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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奴隶阶级


  索兰黛尔在前,小女孩在后,两人边走边聊,虽然她们的着装和出身是两个极端,但那蹦蹦跳跳的模样却不差分毫,都映现着这个年纪特有的童心,这或许也是她们为数不多相似的地方。

  薄暮城南城是一片富饶之地,和贫瘠的北城完全相反,遥遥看去,这里有非常密集的绿化种植,郁郁葱葱的树木连成一片,静静立在蔚蓝的天空下,枝繁叶茂地张开怀抱,迎接太阳。

  阳光像一缕缕金色的细沙,穿过重重叠叠的枝叶照进来,斑驳洒落在草地上,雾雨季万物复苏,各式各样的植被挂着晶莹闪烁的露珠,散发着青草、鲜花、湿润泥土的气息,生机勃勃。

  鳞次栉比的房屋穿插在林木草地间,和拥挤的民房不同,这里的每一栋楼都是复式别墅,至少三层,而且自带阳台和花园,时不时能看到衣着光鲜的贵族出入,身旁跟着成群的仆人和侍卫。

  一栋别墅前的庭院,一个中年贵族拿出一盘刚烤好的牛肉,摆到正在睡觉的猎鹿犬面前,嘴里发出嘬嘬的声音逗它:“宝贝,刚烤好的牛肉,快来吃一口!”

  毛皮锃亮的猎鹿犬睁开眼,慵懒地凑到盘子前闻了闻,随即露出一副“你特么在逗我”的表情,退回狗屋继续睡觉。

  很快,门内传来了女主人的抱怨声:“跟你说了多少次,我们家芭芭拉只吃牛脊背上的肉,你拿牛腿肉喂它有什么用啊?!牛腿肉那么老,芭芭拉不喜欢吃的!”

  中年贵族摸了摸后脑勺,赔笑道:“我这不是分不清嘛,我又不爱吃牛肉,哪知道这是什么部位。”

  “赶紧倒了,笨得跟什么似的。”女主人出来接过盘子,直接将烤肉倒到门外的镶金垃圾桶里,随即回到屋内,隐隐的声音传来:“阿奇,你马上带人去肉市买牛脊肉,别买错了,否则我砍你的手!”

  “遵命,主人。”一个仅剩一只手的仆人跑出门,在侍卫的陪同下离开庭院,匆匆赶往肉市,风掀起他的袖子,露出手腕上用烙铁烫出的奴隶印记。

  索兰黛尔并没有在意那边的小插曲,这在王宫里是很常见的一幕,没什么好看的,只是王宫没有这么笨的仆人罢了。

  索兰黛尔此时正在找餐厅,找着找着,她突然发现小女孩没跟在后面。

  “咦,跑哪去了?...”索兰黛尔四处环看,突然发现小女孩躲在墙角的阴影下,缩身探头,宛如一只准备行窃的小花猫。

  待仆人和侍卫离去后,小女孩趁四下无人,偷偷摸摸跑到那家贵族的垃圾桶前,很熟练地开始翻着垃圾,她将不能吃的东西一样样扒开,很快翻到了刚才被倒掉的、狗都不吃的牛腿肉。

  她将肉扒出来拿布袋装好,弄得满手油也不在乎,直接往怀里揣,然后继续翻找更里面的垃圾,想看看有没有其它被丢弃的食物。

  索兰黛尔赶忙跑过来劝阻:“这太脏了!你不要翻它!我请你去餐厅吃东西,吃到饱,不会饿着你的!”

  “你不懂,你请我吃饱一次没用,我们这些人吃了上顿没下顿,我得为以后的生活考虑,找到吃的就要先存起来,这样才能不挨饿。”小女孩此时就像觅食的仓鼠,不停将垃圾桶里能吃的东西翻出来藏好,唯一的区别是仓鼠把食物藏囊里,她把食物藏兜里。

  “你真的吃不起饭,可以去领救济粮呀,每座城市的粮库都有配额,专门发给生活困难的平民...”索兰黛尔说到这里,突然目光一定,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下意识去撩开小女孩的衣袖。

  这个动作让小女孩触电般一颤,赶忙拉好衣袖,脸很快沉了下来,用一种充满警惕和敌意的目光盯着索兰黛尔。

  虽然小女孩反应很快,但索兰黛尔还是看清了,她手腕上有一道很狰狞的疤,是刀伤,一整块肉被割了下来。

  手上有伤不算什么,但身为王室公主,索兰黛尔比任何人都清楚,那里是掌根往下三寸的位置,也是贵族领主给奴隶烫上烙印的指定位置。

  签下卖身契,并在这个位置烫上烙印,即意味着从此沦为奴隶阶级,不受《多古兰德法典》庇护,失去所有公民权利,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没有,在法理上来说是“动物”,而不再是“人”。

  对于奴隶,贵族可随意饲养或宰杀,如果有外人杀了奴隶,则需按照“损坏他人财物罪”进行赔偿。

  小女孩手腕这个位置有一块肉被割掉,索兰黛尔很快产生联想,试探性地问:“你...是奴隶?”

  小女孩知道自己躲不掉了,干脆露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是是是,被你发现了,行了吧?我是奴隶,不是平民,所以不能领救济粮。”

  小女孩继续翻垃圾桶,嘴里嘀咕着:“我是从一个贵族宅子里逃出来的,拿刀割掉了烙印的那块肉,最后流亡到了薄暮城。所以,我很怕你。”

  “怕我?...”索兰黛尔不知所措。

  小女孩一边翻垃圾,一边默默地说:“是的,怕你。因为我虽然没了烙印,但如果被你看到我手腕上的疤,你一个王室公主,很快就能猜到我是奴隶,可以随时打死我。”

  “我不知道你的真面目,不知道你是真的像表面一样阳光,还是内心阴暗地想欺骗玩弄我,通过笑容获得我的信任后,突然从背后刺我一刀...所以我不敢走在你前面,也不敢对你说真心话。”

  索兰黛尔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人这么看待,她呆呆地问:“那...你妈妈...”

  小女孩:“都是骗你的,我根本没见过我的生母,也不知道生父是谁。我从懂事起,认知的第一样东西,就是我的卖身契。据说当年我父母为了换几袋铜月,就把婴儿时的我卖给了贵族府邸当童养奴。”

  “我说的‘妈妈’是我来薄暮城以后收留我的那个女人,也是个外地逃过来的奴隶,她到处打黑工,一口饭一口饭把我喂大。”

  “我唯一没骗你的,是她的死,她确实是得感冒死的——去年冬天,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是回雪30日,旧年的最后一天,农场主过河的时候首饰掉到了河里,出钱雇人去捞。”

  “我妈妈为了能让我过年吃上一顿肉,在冰冷的河水里摸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首饰捞上来了,30枚铜月的辛苦费拿到了,人也患上了重感冒,最后没能挺过来,在新年的第一天死在了病床上。”

  索兰黛尔的眼神越来越茫然,只觉一阵恍惚。

  回雪30日,是她的生日...

  回想一下,去年生日的时候,她在干嘛?

  她记得,她和洛娜选了一下午的礼服,一下嫌弃这件布料不好,一下嫌弃那件颜色不好看,最后选中了紫色的丝绸连衣裙礼服。

  那不是普通的丝绸,它编织所用的丝,都是极品春蚕此生吐出的第一根丝,只选最嫩最精华的第一根“处女丝”,从第二根开始就不要了。

  苛刻到无法想象的条件,自然也早就了它极高的价格,这种极品春蚕的处女丝,一根要一枚银月,而编制一件连衣裙礼服所需的蚕丝,少说也要几万根,乃至十几万根。

  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件衣服?其实也没别的原因,就是她有一次路过宫廷裁缝室,无意中看见了书上的概念设计图,随口说了句“真好看”,父亲就掷重金命裁缝将它做了出来。

  但事实上,这件礼服她只在生日晚宴穿了一次,晚宴结束就让仆人收好,至今躺在衣柜里。

  而自己那晚获得的生日礼物,都不说独角兽、残夜长剑、龙晶这类无价之宝,光是普通的珠宝首饰,都已经不能用“件”来计算了,而是要用秤砣来称,少说也有百余斤,每一件都要数十数百枚银月,有些顶级的乃至要用金月结算。

  还有晚宴上的菜肴,龙虾鲍翅,玉盘珍馐...所有海鲜都是快马加鞭从碎月之海运过来的,运输队全员三班倒,路经驿站便立刻换上新的快马,昼夜不停,只为确保开箱的时候,那些生猛海鲜还在吐泡泡。

  珍禽走兽的肉则来自于「飞鸢行省」首府「余烬森林」,因为长途运输会使得猎物心生恐惧,肉质变酸,所以猎物全都由精锐皇家猎手亲自狩猎,确保在猎物毫无感知的情况下给予一击毙命,就地宰割,然后由冷冽谷的翼兽骑兵从空中运至王城。

  索兰黛尔印象最深的就是一瓶鹿茸血,取自一只29岁的鹿王之角,手摸上瓶子的时候还是温的,这种鹿王茸血极其滋补,有价无市,多少贵族重金求一口而不得,但她只喝了一口就吐掉了,没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太腥。

  哦对,还有生日宴会的那个晚上,她其实生了病。

  因为那件连衣裙很薄,她晚宴结束后感冒了,回房就开始发烧。

  那一晚,整个公馆如临大敌,父亲连夜招来御用医生,为她调配药方,安德烈和波顿两位亲哥哥昼夜不歇守在床前,一个负责端盆打水,一个负责拧毛巾擦汗,硬是把仆人们的活抢完了。

  仆人们没活干,又不敢闲着,就集体跪倒在太阳王的壁画前,为她祷告祈福,直到天明。

  第二天,新年一大早,小病痊愈,她直接就活蹦乱跳,和奇诺洛娜他们跑到城里去玩了。

  索兰黛尔看过很多书,不至于天真到完全不接地气,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有贫穷和富有之分,也知道自己属于富人,而且是很厉害的富人。

  但她以为的“贫穷”,是这样的——全家人住在小房子里,显得有些拥挤,一顿饭做一大锅,一家子分着吃,闲时偶尔喝点小酒,馋时烤一块肉,生病了能扛就自己扛,扛不住就看医生。

  直到这次认识了小女孩,索兰黛尔才意识到,她以前观念中的“穷人”不叫穷人,那是普通平民的众生相。

  平民也不是都有房子,都吃得上饭,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居无定所,平时只能去粮仓领救济粮,堪堪得以饱腹,勉强地过着日子。

  而像小女孩这种,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的人,才是真正的“穷人”。

  同样的回雪30日,自己穿名贵丝绸的时候,她只能用破麻布蔽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自己嫌弃鹿茸血腥臭,觉得那些海鲜口感很怪,她却要硬啃那些发馊的面包,乃至在垃圾桶里翻到别人丢掉的烤肉都非常开心。

  同样的滴露1日,自己被爸爸妈妈呵护,还有两个亲哥哥宠着,她却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孤零零地守在病床前。

  就连那个相依为命的“妈妈”,最后也因为没钱看病,在床上活活病死,而与此同时,自己在暖暖的被窝里睡觉养病,做着香甜的梦。

  同样的王国,同样的年龄,命运却是天差地别。

  索兰黛尔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和人的差距可以如此之大,她完全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有一天没了爸爸妈妈,那会是多么绝望的一件事。

  索兰黛尔用力抿着唇,声音幽幽发颤:“你自己一个人,会孤独吗?...”

  小女孩此时一边偷瞄贵族庭院,防止有人突然出来,一边加快手上的动作,随口说:“会肯定会,但习惯了喽,这就跟挨打一个道理。我以前在贵族府邸当奴隶的时候,因为打碎了一个盘子,女主人就拿火钳把我的指甲全拔了。”

  “刚开始我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手指肿得跟脚趾一样大,但疼久了,它就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开始慢慢麻木。孤独也是一样,孤独久了就没感觉了。”

  “我偶尔会做梦,梦到自己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因为我没见过他们,所以梦里的脸都是模糊的——诶,不对,我有时候梦到的妈妈,脸会变成后来的那个‘妈妈’,我就扑她怀里黏着她呀,撒娇呀。”

  “妈妈以前告诉过我,死并不可怕,死后只要还有人记得你,你就能活在别人心中。真正的永别不是死亡,而是遗忘。”

  “所以啊,我一定要活下去,如果我死了,不仅没人会记得我,也没人会记得我妈妈,那我们就彻底被遗忘,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痕迹,真正地‘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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