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夜半寅时,朝歌城五更的钟声刚刚落下,闻砚桐就突然睁开了一双大眼睛。
远方是幽幽钟鸣,近处是室友的鼾声。
闻砚桐小心翼翼的爬起来,脚落地的时候半点声响都没发出。她借着微弱的月光摸到衣裳,草草的披身上之后,便蹑手蹑脚的出了门。
月光皎皎,四下无人,一股冷风吹来,闻砚桐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摸出一把从膳房偷出来的细刀,把包了一层又一层的绸布解开之后,刀刃在月光下泛着森森寒光。
只是等凑近看了看时,才发现这刀刃已经钝了,还有些细细密密的豁口。
闻砚桐暗道一声倒霉。白日里溜到膳房的时候生怕被人发现,根本来不及挑选,只是觉得这把刀又细又小方便藏才选中了它。
却没想到是钝刀。
她伸手试了试刀刃,心想这刀钝是钝了点,但应该不影响。
闻砚桐要用这刀,去干一件大事。
宰一只鸡。
这只鸡还有个名字,叫无惰。
闻砚桐还真没想到有朝一日,大公鸡也会成为她的人生劲敌。
这只鸡是颂海书院的院长用马车从老家接到这里的,养了足足四年,凶猛无比,据说从它身边路过都会被啄,以至于无人敢靠近。
闻砚桐倒是没被它啄过。但是这只鸡的窝就搭在她宿舍的后面,每到卯时六刻,公鸡就会仰天长鸣,还在她窗下打转。
一声声直往耳朵里钻,震得她脑仁疼。
每次从睡梦中被近在咫尺般的鸡鸣声吵醒时,闻砚桐都想破窗而出,把公鸡的脖子拧成麻花。
这只负责打鸣喊学生起来上早课的公鸡很受学院的重视,有此闻砚桐向夫子提议将鸡窝换个地方,还被训了一通。
一连四日皆是如此,闻砚桐实在忍不了,这才决定去膳房偷一把刀,忍痛牺牲半宿的时间,彻底解决这只死瘟鸡。
她左顾右盼,鬼鬼祟祟的摸到鸡窝边。
公鸡十分机敏,已经察觉到有人的靠近,警惕的睁开了眼睛。
但它却没动。一来是鸡到了晚上跟个瞎子没区别,二是这公鸡凶猛,似乎根本不惧人。
闻砚桐看见它只觉得满心都是恨,呸了一声,暗道你就是警惕也没用,今夜就让你从无惰变成无头!
她握着细刀来回比划,想找个合适的位置一刀把鸡脖子剁断,以免它发出叫声把别人惊醒。
万事俱备,只差一刀。闻砚桐姿势都摆好了,正要下刀之际,旁处忽而传来一声呵斥。
“谁!在那干什么!”
闻砚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得不轻,转头一看,就见一人提着灯盏站在不远处。
她一眼就看出这是书院中十分出名的武夫子,二话不说转头就跑。
武夫子两三下就追上她,对着她右腿窝踢了一脚。
闻砚桐腿窝一痛,哎哟了一声后便摔在了地上,被武夫子压住了腰背。她立即把手中的细刀丢了,举着双手喊道,“别打我别打我!我是书院的学生!”
斩鸡计划,失败。
次日,闻砚桐蔫蔫的站在学堂外,眼皮重得厉害,恨不得立马躺地上睡一觉。
昨夜闹出的动静不小,又经过一上午的传播,现在整个书院的人都知道闻砚桐想要半夜杀鸡的事,明里暗里的走到她跟前笑话。
闻砚桐却没精力在乎这些。昨夜浪费半宿的时间,回去之后本想睡会儿,可右腿窝又疼得厉害,辗转了许久。好不容易眯了一会儿,那杀千刀的鸡又在她窗子底下打鸣。
天还没亮,早课就开始了。
闻砚桐被夫子单拎出来,问及杀鸡的原因,她认错认得飞快,恨不得挤出两滴眼豆子,“我太饿了……”
夫子恨铁不成钢,痛心疾首的教育了半个时辰,直到下了早课才结束,临走时还让她站在学堂门边反省。
夫子刚离开,闻砚桐就在仲冬的暖阳下困意泛滥,靠着墙打起了盹儿。
穿进这本名叫《嫡女无双》的书已经有四天了。闻砚桐当初翻开这本的时候,也没想到会魂穿成书中的同名角色。
一个只出场了两章,在大牢里蹲了两年,最后惨死的炮灰。
原书中闻砚桐的亲爹闻衾,是长安城极其有名的富商,且只有一个妻子,侍妾通房统统没有。闻砚桐是家中唯一的孩子,自小被捧在手心里宠爱。
家境富裕,妻贤子孝,一切都很顺心。只不过闻夫人在坐月子的时候落了病根,再不能生育,没有儿子成了闻衾唯一的遗憾。
闻砚桐自小便知道这事,为了弥补亲爹的遗憾,她决定参加科举,光宗耀祖。
于是这位小炮灰便背上行囊离家出走了。不远万里来到朝歌,花了不少金子才在颂海书院买到一个位子。
但她来的那会儿颂海书院只招收男子,小炮灰只好女扮男装进了书院。可正是这个决定,才让她后来获罪入狱。
小炮灰跟她爹学过写字,以为在书院中念书不是什么难事。然而颂海书院里多的是王侯将相,钟鸣鼎食之家的少爷,自小接受的教育跟普通人就天差地别。
胸无点墨让她在书院中受不少嘲笑和欺负,而她身上那被平民富商惯出来的娇纵根本不敢显现,与那些少爷的脾性相比更是小巫见大巫。她变得越发小心翼翼,性子逐渐趋于懦弱。
小炮灰自小受宠,哪受过这种委屈,也想过要逃离颂海书院。但她倾心于原书中的男主,为了那朦胧的爱意,还是没舍得离开。
最后她被原书头号心机女配利用,暴露了女扮男装之事,被冠上欺君的罪名下狱。
欺君之罪,株连九族。闻砚桐一家就三口全蹲了大牢,闻家下人一个没留,财产也尽数充公。
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女扮男装进书院是祸事的源头,而与女主角作对则是她悲惨结局的原因。改变结局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从颂海书院离开,老老实实回长安去。
但闻砚桐穿书之后被那只大公鸡整得身心俱疲,根本没精力制定离开的计划,加之颂海书院只在休沐日放学生出去,是以眼下也没有机会离开。
不过现在,闻砚桐只想好好的睡一觉,然后再考虑怎么回长安。
“瞧瞧,这小子前几日发热烧坏了脑子,昨儿大半夜饿急眼了竟然还拿着刀要去杀报晓鸡,果然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平民,那给读书人报晓的鸡能用来果腹吗?传出去还以为我们书院苛待了他……”
正靠着墙睡得迷迷糊糊时,忽而有一串尖酸的话传进了闻砚桐的耳朵里。
虽然没有提她姓名,但是听这话不用猜也知道是在说她。
闻砚桐当即怒了,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循着声音怒瞪过去,心说我倒要看看是哪个狗东西在我面前嚼舌根!
然目光投过去的时候,没有看见嚼舌根的小人,倒率先看见了站在几个公子哥中间,裹着锦裘的俊美少年。
墨色的眉眼相当精致,约莫十八`九岁的年龄,身量在几人之中拔尖。姜红色的大氅上用银丝线绣了祥云纹,不知嵌了什么,在阳光下竟闪烁着星碎的微芒。
长发被玉簪束起,衣领压着的雪白狐裘更衬得眸色浓重,一眼就看出此人身份非同一般。
而闻砚桐盛满怒意的眼神根本来不及收回,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完完全全的撞进少年懒洋洋的眼眸中。
紧接着就听见那嚼舌根的小人又道,“池三少,这小子竟然瞪你!定然是这几日没人收拾他,尾巴翘上天了!”
闻砚桐一听见那声“池三少”,麻溜的把头撇开了。纵然这少年再俊俏,也不敢再多看一眼。
不管是颂海书院还是朝歌城,都只有一个池三少。
且是个万万招惹不得的人物。
作者有话要说:朝歌:原叫沬乡。曾为殷末四代帝都,先后作都城近500年。
长安:西安的古称,是历史上第一座被称为"京"的都城。
文中出现的俩地名跟以上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我觉得名字好听就拿来用。
本文架空,出现的一切全凭风美丽(我)的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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