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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林莫潇


机场办公室里,林莫潇正在专注的看前一天晚上绘制好的航线图。

  一名实习工作人员把一摞“金陵晚报”准备放进后面刊物展示架上,顺便收回过期刊物,许是书本有些多,落的很高,末过了头顶,支撑点不够,手拿不稳,摇摇晃晃的不慎手滑,走了没几步便啪啪砸到一个人肩背上。

  这突如其来痛感,林莫潇下意识的揉了揉颈椎,脖子左右扭动了一下。

  他不耐的瞥了一眼,强压着怒火,转而又对上那实习人员沮丧的歉意,便不好发作。  那人把新一期的“金陵晚报”放到林莫潇面前:“林哥,这是新一期出版的金陵晚报,您看看吧”,那人眼疾手快的配上笑脸,以此来抵消先前的过失。

  “不用了,我不看报纸的。”林莫潇礼貌的说道  那人面上不好意思起来,见他不为所动,拿起桌面上的报纸放在胸前,微笑着对着他鞠了一躬。

  林莫潇抬头看了他一眼,不经意间瞧见报纸上一张熟悉的脸,他愣了愣,伸手从那人怀里抽出那份报纸,微笑着对那人道了声谢。  此时报纸上正是对江岛的一份采访,江书雅的采访记录,和她本人的采访照片,江岛风土人情,葡萄各大品种历史来源,……出水芙蓉的江岛仙子,葡萄仙子。

  还是那张清秀的五官,不施粉黛,清新脱俗的气质,好似是变了,又好似没变。

  闭上眼睛,拧了拧眉,这张曾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笑脸,努力按压心中那残留的回忆,又揉了揉眉心,强制自己不去想那些过往,顺带着记忆和那份报纸一起丢进身侧收纳篮。

  林莫潇拿起手机,翻了翻,不知是什么时间对方发来的一些暧昧的话,找了一个回了过去:“今晚有时间?”  那人随后快速回应:“一直在等你哦。”

  晚间凤凰大街上,江书悦漫无目的在大街上晃荡着,看见前方明亮的明称,听王子良讲过,林莫潇就住在这条街上的“玉山公寓”。

  脚步停留了一阵,犹豫间,就看见林莫潇从公寓大门处走出,随后走到树丛旁边熟练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她紧张的回过头,虽然隔着有些远,却也怕会被这无意的窥视,引起对方不快。  趁没有发现自己,找了一个墙面转过身去,直到那辆车从身边开了过去,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而此时莫名的求证心里占据了上风,他是否真的是王子良所讲的那样,风流不堪。  招了招手,一辆浅黄色出租车停下,上车后引导司机尾随前方那辆黑色奔驰,一路跟随,竟跟到金鹰大厦,市中心的高端商场。

  透过车窗远远看见林莫潇那张冷漠的眼神,快速走向商场大门口,很快就迎上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一身魅惑的装扮,披着波浪长发,黑色紧身蕾丝裙,半露胸,露出白致光滑的肌肤,性感迷人。

  那女子很快扑倒在他怀里,娇媚的对着他笑,林莫潇像是安抚了几句,两人很快的便手拉手进入商场。

  江书悦没有下车,怔怔的一动不动,直到被司机询问要不要下车时,才缓缓回过神:“再等等,我按时间付你钱。”

  司机不再说话  此时的江书悦眼眶湿润,无声的擦了擦眼角泪水,咽了咽,一言不发的静静等待着。

  直到两个小时过去,就见那两人拎着精致的礼品袋,含笑走出,女人毫不掩饰的满足感,笑容灿烂,男人夺目争辉,漠然置之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笑意。

  一路又是尾随,江书悦以为会是去玉兰公寓,结果跟着七拐八绕,随着车子来到中南路比较幽静的一处酒店,“景枫酒店”。

  那车子找了一个空位停下,片刻后两人走出,拿着刚买的东西,相拥着走进店内吧台。

  真的如王子良所讲,慢声声的叫司机掉头,一路恍恍惚惚的到了熟悉的街道,下车后蹲了下来,抽泣着,委屈着,这从头到尾都是自己的一箱情愿,悔恨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打开那个盒子,明明知道答案是什么,结果是什么,非要遍体鳞伤到让自己死心,以为他喜欢的一直是小雅,他既然早就放下小雅,自己又何故一意孤行的坚持?还要存什么侥幸呢?

  世间唯有爱情没有对错,而不爱你的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他都不爱你,没有解释,没有任何理由?

  擦干泪水,抬头看了看天空,满天繁星,星空既会消失,人间爱恨情仇,也都因时间来消散。

  江岛  转眼已到第三个周末,大清早,隔壁曹家媳妇竟站在自家路口,像是有什么事,婆婆见她也不理睬,就把江书雅拉到后院小声说:“这家人不是什么好人,估计是让你帮她家带客,不要理睬,咱不占他那三瓜俩枣的。”

  江书雅记得这个人,前世跟婆婆家矛盾比较大,大多也都是听左邻右里讲一些,自己也亲身体验过一次,她家路河边长了很多棵香椿树,有时吃不过来,旺盛时,叶子快要变老。

  有一次门口很多家媳妇在河边洗衣逗留,嬉笑间都涟漪的指着那香椿树上看,当时曹家媳妇也大方,爽快的拿着一个梯子上去摘了很多,每家媳妇都分了一些,当时自己也在旁边,还夸赞那嫩芽长的好,结果在坐的媳妇手里都分到了,连王红娟,章小慧都有,那曹家媳妇鄙视的看了一眼自己,搬了梯子就回家了,就剩下个自己尴尬的站在那里。

  这会那人也可能是觉得羞愧,自己理亏的可能不是这一件,据说还有讹诈婆婆两千块钱的事,曹家有个女孩,不到十岁的样子,之前经常到婆婆家玩,大多也都在婆婆家吃饭,当时婆婆家养了一条狗,那女孩喜欢的很,经常追逐逗狗,玩闹。

  有一次把狗狗惹毛了,往那女孩手臂上抓了一下,有个不显眼的印子,当时到医院看,医生说不需要打狂犬针,只是挠了一下,没有红印子,更没有抓伤,但是那家人还是要求打针,婆婆家照做了,怕女孩被惊吓到了,买了些水果上门致歉,但是那家人还是要求赔偿两千块钱,撒泼打滚,两家吵的邻里人尽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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