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捡了一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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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天空湛蓝,一处山巅上,一棵大梨花树下,刚满二十岁的沈一欢,躺在一张古老的长椅上,正悠哉地享受着初春太阳的温暖。
只听身后嗖嗖几声,似乎有人影闪进了后面的几间木房中。
沈一欢见怪不怪,一动也不动,知道是师傅回来了。
今天逢双,轮到他做饭了。
却听那师傅向阳子忽然叫道:“一欢,赶紧了。刚瞥见,山腰处好像有人打斗。”
沈一欢一听,心中一喜:一冬天了,终于来一单生意了!
猛地弹身而起,飞掠出去,还不忘喊道:“师傅,赶紧做饭,我一会儿就回来。饿呀。”
沈一欢闪动身法,脚踏着树木,或弹或跃,急如旋风,冲向山腰。一路留下无数残影,这速度要是有人看了,估计得以为眼花、白日见鬼。
这就是他们师门《攀花逐月》身法,真是迅如星驰、快若电闪。
来到那山腰处,确实看到一些人。但跟师傅说的不同,这些人并没有在打斗,而是全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知死活。
沈一欢先是探了探两个道士打扮男子的鼻息,都已经断了气。
有男有女,一共九具尸体。
谁杀死他们的?看场面,不像山贼土匪的惯常操作。
算了,反正跟我没关系。沈一欢心道:该干活了。
诶,端正肃穆,照例双手合十,祭奠一番:
“早死早超生,幸福在来生。来生投好胎,幸福自然来。”
然后,蹲下身子,就开始扒拉眼前两具尸体的衣衫。钱囊、金器、首饰但凡看着值钱的,都塞到了自己怀中。然后一脚一个,将尸体踢落到了山边的深谷之中。
那深谷常年云雾缭绕,深不见底。再多这么九具尸体,稀松平常。
这两师徒是干啥的?
话要从这座虎狼山说起了。
这座虎狼山,蜿蜒百里,地势险峻,免不了多有山贼土匪。在半道劫掠之后,不知是懒,还是为了彰显土匪山贼的凶残本性,总不收拾尸体,任尸体肠肚流得满地,再加上野兽叼食,更是四分五裂。
那场景,十分污秽,夏日更是腥臭难闻,苍蝇乱飞,极为影响虎狼山美丽的自然风光。
县官老爷怎肯任这场景横行无忌。他是个有魄力的人,大手一挥,每月二两银子雇了沈一欢师徒,打扫山道,维护整洁。
工作倒是不累,就是山上看到有死人尸体,及时掩埋,或者想法处理。
沈一欢不乐意,挖坑埋人多累啊。
他师傅却骂他一嘴,让他着眼“想法处理”这四个字。这才是词眼。
自此,两师徒就干起了这工作,当然是兼职。
每每从尸体扒拉出远比那二俩月俸值钱的东西时,沈一欢总忍不住以尊崇的眼神望望师傅,发自内心地赞道:
果然,普通人的狡猾,与岁数成正比。
别看沈一欢穿着粗布麻衫,也别看着两师徒干的这兼职,貌似凡人,其实两人还别有身份。
嘿嘿,两人还是普通百姓闻之色变、见之逃窜的江湖中人。
两人正是存续了近千年的东篱派的当代传人。
他师傅,木向阳,道号向阳子,自然是这一代的掌门。而沈一欢,自然是这一代弟子,也是唯一的弟子。
对,东篱派听说过没?
没有?!
我呸。正如他师傅向阳子所说一般:“世风日后,人心不古啊。”
“现在的人,只记得什么少林派,只认武当张三丰,要不是推崇那魔教北宫择天,甚至连峨眉悲荣师太之流,也能江湖叱咤风云。”
“东篱派火的时候,哪里有这些人......”
东篱派以前火不火不知道,反正现在不咋的。
得手的钱财首饰,又够师徒吃喝半年的了,休养生息了一冬天,开春了,这样逍遥快活的日子,又回来了。
但沈一欢总觉得好像缺了些什么。
缺了什么呢?
仿佛有一阵女子的呻吟声若有若无地传来,听得人莫名地有些酥麻,沈一欢只感腹部之下似是微微发热。
额,是了,缺个女人。我都二十了。
沈一欢忍不住想起刚才踢下深谷的九具尸体,里面有三个年轻女子,两丑一美。
搜刮那容貌美的那尸体时,沈一换不自觉地温柔了很多,生怕弄疼了她。
面对一个美丽的女尸,心中也莫名地愉悦很多。
诶,红颜薄命啊!
沈一欢最后叹息一番,摇摇头,转身要走,却听到灌木触动的声响声。
很微小,但瞒不过沈一欢的耳朵。
扒开灌木一看,里面还躺着一个年轻女弟子,不知是何门派。似被人打入灌木之中,晕了过去,侥幸保住一条性命。
细看这女子,容貌清丽,薄唇,眼睛略有狭长,额头中间点一红点,虽不是绝色美人,但皮肤白皙光滑,玉骨粉肌,眉清目秀,自有一股风情。
怎么办?从没有遇见活的啊,还是一个美女。
总不能一脚踢向谷底吧。还有一口气呢。
送给县衙,让县老爷做主?
估计县老爷立马会准备纳第六房妾室。
可我有什么好处?
越看这姑娘,沈一欢越觉得腹中一股热意涌动,想了片刻,便将她扛在肩上,回山去了。
哼,与其宜人,不如宜己。
只这肢体柔软,便觉醉人。
直到师徒俩吃完中午的面条,沈一欢把锅都洗干净,出来一看,躺在他长椅上的女子,仍不见醒来。
便问道:“师傅,这女的咋回事儿啊?还能醒吗?”
他师傅向阳子说道:“没事儿,死不了。你想想,师傅我是谁啊!?”
那倒是!论医术,师傅真没得说。
东篱派,精神上的祖师爷是东晋陶渊明,就是写《桃花源记》闻名天下的那位。开派祖师,实则是陶渊明的三代弟子司徒越。
而门派名字,东篱二字,就取自于精神祖师爷那句脍炙人口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历代门派弟子,都承袭陶渊明田园派的生活作风,隐居人烟稀少的地方。难免多蛇虫鼠蚁、或又吃了药性不明的草叶花木,没有点医术怎么活?
于是乎,终于在第十九代掌门,出了个神农般的人物,外号“赛神农”,留下了一套不朽的医术。
师傅向阳子甩手扔给沈一欢一瓶药膏,说道:“去烧锅热水,然后把她抱到你屋里,脱去衣衫, 给她涂涂伤口。背上的伤口,还时不时流几滴血呢。”
沈一欢脸一红,喃喃道:“师傅,我不行,男女之别。不合适。”
向阳子老脸一拉,呵斥道:“滚蛋吧,偷看山下姑娘洗澡多少次了。还我不行....”
沈一欢心中暗暗给师傅点赞:老家伙,果然知情识趣,估计是我前天说攒钱给他买棺材,感动了。
只得将那女子抱回自己房中。看到右手上的血滴,又感觉不对。
之前他把她扛回来的时候,也没见背上有伤。怎么现在有血在滴呢?
扒开背部破烂的衣衫一看,这是新伤呀。
沈一欢想了一会儿,心生欢喜:还是师傅老辣,做戏做全套。
不过是被震晕过去,多睡会就行了。
小病大治?!师傅牛比!
还偷偷在人家姑娘家背上划了一道口子。可不得让我给人家,脱了衣服清洗伤口,然后每日换洗包扎嘛?
由恩种情!相处生爱!这姑娘还不得对我死心塌地啊。
妙啊,明年生个儿子,叫沈浪,好不好?!
我是不急,可师傅急,急着壮大门派。我们东篱派,人丁确实略显单薄。
再看这女子,虽然昏迷沉睡,但是鼻尖发亮,睫毛修长,皮肤细嫩,樱唇红润,这,这真是我媳妇的不二人选啊。
再有漂亮的,老子也不换。
胡思乱想一番的沈一欢,将这女子扶起,颤巍巍地除了上衣衣衫,真是皓体呈露,弱骨丰肌。
又见一件娇小可人的淡粉亵衣,更瞥见胸口那一抹炫白,不由得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急急拿了干净毛巾清理起伤口来,更是忍不住为她擦拭脸颊,然后取了刚晒的被子,为她严严实实地盖好。
之后,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才关门去了。
瞧见躺着晒太阳的师傅向阳子,沈一欢如杀猪般地惨呼道:
“师傅啊,那《童子功》我不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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