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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动物和恶人


乍然惊吓下,左手条件反射不断扣动扳机。

  “咔咔。”

  空仓挂机。

  狼群佯撤,留下了一头狼,埋伏在门口。

  推开身上的狼尸,衣服浸透了血,狼头扒在胸口,差一点咬到。

  草被拨动的声音越来越近,狼群又回来了。

  赶紧关门,却关不上,狼的两条后腿和尾巴堵住。

  狼是聪明和狡猾的,耐力非常好,尾随不坠,非常记仇。

  伸手拽进狼尸,砰砰声中关上门。

  狼狠狠的撞在了木门上。

  狼群还在守着,不肯散去。

  时间一长,月亮扯掉了衣裳孤芳自赏,头狼对着月亮啸叫。

  “呜呜呜”

  银亮的月光,落入了头狼口中。

  那是张爱国的想象。

  为了一击毙命,还是取出了毛瑟m1924,光学瞄准镜里锁住了头狼的脑袋,屏住呼吸,轻轻的放空,手指一扣。

  头狼突然跳跃到了另一边,野兽的危险反应。

  “砰!”

  枪打空了。

  拉动枪栓,退壳重新推弹上膛。

  头狼藏了起来。

  有点成精的感觉。

  在打散狼群和获取皮子之间,还是性命最重要。

  “啪啪啪”

  三八式骑枪不停的换位开火。

  “呜”

  声音有点凄凉,视线中,狼群撤了。

  木屋里的血腥味硝烟味弥漫,压抑住急跳不止的心脏,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呲”

  火柴点燃了大前门香烟。

  又等了十几分钟,张爱国把狼尸丢出去。

  用水冲刷地板,血腥味道太冲,时间一长会渗入到木头中。

  搞完木屋,手里拿上短刀,挂上两盏马灯,开膛剥皮,不然时间一长会臭膛。

  皮和肉之间有一层薄膜,手艺还是差一些,虽然皮上带了一些肉,好歹保住了皮子。

  狼肉据说和狗肉差不多,腥臊更坚韧,没有吃的,这还是顶级美味。

  七头狼肉,想了想,还是全部收了起来。

  狼皮硝制后可以做成褥子,据说有坏人要暗算时,狼后颈部背部的毛会立起来刺痛后颈,使人惊醒,另外对关节风湿也有好处。

  地上血水味道大,收起木屋,骑上青花马,追星披月。

  夜里的冷风吹得烦躁,让人不安。

  走了半个多小时,张爱国心里不舒服,总感觉有东西在盯着自己。

  向后望去,却又看不到,马蹄哒哒哒的声音,回荡在旷野中。

  蒙古包呢?

  走了很久都没有看到。

  前面低洼处,看走势像是一条小河,冰面映射着皎洁的月光。

  马下了坡,选了一处平坦位置,放出木屋。

  再用木制防护墙组起院墙,原木用铁丝钢钉固定,中间填入了沙子,高度1.2米。

  点燃几个马灯,把缝制好的帐篷布挂在木屋檐下的几个铁环上,用铁锤子砸入木墙两个环头铁撅子,绳子拉紧系好。

  青马花靠了过来,清澈的大眼睛,打着响鼻,拱了拱张爱国。

  洋铁炉子点燃,蹲上铜水壶。

  给青马花的石槽中,打入了两个鸡蛋,高粱黄豆干草食盐混在一起。

  温水倒入另一个槽孔。

  眼下适合草原的交通工具,只剩下马。

  又取出一匹黑色南番马,额部有大星白章,双马争槽食。

  身后跟着的应该是狼。

  望远镜望了一下来时的路,果然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

  耐心,自己更有。

  靠着炉子坐着,水慢慢的升温,取出佐官保温水壶,倒出里面的水,拿在手中与94式士兵木塞水壶对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铝合金制作,旋转式金属瓶盖,四枚按扣固定的毛毡壶套,牛皮背带,保温较好,而且轻便很多。

  鬼子的单兵装备就是好,眼前的铝制水杯,制式军官小刀,饭盒,吃完的牛肉罐头,羊毛和皮制护腿。

  鬼子等级森严,其实人和鬼都一样,阶级细分的又何止是它一家,明的喑的,不用细说。

  狼群是动物界等级最森严的群体,它们的组织性无与伦比,更重要的是狼心,永远喂不熟的狼。

  时间在水汽氤氲中分解,月亮没有人欣赏,恼羞成怒的躲了起来。

  东方泛起鱼肚白,用过了早食,静静的等着。

  闲暇无事用三八式工兵镐尖头敲了下河面,冻得瓷实。

  继续砸,虽然反震的手疼,还是硬砸出来一处取水点,用折叠水桶打了一桶水,丢入两片消毒药片,咕噜咕噜的冒起了水花。

  狼已经离开,它们凭气味可以追上来。

  收拾完东西,刚刚收起木屋,抬头一看声响之处。

  “吁”

  一名骑士出现在高处看了几眼,随后拔马而走。

  五分钟后。

  “呼,喝”

  一队骑兵吆喝着顺坡跑下来。

  “嗖”

  一支箭头钉在木墙上,尾羽颤颤。

  “砰”

  又是一声枪响,打的木屑四溅。

  不分青红皂白,先打杀了再说。

  草原的生存法则素来赤裸裸,游牧民族活下来的只有胜者。

  “砰砰砰砰砰”

  盒子炮做出了反击,五枪只掉下了一个,还有一个被拖着在地上滑行。

  马的速度非常快,弯刀已经亮起,急促的马蹄声,让心里压迫力十足。

  继续快速开火,等马匹跃过木墙,张爱国快速后仰,弯刀一下子削掉了狗皮帽子,带走几根头毛,直接吓得半死。

  刚拿出的马牌撸子开了火,打下了最后一个骑兵。

  地上哼唧声,马急速奔跑后的大声响鼻,等拖行的马跑到跟前,人已经死了,衣服磨烂,脑后的毛发掉光,流着血。

  点了点,死了五个人,一匹马,还有一个半死不活,补枪结束痛苦。

  捡起枪,一支日式村田二十二式步枪,可以装填9发8x53Rmm圆头弹,三支一响的毛瑟M1871步枪,一支M1891型莫辛-纳甘步枪,一支曼利夏M1895步枪,有名的快利步枪。

  摇了摇头,型号真几把杂乱,从满清到现在的老货。

  看了一下木墙,没有流沙,心里很安慰。

  剥光衣服,收起马匹和枪支,弯刀、弓箭,几枚宣通元宝银币,还有一个倒戈将军纪念币,十几个中华铜币十文和双枚铜币。

  蒙古的货币看了几眼,还是收了起来。

  几具尸体会不会满足狼群的需求,就怕吃饱有力量干活。

  骑马上了坡,远处又有黑点在快速移动,枪声吸引了嗜血的人,想捡便宜的人来了。

  “汪汪汪”

  狗跑的更快。

  是谁让他们由骁勇善战变成能歌善舞?

  马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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