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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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皇命,你也知道利害,要是泄露了一个字……哼哼。”
“属下知道。”
“你现在去找李铁拐,让他和你约定一下联络的暗语,方法,记住了,这一次办好,你就能进锦衣卫,办不好,就等着毒发身亡吧。”
这一句话算是拿捏住了钱多多的命脉。
钱多多也知道他现在没有资本拒绝,咬了咬牙:“属下定然不负大任的期望。”
“行了,你先下去,等身体恢复了就可以去了。”
钱多多退出了门外,陈寅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怎么还是感觉少了什么?是人吗?但人都在自己身边儿啊?怎么总感觉忘了谁?”
一夜过去,陈寅美美的睡了一夜,一觉到天明。
起身在后院里面转了一圈。心里却一在想着白莲教的事儿。
李嫣然给他派来了七个奇葩,各个都有技能傍身,他也不能只靠钱多多去卧底打探,白莲教是朝廷的心腹大患,朝廷肯定催的急。
所以必须得主动出击。
可白莲教行事缜密,发展教众也都是在暗处。
他怎么主动去查呢?一点头绪都没有啊!
难道要张贴榜文?通过群众?
还在琢磨这事儿,天空中飞来了一羽白色的鸽子,在房子上面开始盘旋。
哗啦啦的翅膀扇动声音扰地陈寅有些心烦。就在这时候,李铁拐从外面进来,看了一眼鸽子,把一个小小的铜勺子放在了嘴里,吹了一下,这白色的鸽子竟然精准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飞快的从鸽子腿上拿下一个竹筒。
立刻就向陈寅走了过来:“大人,南京来信儿了。”
陈寅不敢怠慢,立刻叫醒了李二胡。
李二胡展开了纸条,上面正是李嫣然的笔迹;“李二胡,即刻滚来南京,你的职位陈寅暂代,命陈寅七日之内必须查出白莲教的线索,如违此令,斩……”
“完了……”李二胡哭丧着脸,把纸条塞进了陈寅手里:“去美仙院的事儿还是被我二姐知道了。”
陈寅本来有些幸灾乐祸,但看到后面的信息时,顿时一蹦三尺高。
“李二胡,你二姐这也太强人所难了,七天?她怎么不给我七个时辰算了!”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李二胡根本就不听陈寅的话,落寞地坐在了一边儿,不知道从哪儿拿出来了一柄二胡,瞬间,悲凉的乐器声音开始在这屋子里面弥漫。
屋子外面,七个人对视了一眼,“这二胡的声音真凄惨,想不到大人还拉的一手好二胡。”
“你们不知道七公子名字就叫二胡吗?当然是精通二胡才叫这名字的。”
“不不不,你们都不知道了吧!我是听大公子说过,七公子满月抓周的时候什么都不抓,反而跑到墙边抱住了二胡。所以才叫二胡呢!”
李二胡和陈寅在屋子里面哀嚎了一会儿,陈寅终于还是认命了。
既然已经进了锦衣卫的这坑里,那就得往下走。
七天就七天,但是李嫣然怎么让李二胡走了?
估计是要惩罚李二胡,这一次不知道又是大黄还是泽泻,巴豆还是芒硝芦荟……
又看了看纸条,陈寅总算从这纸条里看见了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现在要接替李二胡的职责,也就是说他现在等于是锦衣卫的百户了!
事情当然没有陈寅想的那简单,小旗官升做百户,还有总旗,试百户两关呢!
不过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有了李二胡的百户牌子,他陈寅就是百户。
想到这里,他看向李二胡,有些怜悯的说道:“大哥,你要不直接回陈州老家去?”
“回个鸡毛,我要是不按照二姐说的去南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算了,我现在就收拾收拾,立刻就走。”
“这么快!”
“不快点回去,受罚更重。”
陈寅点了点头,唉,原以为这世道普通人生存艰难,生在勋贵家里每天就能耀武扬威,带几个狗奴才,出去欺男霸女。
现在看来,生在勋贵家里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就在李二胡收拾的时候,陈寅对李嫣然的怨恨更深了。
而且他心里面忽然间冒出了另外的一个想法,会不会李嫣然是在找替罪羊?把李二胡调走了,剿灭白莲教不利的事儿就可以全都按在他的身上了。
不是他心里阴暗,实在是来到了这里以后,遇见了太多人心不古的事儿。
但又感觉李嫣然好像不是那样的人。
想了想,立刻出门,在不远处的首饰店里面,狠了狠心买了一支纯金的簪子。
再回到书房里,按照后世的风格,写了一封大胆直白,露骨的情书。
把簪子放在了书信里,封好了信,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能不能打动李嫣然,不行,我和李二胡还得加强一下关系。”
赶紧赶到后院,看到李二胡已经收拾妥当,就要启程。
他立刻不舍的上前,半分演技半分真心的说道:“大哥,唉……这就分别了,感觉还没有和你呆在几日,你就要走了。”
“唉,再见你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以后就要天各一方……”
李二胡也感慨的说道:“是啊!我和二弟你还没有呆够,但我二姐的性子你也知道,我不得不走啊!”
“那我送送大哥!”
换上了便衣, 一众人浩浩荡荡的向城门走去。
很快就到了城门外的长亭,陈寅看着李二胡跨上了马,眼泪都要涌出来了。
“大哥,我这里有书信一封,请你转给你二姐。”
李二胡接过了书信,分量压手,他立刻就感觉到了里面应该是金器。
他立刻就误会了:“二弟这是用金子贿赂我二姐吗?唉,算了,也是一份心意,到时候转给二姐就行了。”
“大哥慢走,小弟还有几句话赠与大哥,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问君此去何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李二胡也有些激动,虽然和陈寅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能感觉到陈寅对他的情谊。
遇见山匪时候的挺身而出,在美仙院里更把最好的窑姐让给了他。
此等的兄弟情谊却是他没有经历过的。
“二弟,等我去了南京……唉……,你在此地也需努力,等你立功,兄弟我请你去秦淮河好好玩……”
“借大哥吉言,大哥,一路顺风……”
“我也预祝二弟你步步高升……”
李二胡终于还是走了,一人一马身影渐渐地消失在了官道的尽头。
陈寅大手一挥,“走,我们也回去,嗯,先去衙门,见见本地的府尊。”
汝宁府的知州就是于大公子的爹,名叫于鼎,是嘉靖元年的举人,陈寅本来对历史就八窍只通七窍。
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也都是从电视剧,网络上还有上学的历史课本上知道的。
所以对这位于鼎于知州是闻所未闻。
不过看于大公子的出手,就知道这老家伙做官没有少贪污,不然儿子出手会这么大方,几千两银子,一座宅子。
宅子和银子,如果换做普通一家几口人生活,省着点花销两辈子都够了。
到了县衙门口,门口的衙役正在打瞌睡。
陈寅一个眼神,李铁拐立刻上前,拍了这人的肩膀:“醒醒。”
这衙役睡意朦胧的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李铁拐,发现是个瘸子,就好没气的说道:“什么事儿,要打官司吗?”
李铁拐正要说话,陈寅立刻上前打断。
“对,我们就是来告状的,冤啊!”
这衙役看了一眼陈寅众人,衣服倒是整齐,应该能榨出一些油水出来。
就点了点头:“想要打官司就得有状纸,往前走不远,路边儿有个书店,里面代写状纸。”
陈寅点了点头,心中暗自计较了一番。就带着众人去了那一个书店。
招牌上写的很是直白,文华书店,但里面却不见一本书,只有一张桌子,一凳子,还有一个青衣打扮的人,他正在拿着小茶壶喝茶看书,看见有人进来,懒洋洋的抬眼看了一下。又把视线落在了书上。
仿佛是看到了妙处,还微笑着点了点头。
“老板,这里代写状纸吗?”
这人又抬起了眼,“一两银子,纸墨另算钱。”
“这么黑?”
一两银子可以买好多上好的宣纸了,这也是欺负大明这时代识字率很低,普通老百姓连字都不认识,写个状纸都要找认识字的人。
这本来就是衙门里不成文的规矩。
就跟银子有火耗是一个道理。
可汝阳城里的老百姓却基本上没有愿意打官司的,遇见事儿了都甘愿捏着鼻子认了,除非是真的活不下去了,才会铤而走险,去告状。
往往后面的结果也是差强人意,状告的对象有些背景家势的,都是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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