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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我要嫁人了


沈冬素懵了很久,结结巴巴地道:“我还是觉得不用了!会吓到我的家人的。”

一直没人求娶的天煞女,突然要嫁人,还是嫁给一个王爷!

之前蒋氏以为她在凌府给老头子主人当小,都表示支持。

这要知道主人不是老头子,还是一个皇子,她不得惊的晕过去!

凌墨萧嘴角微扬:“一家有女百家求,本王上门求亲,怎么会吓到他们?

再说,不办婚礼,天下人怎么知道本王成亲了?”

见沈冬素还在犹豫,他又放大招:“本王成亲,来送贺礼的人必定不少,贺礼——全部归你。”

沈冬素眼睛瞬间一亮,对啊!收分子钱啊!

结婚若不能收分子钱,那办婚礼的意义何在?

洞房花烛夜数礼金,可是新婚夜的保底节目啊!

当即小鸡吃米一样点头道:“好!那我要准备什么?”

凌墨萧忍笑:“你先回家,准备待嫁,成亲之间,咱们不能再见面。”

“为什么?”

沈冬素疑惑,难道不该每天见面,商量结婚的事吗?

不是说古代结婚超麻烦,除了省了拍婚纱照,其它的流程可比后世多太多了!

凌墨萧淡淡地看她一眼:“成亲之前见面,不吉利。”

沈冬素:……想不到你是这么封建的凌王殿下!

还有,咱们不是演戏吗?你这也太入戏了吧?

“哪个,我听说这年头女子的嫁衣都要自己绣,我没准备哎。”

凌墨萧再一次道:“你什么都不用管,不用准备,只管安心做个待嫁的新娘。”

那沈冬素放心了,没有比拿着高工资还只做吉祥物工具人,更让人开心的工作!

年少不知工具人好,觉得没前途、没意义,我要有梦想,要拼博……

后来才知道,躺平的乐趣,摸鱼的拿工资的快乐,简直不要太美妙啊!

她小心地把那份合同收好,下半辈子就靠这个了。

只要熬过三年,我沈冬素就提前过上,躺平收租的富婆生活啦!

朝凌墨萧一抱拳:“王爷,合作愉快!”

见凌墨萧凤眸微斜地看着她,她又不好意思地举着手道:“击个掌,合作愉快。”

凌墨萧面带宠溺地抬手,他因久病,手极为消瘦,十指纤长,温润微凉。

她的手是那种圆润的肉感小手,摸起来柔若无骨,但两只手一击,就显得她的手指头短了半截,活像小孩子的手一样。

两人像江湖中人击了三掌,凌墨萧还学她道了一句:“合作愉快!”

沈冬素顿时傻笑起来:“天下估计再找不到第二个像咱俩这样的两口子,接下来三年,还请王爷多多指教!

对了,您这里有没有类似‘王妃的自我修养’之类的书籍?

我对王妃的了解,都是听戏文里唱的。”

还有小说上看的,不过小说里的王妃每天都没啥正事,就斗斗小妾和老王妃,再和王爷虐恋情深……

学不到什么干货。

凌墨萧正为那句‘两口子’而心生驰畅,突然又听她开始胡说,不禁无语道:

“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书!”

“以后我来写一本,保管成畅销书!”

凌墨萧额上的青筋又开始跳了:“在光州,你不必守任何规矩,你就是规矩。

去京城前,府上的嬷嬷会教导你京城的规矩。”

凌墨萧心中又默默加上一句,到了京城,你守不守规矩也没关系,反正不管你表现的怎么样,皇后都会打压。

而那些素来阶级分明的贵族,更是会想尽办法挑你的刺。

不过本王就是要让你变成一根刺,好好让那些腐朽、麻木的贵族痛一痛。

这下沈冬素放心了,果然合同工就是比临时工爽,若是真正的王妃,还要想方设法守规矩,讨皇上、皇后和凌王的开心。

她这个合同工,到期就散伙的,才不用管那么多呢!只要不犯杀头的大罪,怎么着都行。

就算被人耻笑嘲讽啥的,呵,她都天煞孤星了,还会怕坏名声吗?

再说,拿着这么高的工资,被人骂一骂有什么关系,咱心态好!

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咱们什么时候成亲?”

据她所知,皇子成亲挺麻烦的,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流程,最少也要半年。

但从光州到京城也要一个月,皇上病重,能等得及吗?

凌墨萧轻声道:“明日官媒登门提亲,后天下庚贴,大后天下聘,五天后,你十里红妆,嫁进凌府。

这个日程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沈冬素:……还有比这更快的成亲流程吗?

“我家人会以为我是嫁进来冲喜的。”

除了新郎官重病快死了,赶紧娶个妻冲喜,否则没别的原因,会在短短五天内完成婚约。

凌墨萧:“……外人都传,本王快死了。你确实是来冲喜的。

本王对外的说法也是,你的命格奇特,适合给本王冲喜。”

你确定天煞命是奇特?

沈冬素干笑道:“那就好!这样一个皇子娶村姑,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凌墨萧有点疑惑地问:“你就不担心,你家人不同意吗?”

沈冬素苦笑道:“比起嫁给一个男人冲喜,他们更担心我嫁不出去。放心,我会劝服我阿爷的。”

她说没沈父和蒋氏,因为沈父知道内情,只要不影响沈家,会支持她做的任何决定,而她嫁给一个皇子,能让沈家从平民变成皇亲。

不管是对兄长还是幼弟的前程,都是一步登天。沈父绝不会反对,他对自己这个女儿的心态,应该跟二姨母对阿沅差不多。

有父爱,但不多。

而蒋氏,呵,别说她嫁给一个皇子做正妃,就算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皇亲做小妾,蒋氏也会喜滋滋地说好。

要知道蒋氏现在可是全村最风光的妇人,有一个大工坊,管着几十个工人,住着全村唯一的砖瓦房,儿子一个在大户人家当差,一个在读书。

还有婆婆分了家,上不受婆婆管辖,下没媳妇受气,唯一的心病就是,天煞命的女儿,被退亲后,就不愿意议亲了。

不管是表哥大鱼,还是她很喜欢的甲十八,或者十里八村的俏后生,死丫头跟头犟牛一样,就是不愿意议亲。

她不过提两回,死丫头就串通沈父和沈爷爷给她施压,让她不许再管亲事。

天下哪有母亲不管女儿的亲事的!现在若听到沈冬素要嫁给一个皇子,虽然病的快死了,皇子还是看中她独特的命格。

蒋氏依旧会欢欢喜喜地给她备嫁,从此她就是皇子的丈母娘了啊!再没人敢在背后戳她脊梁骨,说她的女儿嫁不出去。

唯一真正会为沈冬素操心的,就是沈爷爷了。

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孙女能一世安康。嫁到皇家去,还是嫁一个病秧子,万一孙女年纪轻轻做了寡妇,那一辈子就毁了。

所以沈冬素唯一要劝服的人就是沈爷爷,说实话,她不知道怎么劝,因为她会在三年后和离这种话,根本不管用。

在老人家眼中,这是视婚姻如儿戏,只会更加担心。

她决定当凌墨萧当恶人,就说是他非要娶自己,他在光州一手遮天,她不得不答应。

呃,这样的话沈爷爷肯定会讨厌凌墨萧,那就是自己和凌王两情相悦,就算他病重,自己也愿意嫁。

这样有点恶心呢,两情相悦……

沈冬素悄悄看一眼凌王,和大老板资本家怎么两情相悦?我就是个打工人而已。

她在凌府吃的午饭,开玩笑地对凌墨萧道:“这是咱俩最后一次以雇佣关系吃饭。”

凌墨萧凤眸闪过一丝笑意:“本王一直把你当朋友。”

沈冬素干笑两声,那你肯定没真正的朋友,我在你面前这小心谨慎的模样,涮个火锅都不敢溅油,怎么会是朋友!

他很是难得地狭促道:“那下一次一起吃饭,你我是什么关系?”

沈冬素脸一红,低头不好意思回答,明知故问!

饭后她没在凌府久留,回沈家正式准备待嫁。

没想到我进凌府的时候还是个打工人,出门就变成准王妃了!真是戏剧性啊!

马车送她到河堤处,她没让再送,自己下车慢慢走到藕塘那里,沈爷爷白天几乎都在那里干活。

她要在媒人登门之前,先把这件事告诉沈爷爷。至于沈父和蒋氏,就当给他们一个惊喜吧!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随便一个田堤都长满五颜六色的野花,老牛带着小牛,欢快地吃着。

河堤边的杨柳发着绿芽,像一个个年轻的小姑娘在摆弄自己的秀发,随风轻飘着。

空气中传来单属春天才有的气息,甜而不腻,沁人心脾。

她这才惊觉,自己对于这个‘婚事’是欢喜多于担忧的。

之前每天出门,多没心情看风景,今天才发现,长冬消融,春临大地。

田野里到处都是村民在春耕,看到她都欢喜地挥手问好。

她看到一群村里的顽童拿网在河里捞小鱼虾,她玩笑地问:

“是不是给我阿爷的鱼塘捞的?”

孩童们七嘴八舌地道:“是的!不是白送哦,沈村长跟我们买,一斤三文钱呢!”

沈冬素笑道:“加油,多捞一些,一天能挣不少麦芽糖呢!”

又叮嘱道:“不可以下水哦!冰雪才融,水上面摸着温,下面还是冰的很,冻的脚抽筋,会溺水的。”

孩子们高声答道:“沈阿爷也是这么说的,还说谁敢下水,就不收谁的鱼虾。”

沈冬素把从凌府拿的一包松子糖,留几颗给家里的三个孩子,剩下的都分给了这群孩子。

再往前看到大鱼正在给几户人家装水车,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不管水车装了多少个,只要每次装新的,村民还会像第一次见到一样,兴奋地围着。

当水车第一转将水送进竹筒埋的水渠中,他们就会激动的大声叫好。

然后又开始老生常谈,以前天旱时要走多远挑水啦、水田因缺水变成了旱地,官府还是按水田收粮税啦……

大鱼看到沈冬素,小跑着过来迎她:“冬素表妹,你来看我装水车吗?”

少年宽大的额头红红的,两鬓都是汗珠,眼睛亮亮的,拘促又欢喜。

沈冬素递他两颗松子糖,笑道:

“我是去找我阿爷的,大鱼哥你好厉害,一个人都能把水车装好了。”

大鱼憨笑的摸摸后脑勺:“四姨夫腿脚不便,我练熟了,就没让他来。”

沈冬素轻笑道:“你加油!听我爹说,附近几十个村子都找过来买水车,大鱼哥你有忙喽。”

说笑两句,她往鱼塘走去,大鱼想看又不敢看地盯着她的背影,生怕惹村民说闲话,赶紧又跑去调水车。

松子糖他没舍得吃,冬素表妹送的,他要好好收着。

到鱼塘要经过一条窄窄的细田堤,之前她总担心沈爷爷走会跌倒,自从刘管家要在附近修棉线工坊,把附近的路都修了一遍。

除了修了一条能通两辆马车的大道,往沈家庄的小道,也修宽了不少,能通一辆板车。

黄土路夯的实实的,沈爷爷说走的脚起劲,走多少遍都不会累。

远远就看到鱼塘小屋,低矮的单间,在一片荒野和十亩鱼塘边,像眉下的一枚小痣,为这个原野凭添几份景致。

再远处,工坊正在热热闹闹地建设,刘管家没来,估计是在准备凌王成亲吧!

最先看到她的是小满还有小黑狗,开春之后沈冬月白天就不用小黑狗陪,都是放出来陪小满玩。

红衣的小满和小黑狗,像个春日精灵,连跑带跳地过来迎她。

小黑狗围着她欢快地叫着,小满脸上汗津津的,小辫子上带了两朵紫芸英,害羞地朝她一笑,小声唤:“冬素姐姐。”

她掏出帕子给小满擦汗,把这块绣着梅花的新手帕送给了小满。

小姑娘喜欢这些,她送的小零碎,都会好好收在她的宝贝竹筐里。

小虎和仲阳去读书,小满在家很孤单,她又怕生人,偏偏蒋氏总喊她干这干哪,也不是重活,就是拿个东西、传个话。

可对害羞的小满来说,实在是煎熬,她宁愿躲在那个破筐子里一天不出门,也不想跟陌生人说话。

沈爷爷便走到哪把她带到哪,来藕塘捡鸭蛋、放小鱼苗、割鱼草……比在家里的活多,但小满很快乐。

沈爷爷穿着长靴子从塘底走上来,看到她就笑道:“冬素来了,快瞧,咱家鱼塘,气派吧!”

沈冬素看着远处稀稀疏疏一些藕芽,几只老母鸭带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鸭子,诺大的鱼塘,就像一个百平大房间,只放了两小件家俱一样。

离气派还差很远,但这么大的鱼塘,整个光州也找不到第二个,所以她很肯定地点头:“太气派了!”

沈爷爷哈哈大笑,像说秘密一样,低声对她说:“阿爷算过了,十亩大的塘,鱼和藕还有鸭蛋,一年最少挣大几十两银子!

阿爷的身子骨还硬朗,就算再干个三、五年,也能给你和小满挣副好嫁妆,仲阳、林钟、小虎娶妻,也能添笔聘礼。”

沈冬素眼眶一热,不知为何,明明婚事是假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就离开沈爷爷,就觉得好难过。

她在这个老人身上,感受到从未有过的亲情。

她嘴唇动了动,迎着沈爷爷担忧的目光,才呐呐吐出:“阿爷不用给我攒嫁妆,把我的那份给冬月吧!

我,我要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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