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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三章 话说第一奴隶


  对于其他的东西老头或许不会多说,他在意的东西有限,而“千粒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这老头心中所占的比重还很大,看他千辛万苦大老远跑来着荒凉之地寻找就知道了。

  若是邵玄再要,甭管说什么,就算直接打起来,老头宁死都不会同意的,一千粒已经是他最后的让步。

  “说了会用其他东西补,我现在手头也没带多少东西,不能给你。这样,以后你要是有时间,去王城,报我的名字,要什么我再给。”老头说着递给邵玄一把弯弯的如缩小的镰刀一般的小铜刀,“这个给你,若是你去王城,可以拿出这个让人带你去找我。”

  王城?

  邵玄一愣,抬头接过刀,看向老头:“您老全名叫什么?”

  “老夫稷居!”

  稷?邵玄听说过,那可是王姓,王城那边的贵族奴隶主,很多都姓稷,是如今拥有田地最多的奴隶主,稷姓王族也是从前稷部落的人转化而来,后来稷部落将另外五支大部落全部收拢,而“稷”便是稷部落的人所用的姓。

  很早以前,这片土地上,部落的人发现了火种的另一类使用之法,一部分部落人成为奴隶主,建立城邦,而另一部分则仍旧维持着部落的样子。

  “您老是不是奴役了很多奴隶?”邵玄将稷居递过来的分好的谷粒装进兽皮袋,问道。

  既然是拥有最大田地的奴隶主,手下干活的奴隶应该也不少。可是稷居的回答并非如此。

  “奴隶是多,毕竟我地多,得让人照顾,不过奴役的奴隶,只有一个。”稷居说到这个时候,面上带着骄傲。

  普通奴隶与奴役的奴隶,就与炎角部落内饲养的野兽和刻印的野兽之间的区别类似,有亲疏轻重之别。这个邵玄在赶路的途中打听到一些,所以对此并没有多惊讶,只是有些诧异稷居竟然只奴役了一个奴隶。

  “那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奴隶。”邵玄道。

  “那自然,‘黄土地’可是个非常好的奴隶,能帮我照看好田地。”说起这个,稷居倒是有些想他那奴隶了。

  “黄土地?怎么给人取这名字?”邵玄问。

  “这名挺好,我亲自取的!”对于邵玄的问话,稷居满脸的不赞同,“还有,谁说‘黄土地’是人了?”

  “那它是什么?”邵玄这下真好奇了。这么大年纪的奴隶主,手头就只奴役了一个奴隶,那唯一的奴隶还不是人。  

  稷居很得意地道:“哞——”

  邵玄:“……哞?牛啊?”

  “对!是不是觉得这奴隶特别好?!它才一丁点的时候我就将它给奴役了,我手里一大片田都是它给管着。”稷居笑得老脸菊花开。

  “有机会真想见识见识。”邵玄说道。

  提到自己的爱奴,老头刚才的郁闷散去不少,自认为慧眼如炬,面上的笑都没停。注意力从千粒金转移到自己那头黄牛上,稷居说了很多。

  “我跟你说啊,邵玄,若是将来你想奴役奴隶了,第一个奴隶千万千万得注意,因为第一个奴隶,极大可能会是最忠诚的一个,也是与你意识连接最紧的一个,其他奴隶就算再好,总会差一点,这是奴役的共性。所以我们奴隶主在挑选第一个奴隶的时候非常谨慎,有些人甚至因为找不到满意的奴隶,直至中年都未必动手奴役奴隶。”稷居也是提起奴隶的话题,看邵玄帮了他这么多,又因为找到疑似千粒金的植物,心情不错,才对邵玄说了这些。

  “其实这些很多奴隶主都知道,你们部落人就未必了,当然,你们部落人对奴役奴隶也没多大兴趣,奴役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掌握不了诀窍就是这样。”稷居说道。

  听到稷居的话,邵玄面上表情古怪,问道:“奴役的第一个奴隶,非常重要?”

  “万分重要!”稷居肯定地道。

  “得千挑万选?”邵玄又问。

  “不错!”

  “不能随手奴役?”

  “瞎胡闹!”

  稷居不放心地叮嘱邵玄:“怎能随手就奴役了?!曾经我们的先祖们,并不知道第一个奴役的奴隶最为特殊,所以并未重视,以至于奴隶的背叛也多了,乱奴役奴隶导致自身的特点和长处都被分散,也不够忠诚,意识连接不够紧。所以,奴隶这个,贵在精不在多,尤其是第一个奴隶。”

  知道这边的情况与沙漠那边的不同,邵玄并未多问,只是第一个奴隶……他没好意思跟稷居说,他其实有奴隶了,第一个奴隶奴役的是一只推粪球的甲虫,还是随手当做试验来奴役的。

  难怪那只蓝甲虫那么忠心,邵玄也能清晰感觉到那只甲虫如今的生存状态,虽说不能知道它现在到底在干什么,但能确定蓝宝石现在生活得很好,身强体壮,不需要邵玄多担心。

  说了半天,稷居意识到部落人对奴役奴役未必感兴趣,很多部落人普遍比较排外,尤其是那些大部落的,据说就连找个外部落的人做伴儿也需要部落人再三审查,审查通过也未必会立马接受。

  “你们部落人就是事多。对了,你哪个部落的?”稷居一直忘了问邵玄这个问题。

  “炎角部落。”邵玄道。在陪着稷居走这一程的路上,他听稷居说过一些部落人的事情,其中有一次就提过炎角,只是不多,稷居对炎角部落的了解有限,算不上是敌视,只是印象不太好罢了。不管如何,当时听到稷居提起炎角部落时,邵玄心里是非常开心的。

  “哪个?!”听闻邵玄的回答,稷居恨不得掏掏耳朵。

  “炎角。”邵玄肃然道。

  “……把那一千谷粒还我!”稷居伸手要抢,“你们炎角人不是狩猎的吗?怎么可能照顾得好这一千粒谷子?!”

  炎角部落的人虽然去王城去得少,但一两次就能让人记住,在稷居的印象中,炎角人就是力气大,一个人能托几只熊还抛着玩,而且性格粗鲁,凶暴,每回炎角人去王城,总能打飞几个贵族,被六大贵族同时列为拒绝往来对象。不过这些年炎角人的确出来得少了,稷居上一次见到炎角人还是他年轻的时候,现在小一辈的未必见过。

  “我们炎角人种地也行的!”邵玄分辩道。炎角的历史里记载过不少种植方面的事情,不可能连个地都种不好。

  “行个屁!”

  稷居现在万分后悔,可惜给出去的谷粒,想收就收不回来了。

  抢夺一番未果,稷居也放弃了,好在他现在的重心不在这里,他得赶快回去,然后带着人回来挖那几棵千粒金的植株,王城离这里可不近。

  没再往前走,稷居就此同邵玄分别。

  “对了,您老记得炎角部落在哪里吗?”分别前邵玄问道。

  “怎么,迷路了?”稷居幸灾乐祸地怪笑两声,不过他确实不知道炎角部落的具体位置,“我只知道在山林深处,离这里应该有些远,你自己慢慢找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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