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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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仓促回头,见到阿密特,他拿地笛子随即脱手!桑塔斯的脸色变得惨白如纸,恨不得将脸皮扒掉,好叫阿密特认不得:“阿密特…你听我解释……”
一句话没说完,齐鲁就从腰间抽出甩棍,当头一棍将桑塔斯击晕过去。“没用的货色!”他骂道,“男人一有了钱,哪个女人不乖乖投怀送抱?”
“不但荼毒苍生,现在加添一条‘棒打鸳鸯’罪名,你可真够缺德的。”一脉嘲弄,“这种人渣不去享受地狱里的酷刑,那些老虎凳、剥人桌、刀山油锅准会寂寞潦倒。”他明知打倒此人也会和前几次一样,“治标不治本”。但,长了鸡眼就该处理掉,要不,准闹心;未来复不复发,那是另一回事了。
阿密特听到“鸳鸯”一词,额头即渗出一滴冷汗。
“你们这三只野猴子是从哪蹦出来的?不想被关进货车就赶快回家喝奶去!”盗猎商人不二丹怒道。
“留给你自己当灵车吧。”消逝抽出袖中太刀,化作一缕鬼影倏出。不二丹顿感阴风扑面,肝胆仿佛给人掏空挖净,火气灭了大半。尚在辛勤忙活地一帮手下,忽见消逝那贪狼恶鬼般的双眼,立马一哄而散!抓准时机,阿密特开口咏唱,驱散各类动物,以免它们遭受殃及。
“都说女士优先,这一战我就不出手了,”一脉存心戏弄阿密特,“你大可放开手脚,报‘打夫之仇’。”
阿密特懒得回应,果断唤出竹筒内的机枪蜂王,引来大量蜂群,排兵布阵。
齐鲁由对方聚集地机枪蜂群断定,敌人棘手!他一边往前跑,一边运转气功护体,打算先发制人。咻,治安官的甩棍一挥,跨步闯入蜂阵,打下若干黑蜂。对方张口欲发号施令,他又几个大步拉近,作势要抛出甩棍!临时变招,齐鲁飞起一脚直踹她心窝。
阿密特不为欺敌诈术所惑,身躯柔若无骨地下腰躲开。齐鲁纵身飞过,她即刻翻转起立,念道:“敌之害大,除恶务尽。”
蜂群犹如军队操练,尾针连发,近似牛毛大雨。
齐鲁猫腰避走,脚下发劲急速移动。飞针覆盖广阔,他暂时无处容身,只好耍起甩棍,连避带挡。棍棒附有风声,他一根甩棍运用纯熟,如同手上新增生的肢节那般灵巧,短时间就化去数百牛毛飞针。然,飞针无孔不入,照样破防触体,又被他的护身真气弹开。
“视死如归,舍生取义。”阿密特发出新指令,驱使一只埋伏在草丛中的黑蜂实行刺杀行动。刺客就像一道黑色闪电骤然飞升,一针刺进齐鲁后背。呃……齐鲁捂住胸口,吸进来的气还没吐出去的多,几分钟就倒地不起。
挨了枪蜂尾针刺激的人,会染上某种特殊的神经毒素,导致肢体麻木。中毒满三分钟,伤者即死于心脏麻痹,但行刺的蜜蜂也要陪葬。
阿密特视自然界的鸟兽鱼虫如亲人,就算牺牲的仅仅是一只小小的蜜蜂,她照样于心不忍!
这一边,消逝提刀砍向不二丹,对手适时手握绳刀迎战。剑客的刀未近身,不二丹先行避走,抛出绳刀,决计靠长取胜。一把绳刀经由不二丹操纵,动则犹如电闪雷光,来回就似银光沙鸥,刀刀皆可夺命。消逝居然刻意不还手,靠鬼步与其斗快。
“人哪快得过刀?”不二丹拉回绳刀,当空抽下,手法熟练若农夫割草。消逝不顾头顶刀刃,轻敌如故。只闻得铛地一声脆响,绳刀给他的太刀击回,精准地插进不二丹心口。
“你刚说什么?我没听见。”消逝问完,不二丹即仰面倒下。
解决两名恶徒,阿密特别的不管,先放出被关押的动物。一脉念及桑塔斯良心未泯,遂过去把他救醒。医生开眼后,一脉扶对方站好。桑塔斯自认无颜以对,惭愧懊悔!他没说话,拾回地上的笛子走了。没人拦他,大家都明白,他这是要回去物归原主。
“现在应该方便带我们去阿斯玛平原了吧?”一脉问阿密特。
“假如你不嫌‘空姐’长得难看,说不定有幸搭一回‘顺风机’。”阿密特巧言作答。她虽未得到笛子主人的帮助,却也喜得强援,总算不枉此行。
“翱翔于空中的朋友们,你们谁能送我们一程?”阿密特提出请求。天空不一会儿就飞下一只状似骆驼、背生双翼的大鸟。它蹲伏地面,声声鸣叫。此鸟唤作“驼鸟”,耐力奇佳,擅长长途飞行。
“尊敬的乘客们,‘登机’时间到。”阿密特招呼一脉他俩,“我的朋友说它是飞行冠军哦。”
一脉和消逝客随主便,顺应阿密特的意思——三个人同坐一只驼鸟。大鸟振翅起飞,越升越高,越飞越远,往阿斯玛平原。
“骆骆骆……”不知何故,大鸟连声怪叫,似乎非常惊恐!
阿密特闻得驼鸟怪叫,差点没掐死它:“什么?你有恐高症!那你刚怎么还说自己是飞行冠军?”
这一可笑的、没来由的突发状况,惹得一脉跟消逝啼笑皆非。
“骆骆……”大鸟嘴边渗出些许白沫。
“什么?你参加的是低空飞行赛!你怎么不早说,现如今该怎么挽救?”阿密特大喊大叫,一时束手无策。
“拿布条蒙住它的双眼,你指挥它飞。”一脉撕下自个的衣袖,递给阿密特。
采用一脉的权宜之计,一行人拿“病鸟当好鸟使”,乘坐这头“恐高鸟”惊险连连地飞到了阿斯玛平原。途中,阿密特抽空跟一脉他们讲述了平原上的好多神奇生物,当然少不了要谈及敌我两军各自的优劣情势……
时不时,一脉就要想起无名烈和查尔斯那一组的进展?
为躲避追捕与盘查,无名烈和查尔斯一路上餐风露宿,耽搁了好些天。阿烈又特地去买来染发剂和眼镜,给查尔斯弄成“黑发眼镜妹”,方掩人耳目,得以经由沿海小路混进城区。
这一天晚上,他们来到了古根郡。这是阿烈的两位小学同学——凯克和包恩居住的城市。
他们哥三是学生时代的死党,长大后各自奔天涯。犹记当初,阿烈踌躇满志,要名列全世界最受女生欢迎榜单的榜首;
凯克想法单纯,只求做名称职的快递员,完成每个人的托付;
包恩梦想开家建筑公司,自己做老板,盖摩天大楼。
纵然铁哥们已经天各一方,如蒲公英的种子飘向人海茫茫,但他们依然不忘儿时的梦。目前,哥们几个只有无名烈尚未完成梦想,还与之背道而驰。
晚间八点半,阿烈用公共电话约两位同学到一家地段僻静的咖啡厅见面。地方系查尔斯选的,怕阿烈酒后误事,不然他们此刻会是在酒馆或大排档之类的场所。
阿烈邀请的对象都很好相处,他们不管过了多久,都把老大的话奉若圣旨。“大王”旨意一经颁布,二人立马抛开手头事务,哪怕有多么要紧,也火速赶来赴约。两狗腿子如期朝见了老同学、大哥大以后,双双喜笑颜开。他们在大庭广众下单膝跪地,同声道:“‘左右护法’参见‘大王’。”
包恩和凯克地言行,勾起了“班大王”阿烈的童年回忆:无名烈、包恩、凯克、司徒冠的女儿小酒,四人是小学同学。他们共同度过许许多多难以忘怀的时光。时隔多年,老友重聚后最先讨论的仍是,当初如何将快乐建筑在小酒的痛苦上的那些缺德事(不在现场的小酒,此时狂打喷嚏!)……
查尔斯听得汗颜,不敢相信有人能和这帮混账东西相处六个寒暑?他转移视线,欣赏鹅黄色的灯光,柔光温馨了淡蓝色的地毯。咖啡厅内不规整的摆放十几套桌椅,光滑的大理石桌面倒映出天花板五彩缤纷的影像,若干张藤木座椅安放在侧。每套桌椅前后各有一盏一人多高的立式台灯安置。
人不多,环境不错。
不算高档,贵在安详。
它给每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种置身事外的解脱感。
阿烈他们坐在靠近落地窗的桌椅,四个人分两组对面坐下。无名烈与查尔斯暂且搁置“去往文化城的事”不提,纯粹跟两位老同学共坐一桌闲聊。
“大王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啊。”凯克笑盈盈地说,“你在海格市领导群众泼粪的事都传到我们这来了。佩服!佩服!”他长得方脸大鼻,憨厚可亲,模样相当讨喜,随便几句话就能逗乐众人,“连跑路都不忘带上这么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艳福不浅啊。”
“没什么,这妞不过是我消遣的对象……”无名烈沾沾自喜地在同学面前胡吹乱掰,什么“毒打”、“吊打”等不人道的手段他是概不避讳,侃侃而谈,就怕旁人听不见。
被人这般羞辱,查尔斯纵使宅心仁厚,难免怒火中烧!渐渐的,王子额头的青筋暴涨,勉强控制住,藤椅的扶手才不至于给他掰断。若非身负重任,他定要暴打阿烈一顿!
包恩好像不在状况内,只知哥们是在开玩笑,一味地追捧:“大王就是大王,属下五体投地。”此前谈笑,他的表情都偏僵硬,貌似心不在焉。
“行了。”阿烈一摆手,“你们两个狗腿子才叫改不了吃屎,以后少跟我来这套。我现在跟义父闹僵了,连啥时候死都不晓得,还当个狗屁大王。你们俩要还当我是兄弟,今后就叫阿烈吧。”
“烈王…阿…烈,”凯克一时半会改不了口,“你跟无名老爹怎么闹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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