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像黎宵这种人,果然还是当一个哑巴比较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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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灌下一碗汤药的壮举,看得黎宵都有些震惊了。
他张了张嘴,像是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你就……不觉得苦吗?”这么问的时候,少年的表情都扭曲了,尤其是一双眉毛,简直要拧成个死结。
我知道黎宵为何表现得如此夸张,因为他是极度嗜甜的人。
一个从小习惯了甜味的人,自然沾不得一点苦。
而我一直都没怎么吃过糖,也不怎么喜欢。小的时候倒是出于好奇用指头沾了些罐子的白糖,想都没想就直接放进了嘴里,当时就被呛到了。
来不及吐掉,白糖已经在嘴里化开。
只好灌了一大杯井水下去,我忘了直接漱口也是一样的,结果喝得太饱,闹了一下午的肚子疼。
还因此被娘亲数落了好一通。
再后来,我长大些。日子一天紧过一天别说糖了,糠菜都吃不上一口。饿极了的时候,我也跟着刨过树根,啃过嫩树叶子。
再次吃到糖,是在到了兰公子身边之后。
他这里不仅有糖果,而且还有各式的点心可以翻着花样的吃。
在点心方面,兰公子从不拘着我,但有一点量力而行、适可而止,不要吃过了头,吃坏了肚子。
可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吃点心。
也不像许多同龄的孩子那样爱吃糖,甚至因为小时候的那一次错误尝试,我对太甜的食物,一直有着不大不小的阴影。
而且,比起食物本身的味道,我更喜欢那种饱腹感本身,那在过去的很长一段岁月里都是生命保障的象征,一直延续至今。
味道其实并不重要,很多时候都可以为了更高的目的加以忍受,甚至忽略不计。
比如增强体能促进生长,比如康复疾病,又比如单纯地维持活着的状态……
我想了想,如实告诉黎宵:“其实也不是很苦。”
黎宵闻言,半信半疑地拿起碗,凑近闻了闻药渣,立刻不受控制地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然后捏着鼻子将碗远远地放到一边,又伸出指头远远地推了推。
动作之滑稽,像是一只小心翼翼地拨弄着毛线团的猫。
“这药怎么都凉了还比热的时候要呛人?!”黎宵颇有些愤愤不平。
我暗想,这明明是因为你凑得太近了。
——因为不冒烟了,就掉以轻心放松了警惕,被苦到也是活该。
这边,我正这么想着,那边的黎宵又冷不丁地打了个喷嚏。
“怎么会……”少年难受地揉了揉鼻尖,眼睛也跟着变得有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了一样。
嗯,瞧着多少有点点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意思。
可惜,这一切全都不过只是假象而已。
下一刻,黎宵就将那双泛红的眼睛转向我,什么脆弱啊、可怜啊,全都不见了踪影。有的只是气势汹汹的逼问。
“你刚才——是不是在心里骂我了?”
“啊?”
我心想……这居然都被你发现了?
面上则维持着一派无辜的真诚:“黎少爷,您在……说什么,枇杷怎么就……听不懂了呢?”
“不然我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打喷嚏?”
“您刚才……那不是被呛得吗?”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之前是之前,我说得是放下碗之后的那次。”黎宵说得一本正经。
我在旁边听得都有些好奇了:“这……难道喷嚏和喷嚏之间还有差别的吗?”
“当然了。”黎宵斩钉截铁道。
奇妙的是,他说着说着竟然还显得有些得意起来。
“本少爷从小就在这方面特别敏感,身边一旦有人在心里偷偷骂我,绝对一抓一个准。”
这方面——难不成是指被人在心里偷骂的方面吗?
那看样子,确实还是挺有经验的……虽然但是,我真的有些好奇,这种事情难道真的有什么特意拿出来得意吹嘘的必要吗?
嗯,不是很理解。但是……管他呢,大少爷高兴就好。
我还是考虑到了一种其他的可能性:“有没有可能,其实并没有人在偷着骂您,黎少爷只是——”
我话还没说完,黎宵又结结实实地打了两个喷嚏。
这次他不仅是眼睛红,连那张从入冬之后就一直颇为惨白的面孔,都一路从脸颊红到了脖领子。
黎宵吸着鼻子看向我的时候,眼神都有些迷离了。
“你刚、想说什么来着?”他瓮着鼻子问,原本清亮的少年嗓音显得有些沙哑。
好吧,这下基本可以确定了。
“您应该是之前在外头感染了风寒,现在发作了。”
“……”
——黎宵确实病了。
他看起来很是郁闷。
要是我站在少年的角度换位思考,在郁闷之余其实还是应该感到些许庆幸的,至少这从或许某一个角度侧面说明了,他并不像自己原先预想的那么招人骂。
尽管事实并不如此。
最后,黎宵还是放弃挣扎叫了两个随从上来。
他实在是无法忍受不熟悉的人在眼前晃来晃去,叫自己人上来照看已经是他所能接受的极限。
至于为什么那么多人里只叫了其中的两个。
完全是因为……
“他们太占地方了。”
这是黎宵的原话。
当然,我觉得少年的还有一层考虑可能是,他再也不想重演上一次在兰公子房间时那副左右为男的尴尬场面了。
尤其是……那些铁塔般的汉子,明明单看着也就是普普通通的铁血男儿。可是一碰上黎宵,就会莫名地开始源源不断散发出某种近似母性的光辉。
——很矛盾,却又莫名浑然天成的感觉。
让人忍不住看一眼,再一看。再看,感觉三观就要被融化开重塑了。
至于是被什么东西融化的,那当然是——作为忠心耿耿、铁骨铮铮的属下们对于自家少爷柔肠百转、热血沸腾的爱呀。
我看着屋子里一左一右忙碌着,为黎宵反复测量汤药温度,将盘子里的水果陆续切成小动物的形状,又为之一一插上牙签的汉子们,不由地心生敬佩。
真是难以想象,瞧着那么宽那么厚实的手掌,竟然能够眨眼的功夫切出那么栩栩如生的小兔子,居然还有精致的摆盘……
我很惊奇地看着眼前的场景,更惊奇的是没想到这里头也有我的份。
我先是愣了一下,对上蓄着狂野络腮胡子的高大汉子和蔼可亲的笑容。
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从推到面前的果盘中拿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只白色小兔子。
然后有些拘谨地低头道了声谢。
随即听见络腮胡子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唉,不谢不谢,别客气哈,随便挑自己喜欢的多吃点。不然就凭咱们少爷一个,也吃不了多少……”
“行了,这么吵,还让不让人吃东西了。”黎宵有些不耐烦地打断络腮胡子的话。
络腮胡子闻言,一拍脑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对了,光顾着说话,连正事儿都忘了。”
说着,朝那边摆弄药罐的兄弟一扭头,问药凉好了没有。
后者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络腮胡子立刻止住黎宵正要往嘴里塞甜瓜的动作。
一脸正色道:“少爷且慢,咱们还是先喝了药,不然这药您铁定又喝不下去了。”
黎宵看看那一块黄澄澄金灿灿的甜瓜,挣扎了一下,朝着络腮胡子露出有些勉强的笑容:“就不能……不喝吗?”
我看到,络腮胡子棱角分明的脸上划过了瞬间的不忍,但仅有瞬间的犹豫,他就忍痛硬下了心肠。
“不能。”
冷冰冰的两个字打在黎宵的脸上,他因为风寒而浮起几分难得血色的脸上登时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冷白,连嘴唇都惨白惨白的。
他这是……有多抗拒吃药啊。
见到自家少爷这副生无可恋的模样,络腮胡子叹了口气,换了一种语气苦口婆心道。
“虽然这药确实不好喝,但少爷您还是喝了吧,早点好起来,也可以少受些罪。您看您,本来身子就弱——”
络腮胡子的话戛然而止,阻止他继续说下去的是,黎宵嚯得端起药碗的动作。
接着,后者以一种壮士扼腕的决绝表情捏着鼻子凑到了碗的边缘。然后眼睛一闭,脖子一仰,就那么咕嘟嘟地尽数灌了下去。
络腮胡子和在场的另外一位随从,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家少爷这么痛快的喝药,都直接愣在了当场,直到黎宵缓缓将碗放下。
“真的喝完了呢?”
络腮胡子凑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碗底,又将空碗向自己的同伴展示了一番。两人互看一眼,眼中同时浮现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喜之情。
看那两人的架势,要不是中间还隔着一段,这下恐怕就要执手相看,落下激动的热泪了。
“不愧是咱们的少爷,果然长大了就是不一样啊,老六!”
“就是说啊,老九!”
我这才知道原来络腮胡子叫老九,在场的另一个同伴则是老六。
也不知道这是名字里带了数字,还只是单纯的编号,不过光看那铁塔般巍然不动的唬人外形,两个人还真有几分像是兄弟。
虽然不是全部,但我依稀能够从这两个人无不夸张的表现中,窥见一些黎宵从小的生长环境。
虽然还无法了解黎宵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具体相处方式,但有这么一群人在身边从小捧着护着,也难怪……少年会养成那种臭屁的个性。
说到黎宵,我这才意识到他好像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安静地出奇,换了平时,应该早就不耐烦地出声制止了才对。
我忍不住转头看向黎宵,只见他仍旧保持着刚才放下碗时动作,垂着脑袋面无表情地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瞧着他原本苍白的脸色,此刻竟隐约透着几分青白,不由地有些担心。
“……黎少爷,您没事吧?”我试探着问道。
听到我的问话,黎宵动了。
以慢到不可思议的速度缓缓抬头,转过脸,看着我,有气无力道:“笑话,你觉得,本少爷能有什么事?”
“……”
“不就是一碗药嘛,我还能输给你不成?哼,真是,想多了。”
如果,不是少年的眼中毫无神采,或者他哼唧得再有力一些,我可能就信了。
——话说回来,这个人究竟是哪来的这份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啊。
吃药的初衷不就是为了药到病除么,怎么被黎宵说的,就好像是为了比赛谁比较厉害一样。
而且,他和我又有什么可比的呢……无论是输是赢,本就没有一点意义。
可阿六和阿九似乎并不这么想,他们好像将黎宵干脆吃药的功劳算到了我的头上,连带着看像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诡异的热切。
仿佛我是什么可以治疗疑难杂症的灵丹妙药。
我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又不好意思开口说什么。
还是黎宵出声把人赶了出去。
“行了,药也喝了,我想睡一会儿,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黎宵摆手道。
长着络腮胡子的阿九闻言有些犹豫:“可少爷您身上还病着,若是没有我们在一旁照料着,万一……”
“没有万一。”黎宵斩钉截铁地打断阿九的话。
阿九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似乎有些触霉头的意思,于是默默地闭了嘴,黝黑的面孔上明显流露出一丝自责。
黎宵见状也放缓了些语气,出言安抚道:“好了,我真的没关系的。别忘了我是谁。真要是连一点小风寒都扛不过去,我以后出了门儿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我是黎家人。”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黎宵这么心平气和说话,那小模样纯良地像是去找寺庙里的得道高僧开了光。
——所以怎么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呢?
明明顶着同一张惨白的小脸,此刻神情一收敛,周身的气质也仿佛跟着有了微妙的变化,连带着嘴角的笑都变得动人几分。
我从前就知道少年生得精致漂亮,却是第一次由衷觉得对方是美的。
说话间,少年忽然向我看了过来,青玉色的眸子弯起,嘴角的笑意加深。
“再说,不还有一个倒霉蛋在这儿陪着我么?早听说,把病气过给别人可以好得更快些,这下刚好可以试试。”
“……”
——好吧。
我早该记住的,像黎宵这种人,果然还是当一个哑巴比较讨人喜欢。
阿九听到黎宵这样说,歉意地看了我一眼,露出有些为难的神情。他的嘴上没说什么,但那意思仿佛在说,少爷一直如此,还请多担待些。
临离开之前,还朝着这边颔首,接着微微鞠了一躬。
我则向着二人离开的方向轻轻地笑了笑,结果一回头,就对上黎宵探究的目光。
“笑什么呢,一脸的傻相。”
我实在是怀疑,这人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不过,谁教人家是堂堂的黎家大少爷呢,换个人恐怕孟婆汤都喝过不止一回了。
我垂眼,掩住心底的想法,不经意间看到了手边摆着的那只雪白的糖梨兔子。
于是随口胡诌道:“枇杷就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刀工,觉得特别新奇,都不知该从何处下口了。”
我说得半真半假,黎宵果然信了,不屑道:“不过是一个剑客的基本修养罢了。”
我听出了黎宵话里头的一点酸味,不由地觉得有些好笑。
所以,他这么说是在嫉妒阿九的剑术吗?
只不过说到剑——
我不禁想到了那把周身漆黑的长剑,和那个将其佩戴在腰间的黑衣少年。
墨发高束,红绳摇曳,还有那酷似梅花的剑穗。
那个少年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然后我忽然记起了,在昨天的大雪之中,正是他骑着黑色的骏马一路护送着兰公子的马车回到楼前。
——既然如此,那么他今天会来,大概也是为寻兰公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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