想了片刻,终于寻到一法子,能名正言顺的满足柒小五的需求,故而等柒小五脚好后,他便带着她时隔四年的下山。
山下的小镇子不算大,但胜在人口居多。在人声鼎沸的长街闹市上,街边各色小贩的叫声不断。长梧牵着柒小五的手,在闹市中边走边望,突然问道“桐儿你喜欢猪还是鱼?”
这个问题未免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柒小五还是低下小脑袋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吃鱼吧!”
长梧带着她站在一个杀鱼的摊子前,拿了一锭金灿灿的金子贿赂鱼摊老板,将柒小五塞给了他家,每周七天,每日待两个时辰,免费给他家杀鱼。
一开始,鱼摊老板十分担忧,让一个八岁的小姑娘接触这么血腥的事情真的好吗?。不过在看见柒小五一刀利落的剁掉鱼头后,鱼摊大叔身子骨一哆嗦,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吓出一身冷汗,恍惚之间,他觉得被剁掉的不是鱼而是自己。
事实证明,柒小五的气势在年龄增长的同时,也变得越发的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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