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小说网 > 重生先去旅游吧 > 第63章 蓉城的老街

第63章 蓉城的老街


蓉城的轻松生活气氛全国闻名,夜生活之丰富也声名远播。张耳来到了这里,马上就感受到了。

  出了酒店,拿出地图,找到着名的春熙路,看着不算太远,那就步行过去吧。

  怎么路上人这么少?走出小巷,看着路牌水井街,没走错。两边全是吃喝玩乐的店铺,好像是早期的夜店。怪不得现在都不开门,应该是刚睡下。走到前面一个中学,终于看到正常作息的人群:学生(唉,苦逼的学生们还不知道他们将会遇到什么样的世界)。

  走了大约四十分钟,张耳看到一个春熙路东段的路牌,终于到了地方了。

  这条街道是中国大陆最知名的商业街之一,由春熙东路、春熙西路、春熙南路、春熙北路四条步行街组成,所以广义上的春熙路所说的应该是这四条街组成的春熙路商圈,总府路以南、上东大街以北、红星路以西、盐市口以东的地区,是蓉城老城区的主要商圈。

  张耳看着地图,对这种斜向道路实在是接受不能。然而人家存在了快百年,管他接不接受。反正地方就是这么个地方。野蛮生长的年代过去以后这里已经被各种购物休闲餐饮店塞得满满的,想改变规划除非是另建新城。不过当地人貌似根本不在乎,虽然是上午没啥人逛街,但老板们自己聊天聊得兴高采烈的,这就很让张耳服气。而且张耳很确定,他听到了搓麻将的声音,一路走进来,隔几分钟就能听到洗牌的哗哗声。这真的是个神奇的城市。

  估计店老板们每年见的摄影师也多了,看张耳这打扮也没啥惊讶,他看过去的时候还对他微笑,就差举杯敬一下了  哈哈。

  不过最吸引张耳的还是路两边的各种小吃摊点。

  当地人对猪蹄的喜爱溢于言表,几乎每个饭店的招牌都有蹄花的图案和文字。张耳习惯了重油重色的卤制,对这种雪白的猪蹄有点不理解,这样的做法真的有味道吗?等会儿一定要试试。

  然后是川省名吃钵钵鸡,现在刚开张的门店还在熬汤,但看锅里那沸腾翻红的辣椒,口水又止不住了。

  老鸭汤也是当地名吃,不过还是因为上午,貌似老板自己都刚起来,还在剁鸭子块。得等会儿转回来再看了。

  滋味串串香,这个好,张耳比较喜欢这种方式吃,味道和涮锅类似,但价格实惠很多。唯一问题是容易刹不住车,导致吃多剁手。这是张耳在并州的经验。

  和全国各地的美食一样,经典的好吃的都在市井巷子里默默地存在,但它们的名声在食客们日复一日的宣传中并不比大街上的门店传播得慢。现在手机网络还不发达,张耳可是见过后世那些网红小吃店能火到什么程度。不过既然是网红店,那打了卡再去的人就很少。真要为了吃,还是得巷子里的老店老摊。而且川省人的脾气不用多说,有时候老板和食客吵起来,对外地食客来说那可太下饭了ㄟ(≧◇≦)ㄏ

  基本常见的就是这些,张耳现在还不饿,就把注意力都放在了两边的老建筑上。不过春熙路因为一直以来热度都很高,已经没有多少临街老房子被保留下来了。而且两边推车的,摆地摊的,都很多,也看不到什么建筑。张耳不是专门的人像摄影,不如说是杂家,就是看心情拍,而这一路过来,确实没有啥眼前一亮的画面,所以始终没动相机。终于,走到东南北三条路交叉的丁字路口,张耳走得烦了,就蹲到了马路边,打算再熬一会儿就找地方吃饭。

  拿出地图继续研究,把春熙路涂掉,然后看附近还有什么,地图上标了一个叫“三圣祠街”的街道,是美食标记,张耳决定过去看看。

  在拐了几个弯后,张耳看着路牌找到了这个三圣祠街。这里明显是一条老街道,而且商业化不明显,看来是找对地方了。张耳竟然在这里发现了一个茶馆,赶紧进去,全是老年人啊,啥情况这是。不过好在大家都在热情地聊天,没有一群人盯着他的情况出现。川渝口音的大声聊天让张耳不由自主地坐了下来,哪怕听不太懂,就说这口音,就让人听着很开心。这个地方引起了张耳拍照的兴趣,张耳四处看了看,然后去和店老板聊了几句,问能不能在店里拍照,店老板年纪也不小,不过会说普通话,问张耳是不是记者,张耳说不是,只是个普通游客,但看这场面非常有感觉,想拍几张留念。店老板点了点头,让他别打扰别人聊天就可以自便。张耳站在屋子靠门和靠窗分别拍了两张,看看效果,比较满意,很真实的市井生活场景。整个茶馆就一个服务员在添茶,所有人都在非常悠闲地聊天。张耳不自觉地也放松了下了,最近紧张起来的神经在这里也放松了。要么说“少不入川,老不出蜀”,这里真的太适合生活了。

  快到中午了,张耳也饿了,去结账准备出去找饭店。店老板问他打算去哪,他说刚来蓉城想吃点正宗的。老板建议他出门左转,有一家王婆婆老妈蹄花,里面本地美食基本都有,如果张耳一个人,足够他连着好几顿来吃不带重样的。

  张耳继续听劝,去这家老妈蹄花看了看,果然人挺多,而且看穿着打扮都是本地人来吃午饭的。这下稳了。张耳点了个招牌菜老妈蹄花,点了个钵钵鸡,又点了个火爆花甲,这应该差不多了。

  很快菜上来了,是蹄花,装在一个场口碗里,乳白浓汤,嫩绿的小葱调色,看着就很干净。张耳其实很喜欢吃猪蹄,曾经还试过把整个蹄子的骨头全剔掉,然后一口咬下去全是胶原蛋白,那口感简直爽翻天。这次的蹄花炖得非常烂,基本不沾骨头,夹起来咬一口,肉嫩筋软,入口即化,可以称之为绝世好蹄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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