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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章 讲道理


玉京,是帝国的首都。

    因为在此建立城市时,有炼气士从地底挖出了十二根参天的玉柱,因此得了这个名字。

    作为庞大帝国的首都,虽然被外敌入侵,洗劫过,可从外面看来,它依旧伟大,无可撼动。

    八国联军的动乱刚刚只在一周前结束,然而这里已再无战争的疑云,民众如以往那样生活,走动,好像那战争是百年前的事情了。

    城门口这几日加强了警戒,几位看起来职阶不低的长官都站在门口,双眼敏锐地盯着每一个从城门底下经过的人。

    就连路过的马车的车箱,牛车上放的稻草都要被翻开来仔仔细细查验,杜绝有人藏身在稻草堆或者马车夹板中的行为。

    那些古怪的伎俩,在这千百年的历史和传说之中都已变得不稀奇了,像是被人看烂的帽子魔术,看久了只叫人打哈欠,全然没有新奇,以外,的感觉。

    然而百姓们早已习惯了这阵仗,玉京这地方,随便一块砖头砸下去,哪里不能砸倒一片高官出来?

    他们的生活,还是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继续下去,一如往日。

    玉京,这座古老而又伟大的城市,还沉浸在它长眠不醒的幻梦之中。

    这几天里,城门守卫官阮金吾已从人群里揪出了许多的危险人物。

    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再古怪的伎俩,花样,在耍过千百次之后也只叫人觉得无趣,拙劣。

    即便有些偷天换日,乔装打扮通过城门的伎俩,阮金吾未亲眼见过,然而这些所谓妙计也在说书人的嘴里说烂了,就是路边小孩也能说上几个套路,方法。

    这几天里,他揪出过办成农户的江洋大盗,假装算命先生的白莲教,扮做戏子,混在戏团里涂脂抹粉的钦犯。

    说起那个扮做戏子的钦犯,阮金吾现在想起还想笑。

    因为那家伙实在是太蠢了,明明脸上涂得雪白,好像是抹了一把墙灰在脸上,然而他的手却是黝黑粗糙,这样的一双手从戏服里伸出去,不得把小孩子给吓哭了?

    阮金吾正发笑时,手底下官兵急慌慌上前通报:“大人,有一队人不太对劲,被我们拦下了。”

    “不对劲?”

    阮金吾揉了揉眼角,什么人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他跟着官兵来到城门底下,看见被拦住的是三男一女,都骑在马上。

    为首一人趾高气昂,长得不高,干瘦,面相猥琐。

    他穿着一件神色马褂,马褂上别着一条金表链,好像怕别人看不见一样,胸前口袋里那金晃晃的怀表露出一半表盘来。

    他的手指上也戴着好几个戒指,红的绿的金的,闪闪发光,这就叫人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了,因为恐怕他一抬手便会闪到自己。

    “下马。”

    阮金吾上前示意刘半仙下马来。

    达官贵人,富家翁他是见得多了,深知这些人与平常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并没有如常人那样,畏惧这些看起来十分气派的“大人物”。

    刘半仙不理会他的指示,而是很不高兴地转过头去问尹秀:“我有几年没回来了?”

    “刘爷,七年。”

    “那怪不得了。”

    刘半仙啪一下将扇面打开,上面画的是一只碧水麒麟,麒麟每片鳞片上都嵌着金粉,眼睛更是用祖母绿画的,在阳光下闪着众人的眼睛。

    “怪不得什么?”阮金吾沉着脸。

    “怪不得你不认识你刘爷啊!”

    刘半仙将扇子几乎要戳进阮金吾的眼睛里。

    阮金吾不卑不亢,只是蹬着刘半仙,“没听说过你。”

    “没关系!”

    刘半仙又将扇子收回来,摸了摸鼻子,“你刘爷也不认识你呀,扯平了,有空来我府上喝杯茶吧大人。”

    说着刘半仙牵马就要走,然而阮金吾还是拦住他们一行人。

    “还有什么问题?”刘半仙皱眉道。

    “按照规定,要检查。”

    “检查什么!?”

    刘半仙摊手,“我们各自除了一个包裹以外,什么都没带,有什么好检查的!”

    “那你们不是已带了包裹?”

    “呵!”

    刘半仙嗤笑一声,“都这么明晃晃叫你看见我们带着包裹了,你觉得还有什么检查的必要,或者说我们怕你检查吗?”

    阮金吾大声道:“不怕我检查的话,你们又不下马接受检查?”

    刘半仙也跟着抬高了音调,“那怕你检查的话,还会在这里不怕你检查?”

    “那你不怕我检查的话,为什么还要怕我检查!”

    “既然我……”

    眼见着刘半仙与这长官不知道还要争执多久,任七打断他,神秘兮兮道:“刘爷,您与金环老人的宴饮快到时间了,如果错过了的话,不好跟他老人解释啊。”

    听到这个名字,阮金吾和一众兵卒的脸色都微微一变。

    金环老人,其实是东门贝勒的雅称。

    东门贝勒因为得罪了皇帝,所以不像别人那样被称作亲王,而是做了一辈子的贝勒。

    然而他又不是很在意,终日里只是玩自己的那些古董玩意儿,所以又给自己取了个金环老人的名号。

    他好像一个隐居在玉京的隐士,又像是只在夜晚出现的那些传说里的鬼魂,虽然贵为王亲贵胄,然而已少有人能记起他的名字。

    他是那种往往要以“你有没有听说过”开始讲起,到后面别人几乎要挠破了头皮才想起来的人物。

    正是因为他少为人知,但又颇为传奇,所以当任七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众人绝不认为他是在白撞,反而认为这位刘爷确实是一位阔佬。

    因为金环老人每个月也会召开几次宴饮,请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要不我们就放他们过去……”

    有位士卒向阮金吾低声请示。

    然而阮金吾又岂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人,他的眼里容不得沙子,也绝不错看一个人。

    他当然是放过了刘半仙,可却对任七产生了怀疑。

    “身高九尺,身上背六把剑,北方人,你很像通缉名单上的大钦犯,任七啊。”

    刘半仙立即感到背后一紧,马小玉和尹秀也将手伸进了裙摆之中。

    “你摸错了。”马小玉低声道。

    “是吗?”

    尹秀手摩挲一下,“那我要收回来吗?”

    马小玉看了他一眼,“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人将手从女孩子裙子里收回去,叫人看见的话,岂不是会叫那女孩很是羞人?”

    “那我明白了。”

    于是尹秀的手就继续放着。    

    他们这头各有动作,做着准备,而风波中心的主角任七却是十分的淡定,从容。

    他不仅不辩解,反而是反问阮金吾:“你呢?你要是被通缉了,会怎么办?”

    “我不会被通缉。”

    “我是说假如,假如你被通缉了呢?你是留在家里,还是逃跑?”

    “当然是跑路啦!不逃等死吗?”

    立即有兵卒抢答,惹来阮金吾的怒视。

    “就算是会逃跑,又怎样?”

    “会逃跑就对了。既然连你都知道逃跑,任七凭什么又要往玉京来?而我是任七的话,我早就应该跑路了才是。”

    阮金吾觉得这话有道理,然而他又绝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于是又揪着任七的行头不放。

    “可我知道,奸贼任七是带着六把剑的人,你也带着六把剑。”

    “那你爸有几条腿?”

    阮金吾直愣愣伸出两根手指。

    任七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化作一个冰冷的微笑。

    阮金吾的脸由白转红,眼看着就要爆发,终于有人过来解围。

    “大人,依属下的看法,他也确实不像任七,毕竟任七实在是个很能逃跑,很能躲避的人,像他这样的人,东躲西藏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自己跑上门来送死?”

    他说的当然很有道理,因此即便阮金吾十分地生气,这时候也只能点头表示同意。

    要知道,他在这里还能讲道理,可在玉京的王府深宫之中,讲道理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因此他挥挥手,示意尹秀一行人赶快过去。

    毕竟就如常理所推测的那样,哪里有通缉犯会这样大摇大摆进城门,一点伪装都不做的?

    这样的人不是傻子,便是疯子。

    阮金吾让过一行人后,立即快走几步,从人群里揪出一个男扮女装的江洋大盗,将他的脸死死踩在地上,任由对方叫疼也不松脚。

    “别回头。”

    任七压抑住刘半仙的好奇心。

    刘半仙擦了一把头上的汗,长舒一口气。

    “呵,吓死我了,尹哥仔,你的这个主意,十个人听了,十一个人要骂你发神经的。”

    他还是不住抚着胸口,“哪里有人被通缉了会这样大摇大摆走进来的?”

    “可你刚才不是跟他对答如流吗?”

    “那是因为阿叔有急智啊!换做别人,这会儿已经被抓起来抽鞭子了。”

    说着刘半仙又不由地开始佩服自己,“我实在是个很了不起,很机智的人呀,就是别的什么中堂,道台,刚才能有我一半的反应便已称得上是天才了。”

    “是是是。”

    尹秀点头敷衍他,又问任七:“我们住哪里?”

    任七早有预案。

    现如今要是入住客栈,未免人多眼杂。

    要知道酒楼客栈便是消息流通的地方,很多英雄人物,今天下午在哪里下榻,到了晚上便会有一封请柬送上房间请他赴宴。

    一方面是当地的豪强为了表示对这英雄人物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隐隐在警告对方,自己做什么都是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遮掩不了。

    因此,如今是不能入住客栈酒楼的,免得被人察觉到了。

    城中只剩一处合适的地点——任家大宅。

    “任家大宅?”

    别说是刘半仙惊出一身冷汗,就是尹秀也神情怪异。

    “怎么,有什么问题?”

    任七冷淡道:“那地方在我还在玉京的时候,就已经比鬼屋还要清静,连老鼠和蟑螂都不去了。”

    “任家大宅,是闹僵尸啊?”刘半仙小心翼翼问道。

    “你以为每个姓任的都会变僵尸啊?”

    任七狠狠剜了他一眼,“也不是我那座发生了两次灭门惨案的宅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平淡,好像那影响了他后半生的灭门惨案与自己无关一样。

    “那是我爷爷的宅子,这里的人都称他做任老太爷,所以那座宅子也叫做太公府。

    但因为后来发生了一系列不吉利的事情,附近的人将它视作凶宅,所以又只称它做任家大宅。”

    “这么说,这是一座空置的宅子啊?”刘半仙若有所思。

    “也不能叫空宅,反正里头家具什么的齐全,就是分家的时候,我老爹和几个叔伯也是谁都不敢去里头拿一件,生怕沾染了晦气。

    后来倒是听说玉京里的佛爷们去里头探访过几次,也都死于非命,从此之后就连住那宅子附近的人家都陆续搬走了。

    所以我想那里应该是很安全,足够我们休息的。”

    尹秀不知怎么的,心里浮起了“死域”这两个字。

    不过要是真如任七所说的那样,那任家大宅也确实是最适合他们几人的地方。

    于是他们便随着任七七拐八绕,从人声鼎沸的市区,逐渐拐到了几乎是荒芜一片的破败地带。

    任家大宅就在这些破落的建筑之中,显得完整,肃穆。

    刘半仙扶了扶墨镜,“呵,十煞位。”

    尹秀好奇,“我只听说过三煞位,十煞位是?”

    “跟三煞位差不多的,只不过是多了七样而已。”

    刘半仙解释道:“一般来说,说一座房子风水不好,冲了太岁,坐正了三煞位,是说它犯了劫煞,灾煞和岁煞。

    一般在这种宅子里,是阳人不安,阴人不息,这要是十煞集齐了,那更是了不得了,我说的没错吧,高手哥?”

    任七点头,对眼前这座他在这里度过了宝贵童年的宅子也全无眷恋之情。

    “我老爹在这里娶了六个老婆,死了五个。”

    “那可真是不幸啊。”

    刘半仙啧啧有声道:“那剩下的那位太太一定命很硬,顶得住这个格局,按照相书上说的,物极必反,阴极生阳,她生下来的孩子必定是良善之人。”

    任七看了他一眼,“那女人是我妈。”

    “我回去就把相书撕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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