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青狼,情郎
陆轻盈尖叫着从睡梦里醒来,一番手足无措之后,终于安定了下来,用手背抹去了脸颊上的泪痕,披衣而起,赤着脚踩在刷了漆的木地板,走到了外间。
小虫的睡相很难看,被子散落在一边,自己缩在床脚瑟瑟发抖,陆轻盈给小虫盖好了被子,就一个人坐在绣楼的轩窗旁边,看着外面的那轮明月发愣。
刚才的梦境实在是恐怖,花海中一匹青狼冷冰冰的看着自己,不论自己如何的大声呼唤,都没有人过来,而那匹青狼却带着诡异的狞笑一步步的逼近……
以前做梦做到这里就会被吓醒,但是在今晚,梦境似乎变得长了一些,一只长着一对大白牙的兔子突兀的出现在梦境里,所以那匹青狼舍弃了自己,向那只朝自己呲牙的兔子凶狠的扑了过去……
自从看到那对大白牙,陆轻盈就明确的知道那只兔子就是云峥……
“原来命运终究不能改变,我的解脱需要别人的性命来祭奠……”
陆轻盈慢慢的挺直了身子,取过一把洞箫放在嘴边,吹起了那首不知道已经吹奏过多少遍的《梅花引》。
箫声呜咽,却带着几分决然,第一段溪山夜月竟然带着一股子杀伐气,少了往日的清幽,正在青灯下打谱的陆翁,不由得放下手里的旗子,闭目细细的倾听,这孩子从小就会做噩梦,只要做了噩梦就会吹这首《梅花引》安魂。
往日里的箫声大多柔弱悲凉,今日的箫声与往日有大不同。冬之肃杀,酷寒凌虐天地,一枝白梅在雪中盛开,白雪掩映下,唯有长叹息。
然而箫音不绝,有金石声,梅花一弄疏枝横影,抖落一身雪还自己一身轻盈,寒风中瑟瑟发抖却随风飘荡,花瓣虽然柔弱。纵然飘零。也自含香。
陆翁的寿眉抖动了几下,原本该有的隔江夜叹竟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树白梅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迎风舞羽翻银。如在眼前。生动而形象。
“这妮子到底要干什么?”陆翁不能再听下去了。如此的箫音过于费心神,梅花共有三弄,这第一弄就已经有了金石音。第二弄出现了裂帛,第三弄岂不是要穿云裂石 ?
陆翁匆匆的走向陆轻盈的绣楼,还未到楼下,就大喝一声,老头中气很足,一语喝断箫音,而此时,陆轻盈的嘴唇已经被高音刺破,鲜血直流。
“夜了!安寝吧!”陆翁朝坐在窗前的陆轻盈低声说了一句话,转身就回到了自己的北屋,心中已经下定了主意,明日就去试试云峥是否对轻盈有意,如果有意,婚事安排的越早越好,否则再这样下去,这妮子,恐怕就会伤情伤肺。
小虫终于被惊醒了,抱着被子看着自己的小姐脸色苍白的坐在轩窗边上,一时不知道说甚好,小姐吹箫的时候最忌讳别人打扰。但是小姐现在的样子很吓人。
陆轻盈用一方丝帕擦拭掉了嘴角的血渍,又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小虫说:“睡吧,记得起夜。”
说完就拎着洞箫回到了里屋,躺在纱帐里,喃喃自语道:“该我去喂狼的!”
狼生来就是要吃人的,陆轻盈接触到的典籍都是这样告诉她的,不管是中山狼还是别的什么狼,都代表着邪恶。想起那只有着一对闪亮门牙的兔子勇猛的冲向了青狼,陆轻盈就感到一阵阵的温暖 ,温暖过后就是无限的苦涩,这还是这么多年,第一个胆敢向自己表达爱意的少年。
想起他手里的那枚双环佩,陆轻盈就非常的恼火,这算什么,私相授受吗?
烦躁过后,理智渐渐地回归,梦中的青狼 毕竟不是一只兔子能够敌得过的,或许自己离这个年轻人越远,他就越安全,黑夜里,陆轻盈用手画着那只兔子的形象,不知道划了多少遍,直到自己的胳膊酸痛的抬不起来才抱着被子沉沉的睡去。
云峥也没有睡觉,笑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黑狗,勒死之后就挂在树上剥皮,这家伙很显然对于此道非常的熟悉,整个过程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用到。
本来狗肉就非常的燥热,需要在清水里浸泡一天才好,但是笑林不同意,认为狗肉现杀现煮滋味才是最美,所以全家就蹲在大锅边上等着吃狗肉。
“以前在豆沙寨,我在打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头豹子,差点丧身在它的口下,好在我机灵,打跑了豹子,其实我很想抓住豹子的,因为那张豹皮很值钱,笑林,你说人穷的时候是不是胆子特别的大,都要被豹子咬死了,我心里居然还想着要那张豹子皮,是不是很可笑?”
云峥一边往往外撇煮肉时浮起的泡沫,一边问笑林。
苍耳笑道:“没啥,其实我们都遇见过,那只豹子吃过两个打柴的娃娃,尝到了人肉的味道,所以就喜欢袭击人,我们抓过它好几次,都被它溜走了。
告诉你,人肉是咸的,在野兽眼里,就是最好的食物,大山里可不讲究这一套,只看谁能打得过谁,你打得过豹子,它的皮就是你的,豹子咬死你,你就是人家的一顿饭,没什么可笑不可笑的,大山的规矩就是这样。”
笑林把最后一块肉分解开扔到锅里,慢慢的说:“苍耳说的没什么错,这实在是没道理好讲,你以前常说穷生奸计,富涨良心,我也不太认同,我虽然说不出大道理来,只知道你说的这句话有问题,有非常大的问题。”
大月亮底下,一群人等着吃一条狗,确实算不得风雅,却非常的应景,马上就要满月了,现在的月亮只有大半个,就像是被狗咬掉了一块。
苍耳他们不断地说着寨子里的事情,看样子他们已经想家了,人就是这样,身在一个环境,就总觉得人家地方比较好,等自己到了别人家的地方,又开始怀念自己的狗窝。
一坛子酒很快就着乡愁被喝完了,而狗肉还是没有煮熟,云二已经在腊肉的怀里睡着了,睡着之前很认真的对腊肉说肉熟了一定要喊他起来。
苍耳又搬来一坛子酒,这一次干脆倒在一个大盆里,每个人一把木勺舀着喝,腊肉都喝了两勺子,如今小脸红扑扑的。
云峥基本上喝不醉,这种和啤酒度数差不多的酒浆,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所有的脸庞,狗肉在大锅里翻滚,笑林不时地用筷子插一下看就看熟了没有。
等到他点头说已经熟了的那一刻,云峥反而有点失落,等待其实是最美的。
笑林没有说错,他煮的狗肉味道确实不错,云二嚎叫了两嗓子想要振奋一下精神,但是依旧难以抵挡睡眠的诱惑,一头栽了过去,嘴里含着狗肉睡着了。
腊肉把云二嘴里的狗肉掏出了来吃掉,抱着他进了屋子,这孩子已经极度的困倦了。
等到第二坛子酒被喝干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剩下云峥和笑林了,云峥不说话,一直在等待,等待笑林张口说话,今晚的狗肉宴席是他安排的,他就必定是有话说的。
“我要回豆沙关了!”
“我知道,你还是不属于成都,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一定要回豆沙关,我只希望你走的时候告诉花娘一声!”
云峥低头撕咬着狗肉,声音有点低沉。
“不要指望我去帮你向花娘告别,这是你的事情,很私人的一件事情,必须要你自己去做,花娘是个豁达的女子,不会缠着你的。”
笑林咬了一口肉费劲的咽了下去对云峥说:“我知道,我只是觉得我去和她告别之后,就走不成了,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直等着你给我下春药,但是你一直没有那样做。”
云烨鄙夷的看了笑林一眼说:“你当花娘是什么?还真把她当成妓子了?”
笑林摇着手说:“不是这样的,我只要看着花娘的眼睛,总是把那句话说不出口,有了春药我说不定就能说出来了。”
“有什么难说的,我爱你,我喜欢你,我要娶你,我要和你困觉,无非就这么几句话,有什么不好说的,笑林,别说你活了快四十岁没有和女人说过这些话。”
“没有,真的没有,前天我已经打算说了,最终还是没说出来,我看得出来,花娘很失望,回来之后,我在自己的身上揍了很多拳。”
云峥站起身子,把手里的肉骨头扔回肉锅,打了一个哈欠说:“你要逃走也好。留下也罢,不关我事,我现在就只想睡觉,其余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对了,我这里有一面玉牌,原本是我打算送给陆轻盈的,现在给你了。双心环佩,交给花娘她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好了,这个朋友我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后面的就看你自己的了。”
云峥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为了一个无聊的男人,浪费了自己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把自己扔到床上,不一会就进入了梦想,云峥的梦里只有十里桃花。(未完待续。。)
ps: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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