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将纨绔进行到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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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婧泽也听见了他说的话,准备赶紧溜:“哥,我们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一行人稀稀拉拉地离了场,遗朱另一脚追着陆朝野的鞋踩,说道:“把你那猪蹄子撒开。”
陆朝野立马松腿,偷换概念:“你怎么从桌底下给我塞猪蹄子?”
遗朱:你有点油麦了。
随后,陆朝野搁下筷子,又问了一句:“你认识旁边那个林冽?”
打探情敌消息来了这是。
遗朱按着原来的轨迹复述道:“当然了,我从小追在他屁股后边跑,张嘴就叫哥的,不过长大了联系少了而已。”
结果陆朝野定定看着他,说:“刚才怎么没叫?”
“不是很亲,他不怎么爱理我。”遗朱随口说道,然后皱着眉头跟陆朝野说:“你说婧泽不会听见了吧?”
【——我们老姜家出孬种。】
要是听见了真怪尴尬的。
“不是,你懂吧,我没骂她的意思。”遗朱刚才捉见了陆朝野冷然的眼神,怕他以为自己骂女主,赶紧找补。
“我懂,你的意思是你是孬种。”陆朝野意味深长地回。
得,还是那个王八蛋味儿。
“比起这个,估计她应该更好奇我为什么能跟你坐一块吃饭不掀桌子。”遗朱换了个话题。
陆朝野抬眼,眼神和方才的意味深长如出一辙。
“她不好奇,刚才你去给人家唱生日歌的时候,她就在拐弯那桌。”
遗朱:……糙。
怪不得刚才那个眼神,装雷达了吧定位这么准。
看见旁边有做了美甲回来的人,遗朱羡慕了半响也拿着平板打算排号,结果一看排队的有十来个就放弃了。
陆朝野搭眼一瞧就品过来味儿了。
遗朱是个凝不出成见的人,他在心里给事情只撇成两类——有趣的和没趣的,不分性别、年龄或者时间空间。
做美甲也在他想尝试的行列之中。
但是遗朱放弃得很快,转脸就给自己找到了新趣,跟陆朝野说:“我们一会儿回去的时候走椿萱大道吧,从鹿仙桥过,桥旁边有条街,有对卖耙耙柑的叔叔婶婶。”
鹿仙桥延边是个夜市,有的大排档是十一二点才开始营业,不少年轻人约会或者喝酒都会往那跑,算是滨大周边最喧闹的夜景了。
陆朝野缄默,眼神落在遗朱一张一合的嘴上,其实是在等着看遗朱到底藏的什么目的。
见陆朝野没应声,遗朱继续说:“虽然绕了远路,但走河沿儿散步的时候,星星特别亮。”
话音收尾,陆朝野从里边拣出来他最有可能的目的:“你是想吃耙耙柑了吧?”
遗朱嘿嘿一笑,嘴硬:“真不是。”
——真不只是。
陆朝野垂眸,他的宿舍园区有十二点的门禁,但看着遗朱正在兴头,他没直言拒绝,只笑着摇头,任由遗朱一个劲儿地劝说、诱导。
遗朱就这么念叨了几分钟,他也不松口,最后才答应下来:“好,我们去看星星。”
结果椿萱大道上空的天幕,今夜没有星星,但月亮很合时宜。
于是就有了月光笼罩下的这一幕:
身穿卡其色净版风衣的男大学生,身上斜挎着个休闲托特,拎着塑料袋蹲在水果筐前准备拣柑子,那张清朗的脸被月色眷顾,峭拔的轮廓多添了几分恬静和平润,旁边穿黑色风衣的同伴垂眼给他指着要哪一个。
遗朱当然是那个穿黑色风衣的。
眼见老板晋叔要从水果店里出来,遗朱就开始使唤陆朝野:“你帮我挑,一会儿晋叔如果看见是我,又该左推右阻不收我钱了。”
这话说的,好像刚才不是他指哪陆朝野拣哪似的。
陆朝野也没反驳什么,蹲着开始翻自己的斜挎包,把眉线镜框的眼镜架在脸上。
他平时并不常戴眼镜。
看着他动作,遗朱突然想到,出来吃饭之前,刚才自习看书的时候陆朝野也戴了眼镜,不过那会他是背朝遗朱的,遗朱没留意几眼。
现在他俩自习用的东西,都还在陆朝野包里装着。
这会儿戴上眼镜的陆朝野,挑个耙耙柑也这么精益求精也是没谁了。
但是秉着不打击他积极性的原则,遗朱说:“好好好,有赏,有赏。”
陆朝野嘴角弯起来:“还不收你钱?人缘这么盛?你经常来?”
何止是经常来,遗朱甚至去领过鹿仙桥旁边的广场舞,这家水果店的老板晋叔跳不标准老是挨他老婆嫌弃,遗朱经常给他调动作,两口子现在还做上短视频了。
“晋叔和晋婶两口子是跑来滨城创业的,紧赶慢赶一年就挣几个钱……”
“蹲下来说。”陆朝野捞着他的风衣角拽了一下,手里还在拣着耙耙柑。
遗朱是个说话不能梗半截的,听陆朝野这话是感兴趣,连忙弓下腰和他并排蹲,说道:
“我练舞室就在这边,晚上休息时间经常下来逛,晋叔晋婶他俩爱跳广场舞,我一有机会就来教他俩。
“他们两口子心可齐了,没个孩子也不影响感情,我吃不起饭那段时间,他俩晚上专门多添了我一个碗,非要留我吃。
“前段时间我减重下手太狠,低血糖犯得厉害,给晋婶急得天天给我发低血糖小科普,还给我买糖。”
遗朱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原主身上那250块钱,只够他买点面包省得被饿死,随后他把可以卖的东西挂上咸鱼,虽然有不少人来问,但无疑是质疑真假的人更多,而且他太需要压缩时间来练习了,即便闭上眼睡觉,梦里不是歌词就是舞蹈动作,时间根本分不出给兼职。
陆朝野突然想到,当初在篮球场,他错身把遗朱创倒在地,遗朱脸色苍白得惊人,还执意叫他过去扶他起来。
原来不光是为了自己保留点颜面,他是真的站不起来。
在乒乓球的场地也是,遗朱流过汗后,总是歇在一旁开始往嘴里塞糖。
陆朝野本来以为纯是因为他贪嘴。
姜莳柏还是狠,好不容易养出来个金尊玉贵的孩子,是真舍得眼睁睁地饿着晾着,虽然不到不留余地的程度,但比起来老一辈里耳根子软的,他对这根独苗做的已经够绝了。
把底子都透干净的遗朱,自然是那个光脚不怕穿鞋的,他语速快但咬字很清晰,也不管陆朝野良久没应声是在想什么。
挑耙耙柑能用几分钟?陆朝野早就歇下手来看着他翕张的嘴巴,倏忽之间唤了一声:
“姜遗朱。”
“嗯?”放空的遗朱好像这才敛回神思。
他蹲下的姿势没个要领,直接屈膝下来和陆朝野说话,长风衣险些曳到地上。
陆朝野从头到尾听他说,又从头到尾不着痕迹地给他拢着风衣角,省得沾到了灰尘。
他话没说完,心里想的是。
姜遗朱,你好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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